智障人士犯罪要坐牢嗎
智障人士犯罪,根據其智障的嚴重程度、即刑事責任能力喪失的嚴重程度,予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甚至不追究刑事責任。智障人士根據智障的程度不同,屬于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人、或者相對無刑事責任能力人。智障人,一般就是指大腦功能水平存在實質性缺陷,其表現為智力功能水平明顯低于正常水平,并同時存在多項精神活動方面的異常或遲滯,如溝通、自理生活、家庭生活、社會生活、社區認可、休閑娛樂、安全技能、學習等方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八條
【特殊人員的刑事責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多大年齡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客觀:
年齡與法律責任(主要關注1和4,刑事、民事責任年齡):法律責任年齡就是可以承擔法律責任的合適年齡,分4類。1、法定刑事責任年齡我國刑法對刑事責任年齡的規定采取了四分法:(1)絕對無刑事責任年齡,即不滿14周歲的人,對任何犯罪都不負刑事責任。(2)相對刑事責任年齡,即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除上述罪名外,因不滿16周歲不予刑事處罰,但要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3)減輕刑事責任年齡,即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4)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即已滿16周歲的,犯任何罪,都必須負刑事責任。但犯罪時未滿18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2、法定勞動年齡除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部門外,均不能使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勞動,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得安排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3、法定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于22周歲,女性不得早于20周歲,少數民族地區可適當放寬。4、法定民事行為能力年齡《民法通則》規定: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實施的民事行為,為無效民事行為,沒有法律效力,一切民事活動只能由他的法定代理人負責。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年滿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取得憲法和法律賦予公民的一切權利和義務。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5、道路交通限制年齡《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未滿12周歲的兒童屬于限制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公路上騎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其監護人承擔疏于監護的民事責任。文章供參考,希望對讀者有所意義。
刑事責任能力的劃分
刑事責任能力的劃分:
1、完全刑事行為能力人,包括年滿十六周歲的非精神病人和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的;
2、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即尚未完全喪失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
3、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人,即不能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
4、相對無刑事責任能力人,也可稱為相對有刑事責任能力。是指行為人僅限于對刑法所明確限定的某些嚴重犯罪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情況。
具體介紹:
(一)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簡稱刑事責任能力或責任能力。其概念和內容在各國刑事立法中一般未予規定,而是由刑法理論和司法實踐結合刑法中關于責任能力和限定責任能力的規定來加以明確和確認的。從外延看,凡不屬刑法規定的無責任能力人及限定責任能力的人,皆屬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
(二)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
簡稱完全無責任能力或無責任能力。指行為人沒有刑法意義上的辯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根據現代刑事立法的規定,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人一般指兩類人,一是未達責任年齡的幼年人;二是因為精神疾病而沒有刑法所要求的辨認或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人。
(三)相對無刑事責任能力
也可稱為相對有刑事責任能力。是指行為人僅限于對刑法所明確限定的某些嚴重犯罪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情況。從設立這一責任能力層次的立法例看,這種相對無責任能力人都是已超過完全無責任能力的年齡但又未達到成年的一定年齡段的未成年人。
(四)限制性刑事責任能力
又稱限定刑事責任能力、限制刑事責任能力、部分刑事責任能力。是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和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的中間狀態,指因年齡、精神狀況、生理功能缺陷等原因,而使行為人實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為時,雖然具有責任能力,但其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較完全責任能力有一定程度的減弱、降低的情況。
不負刑事責任的有哪些
1、未滿14周歲的人犯罪不負刑事責任;
2、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除此之外的犯罪,不負刑事責任。與此同時,因不滿16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應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 【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有哪些
摘要:在進行刑事責任能力的處理的時候,是要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來進行確定的,才是能夠確保其是具有對應的法律效力的。因此要了解清楚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有哪些以及相關問題。請注意:限定刑事責任能力8種情況是以前的規定,現在刑法規定的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包括四種情況,一起來看看這些吧。一、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概念
刑事責任能力人分為四類:
1、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2、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
3、相對無刑事責任能力,也可稱為相對有刑事責任能力。
4、減輕刑事責任能力,又稱限制刑事責任能力。其中,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是指刑法中規定具有承擔刑事責任的能力,但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的主體。
二、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有哪些
限定刑事責任能力8種情況是以前的規定,現在刑法規定的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包括四種情況:
1、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2、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
3、已滿75周歲者。
4、生理缺陷者(聾啞人、盲人)。
三、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如何擔責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但我國《刑法》規定,對于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2、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已滿75周歲者。該年齡段的人故意犯罪可以從輕減輕處罰,過失犯罪應當從輕減輕處罰。
4、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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