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附加刑包括哪些
法律主觀:
附加刑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罰金是指人民法院在處理刑事案件時,強制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內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量金錢的刑罰方法。剝奪政治權利是指剝奪犯罪人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方法。沒收財產是將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強制無償地收歸國有的刑罰方法。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四條附加刑的種類如下:(一)罰金;(二)剝奪政治權利;(三)沒收財產。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
刑罰種類主刑和附加刑各幾種
法律分析:刑罰種類是指刑罰方法的種類。在我國刑法中,規定的刑罰方法主要分為主刑和附加刑兩大類。主刑共有5種,由輕到重分別是:(1)管制;(2)拘役;(3)有期徒刑;(4)無期徒刑;(5)死刑。附加刑共有3種,分別是:(1)罰金;(2)剝奪政治權利;(3)沒收財產。此外,對于犯罪的外國人,還規定了驅逐出境這種特殊的附加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二條 規定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條 明確了主刑的種類,包括:(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無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條 則規定了附加刑的種類,包括:(一)罰金;(二)剝奪政治權利;(三)沒收財產。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第三十五條 對于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
緩刑是附加刑嗎附加刑包括哪些種類
法律分析:緩刑不是附加刑,附加刑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驅逐出境四種根據。根據《刑法》將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附加刑適用時,對一個犯罪可以適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驅逐出境四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附加刑包括
附加刑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罰金,即法院判處犯罪人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
2、沒收財產,沒收財產是將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一部或者全部強制無償地收歸國有的刑罰方法;
3、剝奪政治權利,剝奪政治權利是指剝奪犯罪嫌疑人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方法。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十四條
附加刑的種類如下:
(一)罰金;
(二)剝奪政治權利;
(三)沒收財產。
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
第三十二條
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
相關推薦:
刑事自訴逮捕(刑事自訴能否拘捕犯罪嫌疑人)
二審刑事發言(刑事案件二審審理流程)
經濟賠償車補(車補什么意思)
刑事訴訟理念(刑事訴訟法的基本理念)
刑事二審調解(刑事案件二審調解了還有案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