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經濟偵查部門在接受刑事案件之后,經濟偵查部門會盡快開展立案審查工作,一般在7個工作日內,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決定,并告知當事人。遇疑難、重大經濟犯罪案件,可延長30到60個工作日決定是否立案,但需要報經相關領導批準。
公安機關經偵部門受理報案后,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涉嫌犯罪數額、結果或其他情節達到經濟犯罪案件的追訴標準,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屬于該公安機關管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的批準,予以立案。
經偵立案后多長時間抓人要根據公安機關決定立案偵查以后,視案情需要決定什么時間抓人,法律對沒有強制規定期限,因為刑事案件并不能保證每案必破。如果抓獲犯罪嫌疑人之后,一般刑事拘留最多不會超過37天就要提請檢察院批捕。
歐陽律師建議:親屬被刑事拘留后,不要錯過37天的最佳救援期,理清法律事實爭取撤案或取保候審。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
第十七條公安機關經立案審查,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 應當立案:
(一)認為有犯罪事實;
(二)涉嫌犯罪數額、結果或者其他情節符合經濟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訴標準,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三)屬于該公安機關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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