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名譽權的損害賠償,除應考慮受害人是否有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外,還應當有適當的標準。,(一)從侵害情節來考慮,侵害情節較重,造成較嚴重的后果的,可以予以賠償。,(二)從受害人的諒解程度考慮。如果責令加害人承擔非財產責任后,受害人能夠諒解,就說明受害人的精神創傷已經平復,可以不予以賠償。,(三)從加害人認錯態度考慮。如果受害人諒解而加害人仍不認識錯誤,則不能因為受害人精神創傷的平復而對違法行為不予以制裁,仍應責令加害人承擔賠償責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所謂的案底是指在公安系統網上能查得到的案子,一般指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拘留處罰之類的,侵犯名譽權只是法律糾紛,一般不會留案底的,但情節嚴重觸及刑罰,就會留下案底。,法律規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公民的名譽權若受到侵害,有權要求對方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現出來的社會價值而獲得社會公正評價的權利。人格權的一種。人的名譽是指具有人格尊嚴的名聲,是人格的重要內容,受法律的保護。任何人對公民和法人的名譽不得損害。凡敗壞他人名譽,損害他人形象的行為,都是對名譽權的侵犯,行為人應負法律責任。法律規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公民的名譽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它為人們自尊、自愛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有權維護自己的名譽免遭不正當的貶低,有權在名譽權受侵害時依法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自然人享有名譽權。它為人們自尊、自愛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譽權主要表現為名譽利益支配權和名譽維護權。我們有權利用自己良好的聲譽獲得更多的利益,有權維護自己的名譽免遭不正當的貶低,有權在名譽權受侵害時依法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另外法律也規定法人、非法人組織也享有名譽權。,是可以的。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公民的名譽權受到非法侵犯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的。涉及相關法律條文如下主要有以下幾個。,根據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行為人用以下的方式來侵犯公民權利的,情節較輕的會被拘留五日以下,或者會被罰款五百元以下;對于情節較為嚴重的,會被拘留五日到十日,還可能被處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具體情形有:,(一)行為人用寫恐嚇信或者是用其他的一些方法來威脅他人的人身安全的;,(二)以公開的方式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來誹謗他人的;,(三)用捏造的事實來誣陷他人,目的是為了讓他人受到治安處罰或是刑事處罰;,(四)以威脅、侮辱或是打擊報復證人的;,(五)以發送恐嚇、侮辱或淫穢信息等,次數較多,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行為人有偷窺、偷拍、竊聽或是散布他人的隱私的。,但是賠償是有一定標準的。具體的數額要依據侵害情節,諒解程度以及侵權人的認錯態度來確定。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條
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隱私、遺體、遺骨等受到侵害,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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