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乞討犯法嗎?
假如(現在還僅僅是假如):我有個朋友,在某單位工作。月薪1500元,妻子無業,有個女兒正在讀中學。他每月的工資繳了水電費、電話費、孩子的學費(現在的補課費貴的嚇人),還有生活費開銷,剩下不到50元。他十輩子的存款也買不起商品房。他只有一套50平米(二室一廳)的房改房,是很久以前買的舊房子,一家五口人(二位老人、夫妻、女兒)住在這2室一廳的房子里,因為房間不夠,他七十多歲的老母親把陽臺當做臥室。現在他的房改房面臨拆遷,他想把原來的居住面積從50平米增加到90多平米,這樣就多了一個房間,他的老母親也可以不用睡陽臺了。他現在需要增繳購房款以及新房的裝修費用共大約10萬元,憑他的工資要籌齊10萬元很困難。他想用網絡乞討的辦法,獲得好心人的幫助,籌集到10萬元,他打算在網絡公布自己的銀行賬號和聯絡方法,想讓好心人把錢匯在他的賬號上,籌齊10萬元后,他就會停止乞討,在網絡消聲匿跡。以上這些只是他的想法,還沒有行動。他托我在百度里咨詢一下,網絡乞討犯不犯法?如果犯法,他就不敢行動了。國外有些例子,有人在網絡乞討,希望成為“百萬富翁”,結果被警察逮捕了,國內也有些人“乞討不為脫貧只為致富”。他的情況和他們有些不同。他只想籌集10萬元,僅僅是10萬元,只為舊房拆遷后買一套90多平米的房子。其他別無奢求,他還要繼續工作掙錢養家。網友們看見這篇文章后,想罵就罵,什么“想不勞而獲”、“真惡心”、“草包”,等等盡管罵,但是警察就不必找上門了,人的行為受法律限制,但是人的思想應該是自由的。“想”和“做”有本質的區別。我僅僅是在討論“網絡乞討犯法嗎?”這個話題。不違法,
網上乞討國家還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
網上乞討:
“網絡乞討”指的是通過網絡向陌生人求助,讓別人捐錢以達成自己所需的特殊的乞討方式。網絡乞討大致可分為三種,一種是確實陷入經濟困境的人;一種干脆就是好吃懶做的寄生蟲;還有一種是熱心公益事業的人,用乞討來的錢幫助有困難的人。在網絡乞討人群中有的裝殘疾、扮可憐……一些好逸惡勞者冒充乞丐空手套錢,有的年收入竟多達二三十萬,有的甚至成了家資百萬的富翁。
法律解釋:
“網絡乞丐”的開山鼻祖是一個叫理查德·斯切米德的美國人,他曾經做了一個叫“給我一美元”的網站,已經累積了將近3萬美元的收入。
對于網絡乞討,中國國內在法律上也沒有一個明確的界定,也沒有聽過哪個部門能進行監管。“網絡乞丐”通過網絡能行乞到多少錢財,是很難取證的,因而也很難認定他們是否觸犯了法律。因為一般郵寄的物品或者錢的數額不是很大,即使一旦發現被欺騙,對方也不是很好聯系,所以往往就不找有關部門立案。
如果網絡乞討者是以虛假的信息來騙取他人的同情,來索取或者騙取這種財物,那么就可能構成犯罪。不過,中國國內還沒有聽說過關于網上乞討立案的消息。
由于網絡本身的隱蔽性,相關證據無法保存和收集,不僅騙取錢財的事實無法查清,甚至連當事人的身份都可能無法辨明,即使存在詐騙也難以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希望廣大網民能自己辨別真偽,以免上當。
網絡乞討法律解釋
網絡乞討現象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美國,其先驅者是一位名叫理查德·斯切米德的美國人。他創建的“給我一美元”網站,已經積累了接近3萬美元的收入,展示了這一新型乞討方式的潛力。
在國內,對于網絡乞討行為的法律定義尚不明確,缺乏明確的監管機制。由于網絡環境的復雜性,網絡乞討者能獲取多少財富往往難以取證,因此,是否構成違法行為也難以定論。通常,由于涉及金額較小,且受害者可能難以追查到詐騙者,因此很少有人選擇報案。
如果網絡乞討者利用虛假信息誘導同情,從而獲取財物,這可能觸及法律的底線。然而,至今為止,中國尚未有網絡乞討相關的正式刑事立案案例。網絡的匿名性和證據難以保存,使得詐騙行為的調查和責任追究變得困難重重。
鑒于此,網絡用戶應提高警惕,自行甄別信息真偽,以避免成為網絡乞討的受害者。法律體系對于網絡乞討的應對還需進一步完善,以保障公眾的權益。
擴展資料
“網絡乞討”指的是通過網絡向陌生人求助,讓別人捐錢以達成自己所需的特殊的乞討方式。網絡乞討大致可分為三種,一種是確實陷入經濟困境的人;一種干脆就是好吃懶做的寄生蟲;還有一種是熱心公益事業的人,用乞討來的錢幫助有困難的人。在網絡乞討人群中有的裝殘疾、扮可憐……一些好逸惡勞者冒充乞丐空手套錢,有的年收入竟多達二三十萬,有的甚至成了家資百萬的富翁。
重病乞討騙局報警有用嗎
長久以來關于乞討者的新聞屢見報端,但真真假假讓人難以分辨。尤其是一些在醫院門口打著重病幌子的重病乞討者,一次次的挑戰著人們的道德底線。重病乞討騙局報警有用嗎
接下來裕祥安全網
小編為您介紹。
