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員受到損害雇主是否應當賠償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若遭受人身損害,雇主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當雇員在雇傭活動中出現人身損害時,雇主需承擔法定的賠償責任。這一條款明確了雇主對雇員在雇傭活動中安全健康的責任,確保雇員在工作過程中不會因雇傭活動而遭受不必要的傷害。
此外,如果損害是由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的,賠償權利人有權選擇向該第三人或雇主提出賠償請求。若雇主先行承擔賠償責任,其有權在事后向造成損害的第三方追償。這一規定旨在保護雇員的合法權益,確保他們在遭受損害時能夠得到及時且適當的賠償,同時也為雇主在處理此類糾紛時提供了明確的法律指導。
綜上所述,這一法律解釋不僅明確了雇主對雇員在雇傭活動中人身損害的責任,還規定了當損害由第三方造成時的處理流程,為雇員和雇主雙方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雇員需向單位支付賠償金的情況
勞動者依照場所規定,向雇主進行賠償的情況有四種:
1. 若雇員接受了特定的培訓,而后違背協議,則需按約支付賠償金。
2. 當勞動者出現違反競業限制、泄露公司商業機密與知識產權等行為時,也須賠償相應的損失。
3. 再者,若違反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導致公司損失的,勞動者應承擔賠償義務。
4. 最后,即使是勞動者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雇主損失的,用人單位都有權按照勞動合同約定請求賠償經濟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雇員致人損害時誰來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分析:雇員致人損害時,由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再向有過錯的雇員追償。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提供勞務一方損害的,提供勞務一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一方給予補償。接受勞務一方補償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相關推薦:
網上侮辱立案(侮辱誹謗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連帶補充賠償(連帶賠償責任和補充賠償責任)
人身賠償項目(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都包含哪些)
無償保管賠償(無償保管物品導致損失的賠償責任)
亡人事故賠償(對b亡人事故對方4我6怎么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