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法律主觀:
1、首部應當寫明: (1)文書名稱,即“ 刑事附帶民事起訴 狀”; (2) 附帶民事訴訟 原告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2、正文應當寫明: (1)訴訟請求; (2)事實與理由; (3)證明損失的證據等。訴訟請求,應當寫明請求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賠償的項目和具體數額。事實,應當寫明因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給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的情況。理由,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寫明為什么應當電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 承擔民事責任 。證明損失的證據,應當一一列明名稱、種類及來源。 3、尾部應當寫明: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 (2)附帶 民事起訴狀 的份數; (3)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簽名或者蓋章; (4)具狀時間。 醉駕撞死人 已經構成了 交通肇事罪 ,可是賠償標準是無法提供統一的參考依據的,如果 犯罪嫌疑人 自愿多給受害人家屬支付一筆賠償金,從而取得了家屬諒解的話,對量刑是有利的。
法律客觀: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四條 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案件一并審判,只有為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遲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后,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 第一百零一條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交通肇事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范圍
交通肇事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范圍依法只應賠償直接物質損失,即按照犯罪行為給被害人造成的實際損害賠償。一般不包括死亡賠償金和殘疾賠償金,但經過調解,被告人有賠償能力且愿意賠償更大數額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調解不成,被告人確實不具備賠償能力,而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堅持在物質損失賠償之外要求賠償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對于卻有困難的被害人,給予必要的國家救助。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交通肇事罪是否可先進行民事訴訟
首先,需明確所有涉及交通肇事罪的案件都需先行啟動刑事訴訟程序,但在這期間仍可依法提起相應的民事訴訟請求;
其次,如果受害人因被告者的過錯行為而蒙受財產損失,那么他們有權在刑事訴訟程序進行時提出并要求給予賠償。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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