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強奸案申告所需證據
起訴強奸罪所需的法定證據包括:
具有證明力的物證,書證,證人證言,受害者陳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口供以及辯護詞,專家鑒定,現場勘查,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各種筆錄,以及視頻,音頻及其他形式的電子數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
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相關推薦:
看守所辦理取保候審嗎(在看守所里能辦取保候審嗎要多久)
強奸罪未遂辯護詞(強奸案無罪辯護詞的內容是什么)
侵占罪如何量刑(侵占罪的量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取保候審的法律條文(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法律規定)
搶奪與盜竊的區別(偷竊和搶劫有什么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