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國家賠償拘留錯誤會怎樣
拘留錯誤,國家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標準是: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法》第三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規定第(一)項規定,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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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申訴時間是多久?
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國家的各項 法規 也在不斷的健全,在日常中,國家的相關機關會對違法的人員和企業進行處罰,那么如果有關部門做出的決定是錯誤的,我們申請 國家賠償 的 申訴 時間是多久呢?按照有關規定,申請國家賠償不設立申訴的期限,我們可以在任何時候都進行申訴。 一、國家賠償決定申訴期限: 最高法新規首提“國家賠償監督”:不限申訴期限 8種情形應重審最高法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國家賠償監督程序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規定》)?!兑幎ā访鞔_,賠償委員會決定生效后,賠償請求人死亡或者其主體資格終止的,其權利義務承繼者可以依法提出申訴。申訴符合條件,法院應在收到申訴材料之日起七日內 立案 。 最高法賠償辦負責人說,《規定》之前,并無“國家賠償監督”的稱謂。國家賠償案件的特點是“一決生效”,即法院賠償委員會的賠償決定一經作出送達后即生效。國家賠償監督程序,類似于刑事、民事、 行政訴訟法 規定的“審判監督程序”,是對賠償委員會決定依法進行監督的程序。 《 國家賠償法 》第30條規定,對賠償委員會決定有三種法定的監督途徑:一是賠償請求人和賠償義務機關申訴,二是法院內部監督,三是檢察院監督。 《規定》對《國家賠償法》的進一步細化和明確化,明確賠償監督程序的適用范圍,即僅適用于對 刑事賠償 和非刑事司法賠償案件的監督,行政賠償案件的監督依照行政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執行。申訴的主體是賠償請求人和賠償義務機關或其承繼者。 包括各地、各級法院之間對于申訴 立案的條件 、啟動重新審理的標準、案件審查和處理的方式等認識和做法不一致;國家賠償案件的申訴率高于其他 訴訟 案件,且賠償決定作出后,時隔多年申訴、反復申訴甚至纏訪鬧訪現象非常嚴重,案件難以真正終結;當前申訴人對于賠償申訴案件的辦理普遍提出較高要求,規則缺失很容易給公眾造成司法不公的誤解等。 二、國家賠償的申請范圍 (一)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 行政強制措施 的; (二) 非法拘禁 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四)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在上文中也回答了申請國家賠償的申訴期限是多久,如果國家做出了錯誤的判決,勢必會對當事人造成非常重大的影響,那么向有關部門提出賠償也是當事人的權利,在遇到不合法的對待時要一定要保留好各種 證據 ,為以后的維權做好準備。
錯誤判刑會賠錢嗎
國家賠償是對于錯誤判刑的一種補救機制。當法院的判決在某些特定情況下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權,受害人有權申請國家賠償。
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以下兩種情形,受害人可以獲得賠償:首先,如果法院違法采取了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對公民的財產造成損失。其次,如果通過審判監督程序再審后,原判罰金、沒收財產已執行,且被判決無罪,這同樣屬于賠償范圍。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民事案件中,法院的判決錯誤并沒有涉及上述第一項提及的情形,比如沒有違法對財產采取措施,那么即使判決結果有誤,國家并不會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賠償的界限和條件較為明確,主要集中在違法執行措施和再審后判決變更的場景上。
綜上所述,國家賠償為錯誤判刑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法律救濟,尤其在涉及財產損失的案件中,受害人能夠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申請賠償以彌補損失。但需要注意的是,賠償條件嚴格限定在特定的違法執行行為和再審判決變更的范圍內,對于其他類型的判決錯誤,國家并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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