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怎樣辦理結婚證
在涉外婚姻中辦理結婚證,需遵循特定流程。首先,若一方為外籍人士,須在所在國的中國駐外使領館辦理婚姻認證和翻譯手續。所需提供的基本證件包括出生證明、未婚證明、護照等。
接著,另一方需前往中國當地婚姻登記處進行結婚登記,所需提交的證件則包括身份證、戶口本等。雙方在進行結婚登記時,應確保攜帶完整的證件原件及其相應的翻譯件,同時需攜帶翻譯人員的工作證明。
完成上述步驟后,雙方還需在完成結婚登記的中國駐外使領館辦理婚姻注冊認證。這一過程確保了涉外婚姻合法有效,為雙方后續的權益提供保障。整個流程涉及多環節,需確保所有文件準確無誤,以避免后續問題。在辦理涉外婚姻手續時,建議咨詢專業律師或婚姻登記機關,確保所有步驟均符合法律規定,以順利獲得結婚證。
結婚證涉外辦理程序
涉外結婚證的辦理程序遵循多項法律法規,主要包括《婚姻法》、國務院第387號令《婚姻登記條例》和民政部的《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以下是詳細的步驟:
首先,申請條件需滿足以下幾點:男女雙方需分別年滿22歲(男)和20歲(女),均無配偶,自愿結婚,且不存在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申請人需為辦理省份的常住人口,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辦理時需攜帶相應的證件和聲明,如內地居民需提供戶口簿和身份證;香港居民需提供通行證、身份證,以及由香港委托公證人公證的無配偶聲明,有效期為6個月;澳門、臺灣居民以及出國人員、華僑的證明材料有所不同,具體請參考上述內容。所有申請人都需要提交3張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辦理流程包括:首先,登記機關會查驗提交的證件和證明;其次,詢問雙方結婚意愿,并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簽名需在監誓人面前完成;接著,宣讀聲明并由監誓人確認;經審查,符合條件的,將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并頒發結婚證。
辦理時限通常在工作日的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6:00,具體時間可能因季節有所不同。如果材料齊全,符合結婚條件,通常可當場完成登記。費用方面,依據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和財政部的計價格[2001]523號文件,收費標準為9元。
擴展資料
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結婚證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其式樣由民政部統一制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一印制,由縣、市轄區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加蓋印章,結婚證書須貼男女雙方照片,并加蓋婚姻登記專用鋼印。若結婚證丟失了可以民政局申請補辦。
和外國人結婚怎么辦理結婚證
中國公民與外國人結婚登記的程序與內地人類似,包括申請、審查和登記三個環節。申請時,男女雙方需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供相關證件和證明。審查階段,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會核實申請是否符合條件,并要求補充證明材料。符合條件的申請將被登記,發放結婚證。不符合條件的申請將被拒絕,如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非自愿、已有配偶、直系血親或患有不宜結婚的疾病等情況。
(一)申請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國僑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須持有:①本人戶籍證明;②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人須持有:①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③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3)外國僑民須持有:①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③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必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凡證件齊全、符合法律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應當如實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供規定的有關證件和證明,不得隱瞞真實情況。
(二)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三)登記
1.予以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注銷其離婚證。但對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的登記申請,應在收到申請后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涉外婚姻的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照片,并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專用章。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受單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
2.不予登記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5)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跨國婚姻辦理結婚證的具體步驟如下:首先,雙方需要準備好相關文件,包括護照、身份證、單身證明等。然后,前往當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申請。在申請過程中,可能需要提供額外的證明文件,如婚姻意愿書、翻譯件等。接下來,雙方需要進行面談,以核實婚姻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如果面談通過,就可以繳納相關費用并領取結婚證。此外,還應該注意不同國家或地區的法律規定和程序要求,可能需要額外的步驟和文件。因此,在辦理跨國婚姻結婚證時,建議咨詢當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或律師,以確保程序正確、順利完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章 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跨國婚姻怎么辦結婚證
1. 跨國婚姻登記的首步是向中國的涉外婚姻管理登記機關提交結婚申請。
2. 登記機關將對申請人進行嚴格審查,確保雙方符合結婚條件。
3. 若審查通過,婚姻登記機關將準予結婚登記,并在一個月內完成登記手續,頒發結婚證書。
1. 外國人在中國結婚所需文件包括:
- 有效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明;
- 中國的《外國人居留證》,或身份證明文件,或臨時入境、居留證明;
- 經本國外交部或其授權機關及中國使、領館認證的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2. 外國僑民在中國結婚需提供的文件:
- 護照或身份、國籍證明(無國籍者免交);
- 中國的《外國人居留證》;
- 戶籍所在地的縣級政府或工作單位縣級以上機關出具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及擬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此外,申請人還需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和雙方的照片。
跨國婚姻登記的手續包括:
1. 雙方自愿提交相關證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記機關提出結婚登記申請。
2. 登記機關對當事人是否自愿、是否符合結婚實質要件以及婚姻登記的法律效力進行審查。
3. 若符合條件,登記機關將予以登記,并在一個月內發放結婚證書。
4. 若中國公民和外國人要求復婚,同樣遵循上述結婚登記程序。
申請人應向婚姻管理登記機關支付結婚證書工本費和登記手續費,翻譯費用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了外國人辦理結婚登記所需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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