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個人賄賂金額的定罪標準如下:
1、受賄罪:
個人受賄數額在5千元以上的,應予立案。
受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且存在特定情形(如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導致損失等),將被認定為“其他較重情節”,可能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受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的,屬于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受賄數額在三百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行賄罪:
行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應予定罪。
行賄數額不滿一萬元,但具有特定情形(如為謀取非法利益而行賄、向三人以上行賄、向黨政領導、司法工作人員、行政執法人員行賄、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等),也應予定罪。
行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的,屬于數額較大,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行賄數額在三百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需要注意的是,對于多次受賄未經處理的,將按照累計受賄金額進行處罰。同時,司法機關在處理案件時,會綜合考慮受賄的金額、次數、造成的具體損失等因素,以確保量刑的準確性和公正性。
個人賄賂的立案條件主要包括:
1、行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
2、行賄數額不滿一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為謀取非法利益而行賄的;
(2)向三人以上行賄的;
(3)向黨政領導、司法工作人員、行政執法人員行賄的;
(4)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這些條件體現了對個人行賄行為的嚴厲打擊,特別是針對那些涉及非法利益、影響廣泛、涉及關鍵崗位人員以及造成重大損失的行賄行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行賄行為是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即使數額不足一萬元,但如果滿足上述特定條件,也將被視為違法行為,需要立案調查。
個人行賄罪的量刑及處罰標準主要依據相關規定。
如果行賄的對象是國家公職人員,且金額達到三萬元及以上,根據情節嚴重程度,處罰如下:
1、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2、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情節特別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如果行賄人主動交代自己的行賄行為,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特別是在犯罪情節相對輕微,對偵破重大案件起到關鍵性作用,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情況下,可以考慮減輕或免除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條的規定以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行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條的規定以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賄的;
(二)將違法所得用于行賄的;
(三)通過行賄謀取職務提拔、調整的;
(四)向負有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實施非法活動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員行賄,影響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的。
法律分析:行賄和受賄的犯罪主體不同,行賄罪是行賄者作出了違法的行為,而受賄罪則是受賄人作出了違法的行為。兩者需求也不同,行賄人想要得到某些便利而受賄人想要得到金錢。按照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與行賄犯罪相比,受賄犯罪的主觀惡性更深、犯罪情節更惡劣,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更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兩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八十九條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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