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罪和敲詐勒索罪的區別
一是勒索財物的對象不同。二是行為方式不同。
敲詐勒索罪與勒索型綁架罪的區別。主要應把握兩個方面:
一是勒索財物的對象不同。綁架罪中被害人與被勒索財物人為不同的人,敲詐勒索罪中,被害人與被勒索財物人具有同一性。
二是行為方式不同。勒索型綁架罪以殺害、傷害、扣留不放等方式向被害人家屬或其他人發出威脅,索取贖金,暴力方式具有可立即付諸實施的現實性和急迫性,“以錢贖人”是其本質特征。而敲詐勒索罪中,威脅、要挾的內容包括暴力傷害、毀壞被害人的人格或名譽、揭發被害人的隱私、毀壞被害人的重要財物、栽贓陷害等,不必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只要能夠引起被害人心理恐懼即可,威脅內容是將來實施。
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
1、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敲詐勒索罪。
2、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必須具有非法強索他人財物的目的。如果行為人不具有這種目的,或者索取財物的目的并不違法,則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3、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不僅侵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還危及他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權益。本罪侵犯的對象為公私財物。
4、客觀要件:
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采用威脅、要挾、恫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的行為。
(1)威脅,是指以惡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處分財產,即如果不按照行為人的要求處分財產,就會在將來的某個時間遭受惡害。
(2)威脅行為只要足以使他人產生恐懼心理即可,不要求現實上使被害人產生了恐懼心量。
(3)威脅內容可以是合法或違法,威脅的方法明示、暗示均可。
綁架罪的構成要件:
1、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2、主觀要件:
本罪的主觀方面由直接故意構成,并且具有勒索財物或者扣押人質的目的。其中勒索財物目的是否實現,不影響本罪的成立,只要實現扣押人質的目的,即構成綁架罪既遂。
3、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權利、健康、生命權利及公私財產所有權利。
4、客觀要件:
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綁架他人的行為。
(1)暴力,是指行為人直接對被害人進行捆綁、堵嘴、蒙眼、裝麻袋等人身強制或者對被害人進行傷害、毆打等人身攻擊手段。
(2)脅迫,是指對被害人實行精神強制,或者對被害人及其家屬以實施暴力相威脅。
(3)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脅迫以外的方法,如利用藥物、醉酒等方法使被害人處于昏迷狀態等。
綜上所述是小編對綁架罪和敲詐勒索罪的區別做出的相關回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綁架勒索罪判多少年
1、犯綁架罪,會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情節較輕的,會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因綁架致人重傷、死亡的,會判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綁架罪的主觀責任,具有故意,行為人對于侵害他人行動自由與身體安全的結果,具有希望或者放任態度。具有利用被綁架人的近親屬或者其他人(包括單位乃至國家)對被綁架人安危的憂慮的意思。綁架案要判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14-16周歲的人,單純地實施綁架行為的,不構成犯罪;綁架過程中殺害被綁架人的,定故意殺人罪。“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綁架過程中對被綁架人使用暴力或者進行虐待等導致被綁架人死亡,如果沒有殺死被綁架人,只能認定為綁架罪加重情節的未遂“。殺害被綁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綁架人后,由于勒索財物或者其他目的沒有實現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將被綁架人殺害的行為。
綁架勒索罪數額巨大怎么判
依照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涉嫌綁架勒索犯罪行為(《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若情節嚴重,那么法律將予以嚴厲制裁,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同時還需繳納罰金或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這其中,“數額巨大”被視為衡量情節嚴重程度的關鍵要素之一。關于具體的數額標準,則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通過司法解釋進行明確規定,通常情況下,由于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存在差異,因此具體數額標準也會相應調整。
相關推薦:
背叛國家罪(背叛國家罪的處罰方式)
強奸罪有效期(強奸在多長時間有效)
刑事拘留逮捕(刑事拘留與逮捕的區別是什么)
犯罪客體包括哪些(犯罪客體包括什么)
死刑復核收回(死刑復核權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