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的構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 客體要件: 公私財物所有權: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于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不包括其他非法利益。
2. 客觀要件: 使用欺詐方法騙取財物:行為人實施了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欺詐行為,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并基于這種錯誤認識處分財產。 數額較大: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才構成犯罪。通常,詐騙罪的數額較大以2000元為起點。 欺詐行為與財產處分之間的因果關系:被害人的財產處分必須是基于行為人的欺詐行為所產生的錯誤認識。
3. 主體要件: 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 主觀要件: 直接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侵害他人財物的結果,并且希望這種結果發生。 非法占有目的:行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法律分析】:詐騙罪,指的是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捏造事實或掩蓋事實真相等手段,騙取金額較大的他人財物的行為;詐騙罪的侵犯對象,一般僅限于國家、集體或者個人的財物,而不是以騙取其他非法的利益。
詐騙罪的犯罪構成有:
1、詐騙罪得侵犯的客體,主要為他人財物的所有權。
2、該罪在客觀上,主要表現為行為人采用使用捏造事實或掩蓋真相等方式,騙取金額較大的他人財物。
3、該罪在主觀方面,主要表現為行為人直接故意,且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
4、該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實施詐騙的行為人凡是達到法定的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詐騙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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