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文物罪立案標準
買賣文物罪立案標準包括以下幾點:
1. 行為人倒賣國家稀世國寶的。
2. 多次倒賣國家規定的三級以下文物,且倒賣三級以下文物多件的。
3. 倒賣國家三級文物,從中非法獲利金額較大的,或非法經營金額較大的。
4. 行為人倒賣國家一級、二級文物的,從中非法獲利金額巨大的、或非法經營金額巨大的情況。
倒賣文物罪的量刑標準如下:
1. 行為人以謀利為前提,倒賣國家明文禁止經營的保護文物,情節嚴重的,依法會被判處五年以下拘役或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 對于情節特別嚴重的,依法會被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倒賣文物罪構成要件包括:
1. 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文物管理制度。國家的文物管理制度,主要是以文物保護法為核心的一系列有關文物保護的關鍵法規。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地下、內水和海中遺存的一切文物,屬于國家所有。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石窟寺屬于國家所有。
2. 客觀要件: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倒賣國家禁止買賣的文物,情節嚴重的行為,所謂倒賣,是指以牟利為目的出售、購買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的行為,行為人倒賣的對象只能是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
3. 主體要件: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犯罪主體。
4. 主觀要件: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且以牟利為目的。行為人不具有故意的心理不構成犯罪,還必須同時具有牟利的目的,才能構成犯罪。
綜上所述,倒賣文物罪,是指以牟利為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情節嚴重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條【倒賣文物罪】以牟利為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買賣文物罪立案標準
法律分析:倒賣三級文物的,非法獲利數額較大的,非法經營數額較大的;多次倒賣三級以下文物、倒賣三級以下文物多件的等情節;倒賣二級文物的、倒賣一級文物的,非法獲利數額巨大的、非法經營數額巨大的;倒賣稀世國寶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條 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對民事案件獨立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一般文物倒賣是否判刑
出售和贈送一般文物必須依法進行,否則將有違法律規定;
如涉及到國家明令禁止的文物將會嚴重觸犯刑法。
且倒賣文物侵害了文物保護法,對于其擁有的國寶級珍貴文物可自行出售,但與外國人士交易或贈送則需承擔相應刑事責任,最高可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條
違反文物保護法規,將收藏的國家禁止出口的珍貴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贈送給外國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相關推薦:
出租人的維修義務(出租人的維修義務有什么)
倒賣文物罪定罪標準(倒賣文物罪的認定)
按份共有財產分割(按份共有的房產怎么分割)
個人信息保護(民法典個人信息保護的條款有哪些)
什么是知情權(知情權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