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社會,很多人利用合同進行詐騙,掩蓋非法的目的,這種行為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一、合同詐騙罪立案材料有哪些?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材料一般包括:1、雙方簽訂的合同(協議);2、受害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涉嫌詐騙人的身份證明材料,請盡量提供;3、提供涉嫌人進行詐騙的事實材料,如簽訂合同的虛構單位,冒用他人名義的相關依據。一般涉嫌人會留下印章、印鑒、假名片、假工作證、假營業執照,蓋假公章各種證明等;4、提供證明詐騙的危害后果的材料。如受害者已經履行合同的,提供已履行合同的材料;造成相應損失的,提供損失結果的證據;5、其他與本案有關的材料,如雙方在來往中的郵件,書函等材料。二、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流程是什么?合同詐騙罪是公訴案件,案件流程大致如下:1、受害人需要向派出所或公安局報案;2、報案需要準備一系列的報案材料,警察審核以后符合立案條件便可以立案;3、立案后公安機關便進行偵查以確定事實和收集證據;4、公安機關偵查完畢后,便會將案件移交檢察院;5、檢察院受到材料后會審查起訴,經審查若構不成犯罪(包括合同詐騙罪法定構成要件不滿足或證據不足等情形)便不提起公訴,若初步認為構成犯罪變會向法院提起公訴;6、提起公訴后,最后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三、合同詐騙罪如何認定?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1、本罪的客體:國家對經濟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對象是公私財物。2、主體:個人或單位均可構成。3、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以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4、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對方當事人財物的目的。
法律客觀:《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分析:報案材料需要包括以下基本材料:1、個人的身份信息,一般會包括姓名、身份證、聯系電話等;2、盡可能全面的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材料,同樣包括姓名、住址、聯系電話等;3、有關詐騙犯罪事實成立的證據材料,一般會包括合同、收據、借條等,并且要向公安機關簡單但是全面地說明整個犯罪過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并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機關。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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