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罪的共犯如何判刑
對于受賄罪的共犯,應當這樣判刑:如果屬于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如果屬于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受賄罪共犯怎么認定
對受賄罪共犯的法律認定須依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關于共同犯罪的明確規定予以剖析解讀。依據該法第二十五條的明文規定,共同犯罪即具備兩個或以上共犯者,以明確的共同犯罪意圖實施的犯罪行為。在受賄罪的范疇內,若兩個或以上共犯者共同故意實施了受賄行為,便可被視為受賄罪的共犯。針對受賄罪共犯的法律認定,我們需關注以下幾個關鍵要素:首先,共犯者必須是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其次,共犯者間必須存在明確的共同犯罪意圖,也就是共同的受賄意圖;再次,共犯者間必須有共同的犯罪行為,即共同實施了受賄行為;最后,共犯者應根據其各自的犯罪行為及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在實踐案例中,若一名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求利益,另一人與其合謀并提供協助,甚至共同實施了受賄行為,那么這兩名涉案人員很可能會被認定為受賄罪的共犯。至于具體的責任劃分,則需根據案件的詳細情況進行具體分析。值得強調的是,受賄罪共犯的法律認定還需結合案件的具體事實和證據進行全面評估。若案件中有共犯存在,且在提起公訴之前,共犯能如實地交代自身罪行、表現出真誠的悔過態度、積極退還贓款,以防止或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他們將有機會獲得從輕、減輕或免于處罰的寬大處理。總而言之,受賄罪共犯的法律認定需依據共同犯罪的相關規定以及案件的具體事實進行綜合考量。若共犯滿足從輕、減輕或免于處罰的條件,他們將有機會按照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得到相應的寬大處理。
如何認定受賄罪的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兩人或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受賄罪的共同犯罪同樣需要滿足此條件。在受賄罪中,犯罪主體至少包括一名國家工作人員,因為受賄罪屬于職務犯罪,其主體為特殊主體。在共同犯罪中,涉及特殊主體與非特殊主體、不同特殊主體間能否構成共同受賄犯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可以作為共犯主體,受賄罪主體可以是兩個以上的國家工作人員,亦或國家工作人員與非國家工作人員共同構成。所有犯罪主體侵犯的客體均為國家的廉政制度,這是受賄罪的本質特征。非國家工作人員雖無職務便利,但通過教唆、幫助等行為與國家工作人員勾結,間接侵犯廉政建設制度。在共同受賄犯罪中,不論主體身份,犯罪指向的客體一致,即國家的廉政制度。共同受賄犯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共同追求賄賂,這是犯罪的心理基礎,賄賂心理的溝通融合是各犯罪人共同受賄的心理基礎。客觀方面,各犯罪主體相互配合實施受賄行為,可能在共同犯罪中分工不同,但這些行為均為受賄罪的有機組成部分,相互配合,構成完整的犯罪行為。
如何判定受賄罪的共同犯罪
我國《刑法》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對于受賄罪的共同犯罪,需滿足以下條件。首先,犯罪主體中至少一人必須為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屬職務犯罪,犯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共同犯罪中,涉及特殊主體與非特殊主體,國家工作人員與非國家工作人員能否構成共同受賄犯罪。非國家工作人員能作為共犯主體,共同犯罪主體可以是兩名以上國家工作人員,或由國家工作人員與非國家工作人員共同構成。其次,各犯罪主體侵犯的客體均為國家的廉政制度。受賄罪客體為國家廉政建設制度,這是其本質特征。非國家工作人員雖無職務便利,其在共同受賄犯罪中進行教唆、幫助等行為,與國家工作人員相互勾結,通過國家工作人員犯罪行為實現侵犯國家廉政制度的目標。因此,共同受賄犯罪中,不論主體是否為國家工作人員,其犯罪行為指向的客體均為國家的廉政制度。第三,受賄犯罪主觀方面需有共同受賄故意。共同受賄故意表現為賄賂心理的溝通性,對賄賂的追求是主觀心理基礎,賄賂心理的溝通融合是共同受賄的心理基礎。最后,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各犯罪主體相互配合進行受賄犯罪。共同受賄犯罪中,犯罪主體可能分工不同,表現出多種行為方式,如教唆他人受賄、幫助他人受賄、組織策劃指揮多人受賄等。這些行為方式雖不同,但都是同一受賄犯罪的組成部分,相互配合構成完整的受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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