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色情照片威脅要多少錢判刑
拍裸照威脅會被罰款還是判刑,要依據威脅對方做的事情而定,如果是發生性關系的,就會構成強奸罪,會被判刑的,如果只是想恢復男女朋友關系等行為,會給予治療管理處罰。
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或者散布他人隱私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上述兩個行為并罰,最高可處二十日拘留,并處一千元罰款
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電話以及其他通訊工具傳播淫穢信息,尚未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與上述威脅人身安全行為并罰,最高可處二十日拘留,并處三千五百元罰款
以牟利為目的,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信息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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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奸罪】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法律規定犯強奸罪應如何處罰
法律規定,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將受到法律的嚴懲,處以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對于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行為,同樣被視為強奸罪,并從重處罰,其最高刑罰可至死刑。
這一規定源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明確了強奸罪的構成及其相應的法律后果。它不僅保護了婦女的合法權益,還強調了對于幼女的特殊保護,體現了法律對弱勢群體的關懷與尊重。
強奸罪作為一種嚴重的刑事犯罪,其法律后果的設定旨在維護社會的公序良俗,確保每個人的尊嚴和權利不受侵犯。通過這一規定,社會得以更加安全,個人也能在法律的庇護下自由生活。
此外,該規定還強調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無論年齡、性別或社會地位如何,任何侵犯他人性自主權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這不僅是對受害者的公正對待,也是對社會正義的維護。
未成年人被性侵需要哪些賠償?
未成年人被性侵一般需要賠償精神損害賠償,如果因為性侵導致身體受傷的,那么還要支付醫療費等等。性侵未成年人,行為人可能會因此判十年以上徒刑,甚至是無期以及死刑的,所以一定要禁止實施這樣的行為。
一、未成年人被性侵需要哪些賠償?
強奸未成年人要賠償多少錢法律是沒有明文規定的,要依據實際的案情和未成年人的歲數而定,強奸未成年人的賠償一般為精神損失費。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下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強奸、奸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強奸婦女情節惡劣的;
2、強奸婦女多人的;
3、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4、二人以上輪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當然,上述只是量刑標準,具體還得分析您的同事是否具有其他從輕、減輕情節的,以正確分析最終量刑的可能幅度。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第六條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偶爾與幼女發生性行為,情節輕微、未造成嚴重后果的,不認為是犯罪。”
未成年人犯強奸罪如何處罰,應該從以下幾方面分析:
1、針對的犯罪主體是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
2、衡量一個人的行為是否犯罪,要同時構成三個要件,即社會危害性、刑事違法性、刑法當罰性。如雙方是戀人關系或其他關系發生了性行為,沒有強迫,完全是出于自愿,對于這樣的越軌行為,我們只能通過道德手段加以糾正。
3、必須是偶爾、而且是情節輕微、未造成嚴重后果。解釋使用的“偶爾、情節輕微、未造成嚴重后果”是給司法機關的自由裁量權留有一定的空間。
二、強奸罪的未遂、既遂與中止
1、既遂與未遂的區別,按照我國司法實踐中是以“插入”為認定標準的,即男子的生殖插入到女子的體內為犯罪既遂。至于與既遂未遂無關。但有一個特例,如果強奸的是女,則以“接觸”為認定標準,即男子的生殖與女的生殖接觸就算犯罪既遂。
2、未遂與中止的區別:未遂指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致使無法完成犯罪目的,屬于未遂;中止指犯罪分子自己在能完成犯罪目的的情況下,自己主動停止了犯罪的繼續,屬于中止。就強奸罪來說在日常實踐中主要有幾種情況不容易區分:一是由于男子或女子的生理原因造成不可能完成犯罪結果,如陽萎等;二是由于男子或女子的愚昧無知,致使沒有發生犯罪結果,如男子不知道的方法;三是由于第三人的影響或被害人的反抗,如被別人發現。四是對象不能犯,如女子為死尸、或所謂的女子為男子。上述四種情況都屬于未遂。而如果行為人完全可以實施完強奸行為,只是由于自己的良知或被害人的請求而停止的則屬于中止。
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的行為,依法可以構成強奸罪,很多實踐中,會出現一些未成年人自愿的情況,但是根據未成年人的心態來判斷,是沒有自己的判斷能力的,所以自愿應當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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