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強制執行多久能立案
一、申請強制執行多久能立案
1、申請強制執行一般在三天之內決定是否立案,如果不立案會通知當事人,法院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執結。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條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二、申請強制執行流程是什么
1、申請強制執行流程是:
1、申請。原告向下達判決書的法院提交強制執行申請書;
2、審查立案。法院部門通過審核確定符合強制執行條件的,會接受強制執行申請,立案處理;
3、通知。法院執行組織接到法院的移交執行書后,通知被告人并責令其在指定期限內履行判決義務;
4、執行。
強制執行多久立案
強制執行七日內立案。
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的,人民法院對符合條件的申請,應當在七日內予以立案;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對當事人的強制執行申請立案受理后,應當及時將立案的有關情況、當事人在執行程序中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可能存在的執行風險書面告知當事人;不予立案的,應當制作裁定書送達申請人,裁定書應當載明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據和理由。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并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強制執行是指:
強制執行是一種強制性的行為。強制執行是有申請人要求行政機關或者人民法院,對不履行法院審判決定的公民或者其他組織依法進行履行義務的行為,能夠合法的保障申請人的權益。根據相關規定,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種: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等。一經生效,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提出申請的權利人稱申請人,被指名履行義務的人稱被執行人。
綜上所述,強制執行,符合條件的,是七日內立案。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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