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簡述清末領事裁判權制度。(2010年)
66、簡述南京國民政府法律體系的主要構成。(2009年)
66、簡述1935年《中華民國刑法》的主要特點。(2008年)
66、簡述南京臨時政府時期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2007年)
66、簡述《大清新刑律》的特點。(2006年)
67、簡述南京國民政府民法典的主要特點。(2005年)
66、簡述中國土地法大綱的主要內容。(2004年) (2004年)請對下列文字進行簡要分析:唐律疏議。斷獄律規定:諸斷罪皆須具引律、令、格、式正文,違者笞三十。諸制敕斷罪,臨時處分,不為永格者,不得引為后比。若輒引,致罪有出入者,以故失論。
(2005年)請運用中國法制史的有關知識,分析下列史料。
《明史?刑法志》:“刑法有創之自明不衰古制者:廷杖、東西廠、錦衣衛、鎮撫司獄是也。是數者,殺人至慘而不麗于法。踵而行之,至末造而極。舉朝野命,一聽武夫、宦豎之后,良可嘆也。”
(2006年)請運用中國法制史的理論和知識對下列材料進行分析,并回答問題:
諸同居,若大功以上親及外祖父母、外孫、若孫之婦、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為隱;部曲、奴婢為主隱,皆勿論。其小功以下相隱,減凡人三等。若犯謀叛以上者,不用此律。
——《唐律疏議·名例》
問題:
(1)這段文字反映了唐律的什么原則?其歷史淵源是什么?
(2)適用這一法律原則時有何例外?為什么?
(2007年)舊律(指漢律)因秦《法經》,就增三篇,而《具律》不移,因在第六。罪條例既不在始,又不在終,非篇章之義。故(新律)集罪例以為《刑名》,冠于律首。
——《晉書刑法志》
上述文字材料記述了漢、魏時代法典體例發展演變的概況,請分析材料并結合中國法制史的有關知識回答下列問題:
(1)“舊律”在篇目上增加了哪三篇?
(2)“舊律”在篇目體例上存在什么問題?
(3)“新律”在篇目體例上有哪些主要變化?這種變化說明了什么?
(4)漢魏之后,《晉律》和《唐律》在法典的篇目體例上又是如何演變的?
(2008年)唐《戶令》:“諸應分田宅者,及財物,兄弟均分。妻家所得之財,不在分限。兄弟亡者,子承父分。兄弟俱亡,則諸子均分。其未娶妻者,別與聘財。姑姊妹在室者,減聘財之半。寡妻妾無男者,承夫分。”
唐《喪葬令》:“諸身喪戶絕者,所有部曲、客女、奴婢、店宅、資財,并令近親轉易貨賣,將營葬事及量營功德之外,余財并與女。”
請運用中國法制史的知識和理論,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問題:
(1)依照唐《戶令》的規定,財產繼承如何進行?
(2)何為“戶絕”?戶絕之家的財產如何繼承?
(3)試結合上述引文的相關內容,總結唐朝繼承法律制度的主要特點。
(2009年)朝審原于明天順三年,令每歲霜降后,但有該決重囚,三法司會同公、侯、伯從實審錄。秋審亦原于明之秦決單,冬至前會審決之。順治元年,刑部左侍郎黨崇雅奏言:“舊制凡刑獄重犯,自大逆、大盜決不待時外,余俱監候處決。在京有熱審、朝審之便,每至霜降后方請旨處決。在外直省,亦有三司秋審之列,未嘗一麗死刑轍棄于市。望照例區別,以昭欽恤。”此有清言秋、朝審之始。翤后逐漸舉行,而法益加密。初制分情實、緩決、矜、疑,然疑獄不經見。雍正以后,加入留養乘祀,區為五類。
——《清史稿》卷一百四十四《刑法三》
請運用中國法制史的知識和理論,分析上述文字材料并回答下列問題:
(1)何為秋審?其歷史淵源是什么?
(2)試分別說明秋審案件的五種處理方式。
(3)清朝秋審制度的主要作用體現在那些方面?
(2010年)材料分析:
唐律疏議規定:“諸斷罪而無正條,其應出罪者,則舉重以明輕;其應入罪者,則舉輕以明重。”
1.這條規定體現了唐律的什么刑法原則。
2.在司法實踐中他怎么運用。
3.他這樣規定有什么作用和意義。 法碩(法學) 1,簡述犯罪未遂的特征與類型(12) 2,簡述逃稅罪的構成要件(12) 3,試論我國刑法對于死刑適用的限制(12) 4,簡述刑事責任的解決方式(11) 5,簡述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行為方式(11) 6,試論犯罪既遂的認定。(11) 7,簡述結果加重犯的概念和構成特征(10) 8,簡述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和構成要件(10) 9,論述共同犯罪中主犯的認定。(10) 法碩(非法學) 1,簡述犯罪中止的特征(12) 2,簡述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主體范圍(12) 12年案例是 綁架罪,搶劫罪法定情節 3,簡述犯罪預備的成立條件(11) 4,簡述瀆職罪的概念和構成要件(11) 11年案例是重大立功自首 5,簡述防衛過當的成立條件(10) 6,簡述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特征(10) 10年的案例是徇私枉法罪與受賄罪的牽連犯問題 7,酌定量刑情節的概念和種類(09) 8,簡述行賄罪的成立條件(09) 9,簡述刑罰特殊預防,一般預防的概念及其相互之間的關系(08) 10,簡述強奸罪未遂與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的區別(08) 11,簡述我國刑法總則中適用死刑的限制性規定(07) 12,簡述轉化型搶劫罪的成立條件(07) 13,簡述撤銷緩刑的事由及其法律后果(06) 14,簡述職務侵占罪與侵占罪的區別(06) 15,簡述我國刑法中規定的一般累犯的成立條件及累犯的法律后果(05) 16,簡述搶劫罪與敲詐勒索罪的界限(05) 17,簡述教唆犯的概念和我國刑法對于教唆犯的規定(04) 18,簡述侵占罪與盜竊罪的界限(04) 19,簡述正當防衛成立的條件(03) 20,簡述數罪并罰的概念和特點(03)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