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于2016年11月7日發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2.《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經2000年9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務院第31次常務會議通過2000年9月25日公布施行。該《辦法》共二十七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于1997年12月11日批準,公安部于1997年12月16日公安部令(第33號)發布,于1997年12月30日實施。
4.《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1994年2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47號發布,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
5.《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國家為保障網絡安全以及維護國家的主權,相繼制定了以下一系列網絡安全法律法規,規范網絡空間的秩序,并讓網絡價值最大化:
1.《公安機關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檢查工作規范(試行)》
2.中辦、國辦轉發《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關于加強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3]27號)
3.中辦、國辦《關于進一步加強互聯網管理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4]32號)
4.中央網信辦《關于加強黨政機關網站安全管理的通知》(中網辦發文[2014]1號)
5.中央網信辦《關于印發<2014年國家網絡安全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中網辦發文[2014]5號)
6.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2013年重點領域信息安檢查工作方案>的函》(工信部協函[2013]259號)
7.《通信網絡安全防護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部令第11號)
8.《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工業和信息部令第24號)
參考資料: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絡安全政策法1、《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3、《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4、《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5、《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6、《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摘錄):第二百八十五條,第二百八十六條,第二百八十七條。
法律客觀:《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第一項利用信息網絡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一)設立用于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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