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犯罪的主體要件都包括哪些?
1、單位犯罪主體的單位必須是依法批準設立、成立或者注冊登記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這里的依法是指依照國家的法律、法規,按照法定的批準設立、成立或者注冊登記程序生成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不包括單位內部設立的部門和機構。
相關法律規定:《刑法》
第三十條 【單位負刑事責任的范圍】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2、單位犯罪主體的范圍
公司。公司是一種特殊組織形式的企業,也是現代企業制度的一種運作組織方式。根據我國公司法律規定,公司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②企業。根據我國企業法律規定,企業是指依照法律規定并按照法定批準設立或者注冊登記程序,成立的以營利為目的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經濟組織。這里的企業是指公司以外的企業。
③事業單位。事業單位是指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批準設立的行使各種社會職能的組織。我國的事業單位種類很多,按照職能可以分為:教學科研文化事業單位等等;按照所有制可以分為:國家事業單位、集體事業單位、私營事業單位和在我國依法設立的外資事業單位。
④機關。在我國《刑法》意義上的機關是指國家機關,它是享有并行使國家決策、領導、管理職能,保障國家正常秩序的各級組織機構。
⑤團體。我國的團體,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成立并登記備案的各種具有社會職能性、公益性、公眾性、行業性或者學術性的組織。
二、單位犯罪應處理那些參與犯罪案件的職員嗎?
1、在單位犯罪中,直接負責的員工可能會被判刑。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直接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判處刑罰,該判刑的判刑。如果只是受單位領導指派或奉命而參與實施了一定犯罪行為的人員,一般不會作為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2、對單位犯罪的處罰原則,我國《刑法》對單位犯罪的處罰以雙罰制(即對單位和單位直接責任人員均處以刑罰)為主,以單罰制(即只處罰單位直接責任人員)為輔。
相關法律規定:《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
第二條單位犯罪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認定: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是在單位實施的犯罪中起決定、批準、授意、縱容、指揮等作用的人員,一般是單位的主管負責人,包括法定代表人。
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是在單位犯罪中具體實施犯罪并起較大作用的人員,既可以是單位的經營管理人員,也可以是單位的職工,包括聘任、雇傭的人員。
應當注意的是,在單位犯罪中,對于受單位領導指派或奉命而參與實施了一定犯罪行為的人員,一般不宜作為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對單位犯罪中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應根據其在單位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犯罪情節,分別處以相應的刑罰,主管人員與直接責任人員,在個案中,不是當然的主、從犯關系,有的案件,主管人員與直接責任人員在實施犯罪行為的主從關系不明顯的,可不分主、從犯。但具體案件可以分清主、從犯,且不分清主、從犯,在同一法定刑檔次、幅度內量刑無法做到罪刑相適應的,應當分清主、從犯,依法處罰。
公司、企業等被《刑法》列舉為單位犯罪的犯罪主體之中,但是并非所有涉嫌刑事案件的公司、企業,都會認定為是犯罪主體,諸如個人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而設立的公司、企業,實施犯罪行為的,則不能將這些公司、企業認定為是犯了刑事罪名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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