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賂多少錢立案標準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以財物,個人行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單位行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 。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兩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一百六十四條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十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第十一條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以財物,個人行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單位行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刑事犯罪追訴量刑標準——行賄罪
行賄罪定義:
第三百八十九條 【行賄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
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
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
行賄罪的處罰規定:
第三百九十條 【行賄罪的處罰規定】對犯行賄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有以下情形,從重處罰:
(一)多次行賄或向多人行賄;
(二)國家工作人員行賄;
(三)在國家重點工程、重大項目中行賄;
(四)為職務晉升、調整行賄;
(五)對監察、行政執法、司法工作人員行賄;
(六)在特定領域行賄,實施違法犯罪;
(七)將違法所得用于行賄。
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犯罪較輕,對重大案件調查、偵破起關鍵作用,或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減輕或免除處罰。
特別注意依法嚴懲嚴重行賄犯罪行為:
1、行賄數額巨大、多次或向多人行賄;
2、向黨政干部和司法人員行賄;
3、為走私、偷稅等犯罪活動行賄;
4、為非法金融、證券活動行賄;
5、為非法獲取工程、項目開發、承包經營權行賄;
6、為制售假冒偽劣產品行賄;
7、其他情節嚴重的行賄行為。
行賄罪定義與刑事責任:
第三百九十一條 【行賄罪】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已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以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多次行賄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行賄數額處罰。
行賄行為構成犯罪的,實行數罪并罰。
單位行賄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的,對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員可以減輕處罰或免除處罰。
行賄人被追訴后如實供述的,可以從輕處罰;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行賄人揭發相關犯罪,查證屬實的,可以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
特別不適用緩刑和免予刑事處罰的情形包括:
(一)向多人行賄;
(二)因行賄受過處罰;
(三)為實施違法犯罪行賄;
(四)造成嚴重后果;
(五)其他不適用情形。
行賄犯罪的不正當財產性利益應當予以追繳、責令退賠或返還被害人。
行賄犯罪中“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定義,以及“謀取競爭優勢”應認定為“謀取不正當利益”。
“被追訴前”是指檢察機關對行賄行為刑事立案前。
行賄罪中的“財物”包括貨幣、物品和財產性利益,如房屋裝修、債務免除等;后者的犯罪數額以實際支付或應當支付的數額計算。
對涉嫌行賄犯罪的,區分個人和單位犯罪,綜合考慮起因目的、行賄數額、次數、時間、對象、謀利性質及用途,考慮社會危害性。對行賄數額巨大、手段惡劣、圍獵公職人員,十八大后仍頂風作案,嚴重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依法嚴肅查處。對情節較輕、積極配合調查,或對辦理受賄案件有關鍵作用的,可依法從寬處理。
行賄罪立案金額標準如何認定
針對行賄罪這一犯罪行為的立案追訴標準,其衡量依據主要涉及相關財物價值或不當利益的具體數額。若行賄金額數量較大乃至具有其他嚴重情節時,則涉嫌構成行賄罪。然而,在確定具體數額要求方面卻未能實現全國范圍內的統一規定,而是需要結合當地的實情以及司法解釋進行量裁定奪。以數額較大為例,通常是泛指達到幾萬元至十余萬元人民幣之間的資產規模,盡管各地區或許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異性。
行賄罪的量刑標準多少錢構成
對于行賄、受賄行為的認定是以性質來確定。行賄罪的立案追訴標準是一萬以上,受賄罪的立案追訴標準是五千元以上。
對于行賄、受賄行為的認定是以性質來確定。行賄罪的立案追訴標準是一萬以上,受賄罪的立案追訴標準是五千元以上。規定如下:
一、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行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二、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對犯貪污罪的處罰規定: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1、個人貪污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2、個人貪污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
3、個人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一萬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4、個人貪污數額不滿五千元,情節較重,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相關推薦:
行賄追訴標準(個人行賂罪的立案追訴標準)
故意傷害輕微傷(故意傷害致輕微傷的量刑范圍)
販賣毒品罪取保候審(販賣毒品罪能取保候審嗎)
刑事立案材料(刑事立案的材料來源是什么)
集體土地是否擁有所有權(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歸誰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