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最短時間是多久
公安機關拘留的期限最少14天,拘留后應當在27小時內送往看守所羈押。拘留期滿后,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依法逮捕的,仍舊在看守所羈押。根據法律規定,不同的案件情況不一樣,如果是普通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羈押的期限一般是半年以內,然后判決后送往監獄服刑。
刑事拘留27天了沒有消息會有怎樣結果
建議及時請律師,
1、對于刑事拘留期間的犯罪嫌疑人來說,只有律師能夠會見嫌疑人,家屬不能探望。為了爭取能夠爭取的最大權益,請律師介入了解案情,是很有必要的。
2、委托的律師可以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
按照法律的規定,律師可以在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訊問或者被采取強制措施后會見犯罪嫌疑人時,可以為他進行法律咨詢。由于犯罪嫌疑人的特殊身份,特殊地位,加上對法律知識的缺乏,犯罪嫌疑人往往由于不懂得法律,不敢大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因此當犯罪嫌疑人被抓后,家屬就應當立即為他聘請律師,有了律師的及時咨詢,犯罪嫌疑人就會心中有底。
3、律師可以代為申請取保候審,代為申請解除或變更強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抓以后,審訊人員為了迅速破獲案件,在審訊過程中未必都會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損害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甚至嚴重侵犯犯罪嫌疑人人身權利的現象時有發生。
看守所27天怎么處理
如果涉嫌犯罪,在看守所關押的時間,包括刑事拘留期限加逮捕后的偵察羈押期限加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檢察院提起公訴后,如果沒有判刑或是判決有罪、但判緩刑的,就可以放出來了。
1、刑事拘留一般14天,最長37天。
2、逮捕后的偵察羈押期限:一般是二個月,復雜的經上一級檢察院批準可以延長一個月,是三個月。有特殊情況的,經省級檢察院批準,還可以再延長。
3、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一般是一個月,重大復雜的,可以延長半個月。
如果不是特別嚴重的刑事案件,走完了全部程序最后法院沒有定罪刑、或是確定有罪但判緩刑的,一般會在看守所關五、六個月。
如果37天之內未放的話,就意味著被批準逮捕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逮捕后,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第九十二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于各自決定逮捕的人,公安機關對于經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人,都必須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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