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旅游損害賠償的范圍:
(一)旅游損害范圍包括約定賠償。在旅游合同中對賠償范圍有約定的,如果發生了旅游服務損害,一般均應按照旅游合同的約定對游客加以賠償。如果旅游合同的約定顯失公平,作為受害方的游客有權要求撤銷合同中的不公平條款。
(二)旅游損害范圍包括按實際損失賠償。旅行社應當賠償因自己違約給游客造成的實際損失,這種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旅游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 因旅游經營者方面的同一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旅游者選擇請求旅游經營者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選擇的案由進行審理。
(一)旅游損害范圍包括約定賠償;在旅游合同中對賠償范圍有約定的,如果發生了旅游服務損害,一般均應按照旅游合同的約定對游客加以賠償。如果旅游合同的約定顯失公平,作為受害方的游客有權要求撤銷合同中的不公平條款(二)旅游損害范圍包括按實際損失賠償;
?一、旅游損害賠償的范圍確定有以下兩種,內容如下
(一)旅游損害范圍包括約定賠償;
在旅游合同中對賠償范圍有約定的,如果發生了旅游服務損害,一般均應按照旅游合同的約定對游客加以賠償。如果旅游合同的約定顯失公平,作為受害方的游客有權要求撤銷合同中的不公平條款。
(二)旅游損害范圍包括按實際損失賠償;
旅行社應當賠償因自己違約給游客造成的實際損失,這種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二、旅游損害賠償中的賠償主體
(一)旅行社;
(二)賓館、飯店、旅店;
(三)風景名勝區、景點管理機構;
(四)運輸企業;
(五)保險公司;
(六)其他侵權行為實施人。
三、旅行社需要承擔的責任
(一)旅行社不履行包價旅游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依法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三)旅行社具備履行條件,經旅游者要求仍拒絕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滯留等嚴重后果的,旅游者還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賠償金;
(四)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導致包價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五)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旅行社未盡到安全提示、救助義務的,應當對旅游者的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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