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警做筆錄會被問哪個村的。做筆錄是警察根據案件的需要,必須要做的記錄,一般會以下幾個問題,首先,姓名,身份證號,住址,其次就會問與案件有關的問題,實事求是回答警官所問問的問題,以便查清真相,判斷誰是誰非,最后,根據問你好問題,結合你回答情況,做成筆錄,裝訂成冊,然后讓你簽名字,按手印。
刑事筆錄說明
刑事案件做筆錄要問幾次,根據刑事案件的辦理情況決定。沒有具體的次數限制,但有最低次數要求。如果是被害人或者證人一般需要做筆錄1至2次,如果是犯罪嫌疑人一般需要做3至5次筆錄。犯罪嫌疑人被抓獲或者投案后,需要做1次,被采取強制措施后需要做1次,被移送審查起訴時需要做1次,一般最低3次。
一、刑事申訴提交材料需要幾份
刑事申訴材料一般準備三份,被告人人數較多,需要多準備幾份。刑事申訴材料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提出為一份,副本按實際人數分若干份,一般被告人數每人一份 法院一份 檢察院一份。包括已經生效判決或者裁定的法律文書,證明該判決或裁定確有錯誤的證據等。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條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二、刑事申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不服人民檢察院訴訟終結的刑事處理決定提出申訴需提交的材料
1.申訴書。提出明確的申訴理由;
2.不起訴決定書等人民檢察院訴訟終結刑事處理決定的副本或者與原件核對無誤的復印件;
3.各級人民檢察院作出的刑事申訴復查決定書或者刑事申訴審查結果通知書;
4.以有新的證據證明原處理決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為由申訴的,應當附有證據原件或者與原件核對無誤的復印件;
5.應當提交與原件核對無誤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6.委托律師代理申訴的,應當提交與原件核對無誤的律師執業證書復印件和律師事務所證明、授權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原件。
(二)不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申訴應當提交的材料
1.申訴書。申訴人不具備書寫能力而口頭提出申訴的,應當制作筆錄,并由申訴人簽名或者捺指印;
2.各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裁定書副本或者與原件核對無誤的復印件;人民法院對申訴人提出的申訴作過處理的,應當提交相應法律文書的副本或者與原件核對無誤的復印件;
3.各級人民檢察院作出的刑事申訴復查通知書或者刑事申訴審查結果通知書;
4.以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為由申訴的,應當附有證據原件或者與原件核對無誤的復印件;
5.應當提交與原件核對無誤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6.委托律師代理申訴的,應當提交與原件核對無誤的律師執業證書復印件和律師事務所證明、授權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原件。
我國法律規定的申訴種類繁多,我國三大訴訟法均有申訴的規定。刑事申訴具體包括不服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的申訴,不服檢察院、公安機關訴訟終結的刑事處理決定的申訴,例如不服檢察院不起訴決定的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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