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賠償項目與計算方式
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包括但不限于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誤工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具體計算方式如下:
醫療費
醫療費是指為了使直接遭受人身傷害的自然人恢復健康、進行醫療診治的過程中所花費的必要費用。計算方式為:醫療費=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賠償金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誤工費
誤工費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傷害,致使無法進行正常工作或正常經營活動而喪失的工資收入或者經營收入。計算方式依據受害人的固定收入或無固定收入情況進行計算。
護理費
護理費是指受害人因遭受相當程度的人身損害,導致其行動能力和自理能力一定程度的降低。計算方式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或護工費用計算。
交通費
交通費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在就醫或者轉院治療過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方式為交通費賠償金額=就醫、轉院實際發生的交通費用。
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療期間因為必要的飲食消費而支出的費用。計算方式為:住院伙食補助費=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x住院天數。
營養費
營養費是指受害人在診療期間,為了及時恢復健康,在醫生的指導和要求下,為購買營養物品所支出的費用。計算方式為營養費=實際發生的必要營養費用。
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是指由于相當嚴重程度的人身損害,致使受害人身體殘疾或者喪失勞動能力而導致其收入減少或者生活來源喪失,在此種情況下給予受害人一定數額的財產損害性質的賠償。
殘疾輔助器具費
殘疾輔助器具費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傷害致殘的情況下,為補償其喪失的器官功能,輔助其實現生活自理或者從事生產勞動而購買、配備的生活自助器具,如購買假肢、輪椅等支出的費用。計算方式為殘疾輔助器具費=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
喪葬費
喪葬費是指受害人因人身傷害失去生命,受害人的親屬為了處理其喪葬事宜而支出的必要費用。計算方式為喪葬費賠償額=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x6個月。
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傷害失去生命的情形下,由賠償義務人給予其家屬的一定數額的賠償費用。計算方式為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賠償年限。
這些賠償項目及計算方式旨在為受害人提供合理的經濟補償,以減輕其因人身傷害所導致的經濟負擔。在具體案件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法律標準進行計算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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