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金能減免嗎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災、水災、地震等災禍而喪失財產,或者罪犯因重病、傷殘等而喪失勞動能力。
或者需要罪犯撫養的近親屬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額醫藥費等,確實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情形。
由罪犯本人、親屬或者犯罪單位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人民法院審查以后,根據實際情況,裁定減少或者免除應當繳納的罰金數額。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罰金的執行】被判處罰金的罪犯,期滿不繳納的,人民法院應當強制繳納;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裁定減少或者免除。
刑事案件罰金可以減免嗎
法律主觀:
一、罪犯交了罰金可以減刑嗎能否從輕處罰?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對此規定如下:第二條:罪犯積極執行財產刑和履行附帶民事賠償義務的,可視為有認罪悔罪表現,在減刑、假釋時可以從寬掌握;確有執行、履行能力而不執行、不履行的,在減刑、假釋時應當從嚴掌握。而且還會默認為你不服法,是不會減刑的,無力交納的需要相關證明??梢宰们闇p少或者免除。二、不交罰金能減刑罰金是指強制犯罪人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我國對減刑有相關規定,并不是因為罰金未交而不給予減刑。罰金只是屬于刑法里的一種,是受罰人必須繳納的。三、沒有能力交罰金的怎么辦根據《刑法》第53條的規定,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或者免除。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財產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6條的規定:刑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災、水災、地震等災禍而喪失財產;罪犯因重病、傷殘等而喪失勞動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撫養的近親屬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額醫藥費等,確實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情形。具有刑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可以酌情減少或者免除事由的,由罪犯本人、親屬或者犯罪單位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人民法院審查以后,根據實際情況,裁定減少或者免除應當繳納的罰金數額。四、在什么條件下才可以減刑《刑法》第七十八條:【適用條件與限度】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2、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3、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4、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6、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百五十一條審理減刑、假釋案件,應當審查財產刑和附帶民事裁判的執行情況,以及罪犯退贓、退賠情況。罪犯積極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的,可以認定有悔改表現,在減刑、假釋時從寬掌握;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在減刑、假釋時從嚴掌握。
有哪些情形可以減免罰金
1、罪犯遭遇不不可抗的災禍的,主要是指自然災害。2、罪犯自身患有嚴重疾病,或者身體遭受傷殘,從而導致其喪失了勞動能力的。3、需要罪犯撫養的近親屬身患重病,需要罪犯支付金額較大的醫療費,從而確實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的。
一、在哪些情形可以減免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三條 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于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財產刑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六條 刑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災、水災、地震等災禍而喪失財產;罪犯因重病、傷殘等而喪失勞動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撫養的近親屬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額醫藥費等,確實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情形。
具有刑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可以酌情減少或者免除”事由的,由罪犯本人、親屬或者犯罪單位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人民法院審查以后,根據實際情況,裁定減少或者免除應當繳納的罰金數額。
二、不交罰金刑滿會釋放嗎
不交罰金刑滿會釋放。罰金是刑法規定的附加刑的一種,屬于財產刑,既可以與各種主刑并用,也可以單獨使用,人民法院判處罰金后,自判決生效起,就涉及到罰金刑的執行,即罰金的繳納,這也是事關法律的尊嚴和罰金刑能否得到切實執行的重要問題。人民法院在判處罰金時,應當同時規定繳納的期限,并明確是一次繳納還是分期繳納,以便于執行。一般來說,如果罰金數額不多,或者罰金數額雖然較多,但繳納不困難的,可以限期一次繳納;罰金數額較多,根據犯罪分子的實際情況,確實無力一次繳納的,可以限定時間分期繳納。至于繳納的期限及時間的長短,可以根據犯罪分子的經濟狀況和繳納的可能性來確定。
判處的罰金刑,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繳納或者繳納沒有完畢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強制繳納。強制繳納的方法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拍賣犯罪分子的財產,凍結存款,扣留、收繳工資或者其他收入等辦法,迫使犯罪分子繳納罰金。當然,強制繳納主要針對實際有繳納能力而不繳納罰金的犯罪分子采用。而且,如果采取強制繳納的方法仍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時,應當隨時追繳,上繳國庫。
在犯罪分子遭到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如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或者犯罪分子及其家屬重病、傷殘等,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酌情減少罰金或者免除罰金。
我國《刑法》第53條規定:“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于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財產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6條的規定,《刑法》第53條規定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災、水災、地震等災禍而喪失財產;罪犯因重病、傷殘等而喪失勞動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撫養的近親屬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額醫藥費等,確實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情形。
綜上,無力繳納罰金,符合法律的規定,可以分期繳納,卻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在適用罰金的時候,既可以是單獨適用,當然也可以是附加適用。而法官在對犯罪分子適用罰金刑的時候,一定是建立在《刑法》規定的基礎上。也就是說,如果《刑法》中并沒有規定犯該罪的需要判處罰金的,那么法官就不能違反對犯罪分子適用罰金刑。
法院罰金如何申請減免,怎么處理?
罰金是附加刑的一種,一般會與其他的主刑一起實施,無論是民事、行政還是刑事案件中,都有關于罰金的規定,但盡管罰金的規定是比較常見的,那么法院罰金如何申請減免,怎么處理?
網友咨詢:
法院罰金如何申請減免,怎么處理?
河南崔國鐘律師事務所楊雪政律師解答:
法院罰金減免應由罪犯本人、親屬或犯罪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人民法院應對申請的主體是否適格及申請理由是否適當進行審核,并重點對可以酌情減少或免除的事由證明材料進行審查。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被判處罰金的罪犯,期滿不繳納的,人民法院應當強制繳納;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河南崔國鐘律師事務所楊雪政律師解析:
對罰金進行減少或免除程序的啟動人民法院可否依職權進行,答案是否定的。這是因為罪犯本人、親屬對自己的經濟狀況最了解,是否喪失履行能力當事人最清楚,人民法院不宜越庖代廚。
減免罰金刑應該由被執行人或其家屬向法院提出申請。
《規定》第六條規定:具有刑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可以酌情減少或者免除”事由的,由罪犯本人、親屬或者犯罪單位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現行司法解釋要求被執行人或者其家屬作為減免申請人并承擔舉證責任。但特殊情況下司法機關了解到相關情況后也可以根據法律向當事人進行釋明、提醒,幫助申請人完成證明責任。
在實踐中由于被告人或者其家屬通常在遭受不可抵抗的災難之后蒙受巨大經濟損失和精神打擊,罪犯和家屬聯絡溝通不順暢,家屬缺乏提起減免申請和證明受災的舉證意識,或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并不可靠,所以,檢察院、監獄管理部門主動聯系當地政府調查情況的做法,實際上是一種司法救濟,能有力地幫助申請人提出申請、完成舉證責任,并確保所提出情況屬實,推動減免程序啟動。
楊雪政律師,科班出身,從事律師行業10年。通過用心的服務和專業的法律理解和適用,贏得了當事人的好評和信賴。結合案件情況綜合適用法律是一種能力。期待為您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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