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詐騙立案后能撤案嗎
被告詐騙立案后會撤案,視情況而定:
1、詐騙罪立案以后,即使雙方私下已經解決,但是人民法院一般也不會進行撤案的;
2、有些情況下,如果雙方和解,那么人民法院也會支持撤案的請求。我國公民有任何違法犯罪的記錄,都會被終身記錄在檔案當中。如果該案件構成犯罪但是并未達到國家刑法的處罰標準,則可以撤案的。
詐騙罪的界限是什么:
1、詐騙罪與借貸行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種原因,長期拖欠不還的,或者編造謊言或隱瞞真相而騙取款物,到期不能償還的,只要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沒有揮霍一空,不賴帳,不再弄虛作假騙人,確實打算償還的,仍屬借貸糾紛,不構成詐騙罪。
2、詐騙罪與代人購物拖欠貨款行為的界限。對以代人購買緊缺商品的名義,取走貨款,沒買到東西,又擅自挪用貨款,拖欠不還款的行為,應著重考察其真實目的、雙方的關系、事情的起因、代辦人的具體行為、拖欠的情節、后果等等,從而正確判斷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圖。如能明確想代人購物,因故未能買到挪用仍擬歸還的,不能以詐騙罪論處。如果以代購為名,行詐騙之實,騙取大量財物,大肆揮霍,根本無意歸還,也無力歸還的,應以詐騙罪論處。
3、詐騙罪與集資辦企業因虧損躲債的界限。如果確實是集資經商辦企業,但因經營不善,虧損負債,為躲債而外出,仍屬財產債務糾紛。這同詐騙犯以集資辦企業為名,撈到錢財就逃之夭夭,以實現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質區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
【依法不追訴原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詐騙案一旦立案就必須結案
在法律實踐中,詐騙案立案后并不意味著必須結案。這一觀點可能源于公眾對司法程序的誤解。實際上,詐騙案的處理過程復雜多變,其結果取決于多種因素。立案只是刑事訴訟的起點,而非終點。在案件調查、審理的過程中,可能出現各種情況導致案件無法繼續推進或需要改變處理方向。因此,我們需要正確理解詐騙案的立案與結案之間的關系,避免對司法程序產生誤解。
一、詐騙案立案后的可能走向
1、案件繼續推進
立案后,如果警方收集到充分證據,且犯罪嫌疑人被成功抓獲,案件將繼續推進。這種情況下,案件可能會進入起訴、審判階段,最終以定罪或無罪判決結案。
2、案件中止或終止
在某些情況下,即使案件已經立案,也可能因為各種原因而無法繼續推進。例如:
證據不足:如果警方無法收集到足夠的證據支持指控,案件可能會被撤銷。
犯罪嫌疑人下落不明:如果無法找到或抓捕犯罪嫌疑人,案件可能會被擱置。
追訴時效已過:如果案件超過了法定的追訴時效,將不再追究刑事責任。
3、案件變更處理方式
有時,在調查過程中可能發現案情與最初判斷有所不同,需要改變處理方式。例如:
情節輕微:如果發現案件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可能不再認定為犯罪。
轉為民事糾紛:某些情況下,原本被認為是詐騙的行為可能被認定為民事糾紛,從而改變處理方式。
二、影響詐騙案處理結果的因素
1、證據的充分性和關聯性
證據是決定案件走向的關鍵因素。充分、確鑿的證據可以推動案件順利進行,而證據不足則可能導致案件無法繼續。
2、犯罪嫌疑人的配合程度
犯罪嫌疑人是否積極配合調查,是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都會影響案件的進展和最終結果。
3、案件的社會影響
某些重大詐騙案件可能會因其廣泛的社會影響而受到特別關注,這可能會影響案件的處理進程和結果。
4、被害人的態度
在某些情況下,被害人的態度也會影響案件的走向。例如,對于依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撤回告訴可能導致案件終止。
在理解詐騙案立案與結案關系時,公眾應注意以下幾點:
不要輕信”一旦立案必須結案”的說法,這可能導致對司法程序的誤解。
理解立案只是刑事訴訟的開始,案件的最終結果取決于多種因素。
即使案件未能成功結案,受害人仍可通過其他法律途徑尋求權益保護,如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
公眾應該理性看待詐騙案件的處理過程,相信司法機關會根據法律和事實作出公正的判斷。
在遇到疑似詐騙情況時,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案,并積極配合調查,提供相關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詐騙公安局立案后怎么處理
詐騙案立案后,要由公安機關對報警人進行口供錄取,收集證據,進行調查,確定犯罪嫌疑人,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傳訊詢問,犯罪嫌疑人承認犯罪,公安機關便將案件移送檢察院,由檢察院審查,檢察院審查之后,認為本案可以直接提起公訴的,向法院提起公訴,由人民法院進行審理結案。
依據法律規定,滿足以下要件就可以定性為詐騙罪:
1、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2、客觀要件。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主體要件,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詐騙罪處罰標準如下:
1、犯詐騙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
2、犯罪數額達到巨大標準或情節嚴重的,處3-10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犯罪數額達到特別巨大標準或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以詐騙罪立案后撤銷的方法:
1、詐騙罪立案后不能撤案,因為公訴案子是人民檢察院代替國家提起訴訟,因此,個人沒有權利撤訴的。詐騙案屬于公安機關管轄;
2、公安機關的立案偵查是國家行為,而不是私人行為,并不是私人想調解就能了事的,私人不得干預。對于公訴案件,撤案的決定權在檢察機關手上,受害人可以就刑事附帶民事部分接受調解。
綜上所訴,詐騙犯罪與一般的詐騙行為,最大的區別就在與前者達到了國家規定的立案標準數額。因此構成了犯罪。一般詐騙罪與盜竊罪相同,經濟詐騙罪如集資詐騙、貸款詐騙、票據詐騙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百零九條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八條規定的“貪污賄賂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等”犯罪案件,是指下列案件:
(一)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
(二)刑法分則第二章規定的相關恐怖活動犯罪案件,以及恐怖活動組織、恐怖活動人員實施的殺人、爆炸、綁架等犯罪案件;
(三)危害國家安全、走私、洗錢、金融詐騙、黑社會性質組織、毒品犯罪案件;
(四)電信詐騙、網絡詐騙犯罪案件。
詐騙案立案后多久必須結案
法律分析:總的來說從犯罪嫌疑人到案之后到本案件結束,一般是7個月到1年左右的時間。1.詐騙案多久會結案要根據具體的事實和證據材料來確定。2.詐騙罪在公安機關立案后就要按照刑事訴訟法的流程進行,一般審查階段是3個月,審查起訴階段需要2個月左右,需要補充偵查的每一次1個月,審判階段是3個月左右,如果是取保候審的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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