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毒品犯罪有既遂和未遂
犯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既遂嚴重。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機關作假證明掩蓋其罪行,或者幫助其毀滅罪證,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為。 構成本罪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緝毒人員或者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構成此罪的,從重處罰。 《 刑法 》第349條,包庇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為犯罪分子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財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緝毒人員或者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掩護、包庇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犯前兩款罪,事先通謀的,以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 的共犯論處。
販賣假毒品算犯法嗎?
某個人把明礬偽造冰毒,寄給癮君子,里面再放在茶葉,構成什么犯罪?rnA:詐騙罪 B:販毒罪 C:無罪是屬于詐騙罪。但如果事先不知道。以為它就是毒品,并且出售。那么屬于販毒未遂。
販賣假毒品構成什么犯罪呢
一、明知是假毒品而故意以毒品販賣的:若明知販賣的是假毒品,卻以毒品販賣,數額達到犯罪標準的,構成詐騙罪。
二、不知道是假毒品而販賣的:不知道是假毒品而當作毒品走私、販賣、運輸、窩藏的,應當以走私、販賣、運輸、窩藏毒品犯罪(未遂)定罪處罰。
【法律依據】《關于適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禁毒的決定>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明知是假毒品而冒充毒品販賣的,以詐騙罪定罪處罰。
《關于適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禁毒的決定>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
不知道是假毒品而當作毒品走私、販賣、運輸、窩藏的,應當以走私、販賣、運輸、窩藏毒品犯罪(未遂)定罪處罰。
下列哪一行為成立犯罪未遂?( )
A.以販賣為目的,在網上訂購毒品,付款后尚未取得毒品即被查獲rnB.國家工作人員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現金支票后,未到銀行提取現金即被查獲rnC.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將價值5萬元的財物送給國家工作人員,但第二天被退回rnD.發送詐騙短信,受騙人上當后匯出5萬元,但因誤操作匯到無關第三人的賬戶【答案】:D
本題考查犯罪未遂的認定。 A項,販賣毒品罪以出賣毒品行為作為著手,訂購毒品的行為是出賣行為的預備,在尚未獲得毒品的時候就失敗的,因為沒有出現販賣毒品罪的著手,成立此罪預備,不成立未遂。
B項,受賄罪的既遂標準是控制說,即行為人收受了財物,包括收受了支票、信用卡等隨時可以兌現的金融票證。對財物的支配性是此罪既遂的根本性特征。國家工作人員收受了現金支票,同時控制了支票的兌現,成立受賄罪既遂,至于事實上是否兌現不是此罪既遂的內容。
C項,行賄罪的既遂標準為將財物交付給國家工作人員,即使第二天又被退回,既遂也在第一天出現,既遂實現后不會再退回到未遂。
D項,詐騙罪的既遂標準是受騙人交付財物,行為人或者行為人計劃中的第三人收受財物,即也采取控制說——犯罪人控制財物。受騙人將現金匯到無關第三人的賬戶,犯罪人并未控制財物,所以不能成立既遂。行為人實施了詐騙行為,卻因為意志以外的因素未能得逞,只滿足未遂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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