遇到任何事情,公民都可以選擇報警,這是公民的權利。如果是正常乞討,現行法律并沒有規定不允許乞討。但如果是重病乞討騙局,就會傷害大家的利益,是可以選擇撥打110報警的。如果涉嫌詐騙還會受到法律的嚴懲,不但會罰款還會判刑。
正常情況下,很多人在面對乞討者時,處理的方法會有兩種。一種是視而不見,無論是真乞討還是假乞丐。另一種方法就是不問詳情直接掏錢。雖然,數額不是很大,但集腋成裘。很多騙子就是利用了人們的善舉,坐著違背道德和良心的違法行為。
無論是真實的乞丐,還是重病乞討人員,都應該自尊、自立,如果有能力要踏實務工,自己養活自己,這樣才能贏得他人的尊重。街頭乞討騙局有哪些
多了解一些街頭騙局安全小知識
這個問題就會得到圓滿解決。
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立案標準
組織未成年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是屬于行為犯,只要實施了織未成年人進行盜竊、詐騙、搶奪、敲詐勒索等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的,就可以立案偵查。
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主觀方面是故意。過失不能構成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此外,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在主觀方面要求行為人必須明知組織對象是未成年人,或者當時并不知道組織的對象是未成年人,但后來發現是未成年人,而仍組織其進行違反治安管理的活動,則也認定為此罪的故意。
治安案件立案標準
治安案件是指公安機關和基層保衛組織依法對需要給予治安行政處罰的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行為和不夠立為刑事案件的輕微違法犯罪行為,通過立案確認、進行查處的案件。
根據有關規定,社會上發生的治安案件一般由當地公安派出所負責查破;發生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內部的治安案件,由本單位保衛組織查破,沒有保衛組織的單位,由所在地公安機關負責查破。另外,在農村沒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對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中需要給予警告、50元以下罰款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委托鄉(鎮)人民政府裁決。
1、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九條的規定,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為了查明案情進行鑒定的期間,不計入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1-3](條例及釋義)
2、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辦理治安案件,應當自覺接受社會和公民的監督。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辦理治安案件,不嚴格執法或者有違法違紀行為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監察機關檢舉、控告;收到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依據職責及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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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之一
以暴力、脅迫手段組織殘疾人或者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乞討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二百六十二條之二
組織未成年人進行盜竊、詐騙、搶奪、敲詐勒索等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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