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同之處:辯護人和代理人都是為了維護各自委托人利益而參加到訴訟中,都與案件處理后果沒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關系,二者在訴訟權利和義務,以及一些程序上有許多相通的地方。
二、1. 對象不同:后者針對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訴案件中的被告而設立的,前者針對自訴人、被害人、附民事訴訟的當事人而設立的
2.訴訟地位不同
辯護人: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
訴訟代理人:依被代理人意志從事活動
3.方式不同,后者除了因為委托進入訴訟,還可以通過法院指定進入訴訟,代理人進入訴訟,是受被代理人委托進入訴訟的
擴展資料
法院(court),是世界各國普遍設立的國家機關。主要通過審判活動懲治犯罪分子,解決社會矛盾和糾紛,維護公平正義。
人民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審判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其審理案件,除法律規定的特別情況外,一律公開進行。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代表國家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
辯護人和訴訟代理區別如下:
1、對象不同:前者針對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訴案件中的被告而設立的,后者針對自訴人、被害人、附民事訴訟的當事人而設立的。
2、辯護人與訴訟代理人進入刑事訴訟的方式不同:前者除了因為委托進入訴訟,還可以通過法院指定進入訴訟,代理人進入訴訟,是受被代理人委托進入訴訟的。
3、辯護與代理人的地位有較大差別,前者具有獨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代理人的行為不僅同被代理人在行為上有共同的效力,產生的法律效果由委托人全部。
4、辯護人是指接受被追訴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辯護權以維護其合法權益的人。
5、訴訟代理人是指以當事人一方的名義,在法律規定內或者當事人授予的權限范圍內代理實施訴訟行為,接受訴訟行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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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代理人介紹
1.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訴訟活動。訴訟代理的目的在于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訴訟,而不能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
2.訴訟代理人是有訴訟行為能力的人。沒有訴訟行為能力的人,不能作為訴訟代理人。在訴訟中,如果訴訟代理人喪失了訴訟行為能力,也就喪失了訴訟代理人的資格。
3.在代理權限內實施訴訟行為。訴訟代理人的代理權限,來源于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的授權。凡是超越代理權所實施的訴訟行為,都是無效的訴訟行為,不能產生訴訟法上的效果。
4.訴訟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擔。
5.在同一訴訟中,不能代理雙方當事人。在訴訟中,雙方當事人的利益是對立的。同時為雙方當事人的代理人,可能會損害一方當事人的利益。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訴訟代理人
兩者主要有以下幾點的區別:
1. 對象不同:前者針對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訴案件中的被告而設立的,后者針對自訴人、被害人、附民事訴訟的當事人而設立的。
2. 辯護人與訴訟代理人進入刑事訴訟的方式不同,前者除了因為委托進入訴訟,還可以通過法院指定進入訴訟,代理人進入訴訟,是受被代理人委托進入訴訟的。
3. 辯護與代理人的地位有較大差別,前者具有獨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檢察院及其他個人團體的干涉,后者必須在委托人依法授權的范圍內活動,因為代理人的行為不僅同被代理人在行為上有共同的效力,產生的法律效果由委托人全部承擔。
(一)法定訴訟代理人的含義和適用范圍 根據法律的直接規定而發生的訴訟代理,稱為法定訴訟代理。依照法律規定取得并行使訴訟代理權的人,稱為法定訴訟代理人。法定訴訟代理是為無訴訟行為能力的人在法律上設立的一種代理制度。
(二)法定訴訟代理的特點 法定訴訟代理與委托訴訟代理相比,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代理權產生的基礎特殊。法定訴訟代理之所以發生,既不是基于當事人本人的意志,也不是基于代理人的意志,而是基于法律的規定。
2.代理的對象特殊。法定訴訟代理是專門為無訴訟行為能力的人設立的一種訴訟代理制度,因此,法定訴訟代理人只能代理無訴訟行為能力人進行訴訟。
3.代理人的范圍特殊。即法定訴訟代理人的范圍只限于對被代理人享有親權和監護權的人,其他人不能擔任法定訴訟代理人。
(三) 法定訴訟代理人與法定代表人的異同點 無訴訟行為能力人的法定訴訟代理人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既有相同點,又有不同點。
相同點
其一,兩者的代理權或代表權都是根據法律的規定發生的,而不取決于當事人的意志。其二,兩者都以被其所代理或代表的當事人的名義參加訴訟活動,而不是以自己的名義參加訴訟活動。
其三,兩者行為的后果均歸屬于被代理或被代表的當事人,而不由代理人或代表人承擔。
不同點
其一,產生的基礎不同。法定訴訟代理人的代理權產生于親權和監護權;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權產生于職務上的職權與職責。
其二,代理或代表的對象不同。法定訴訟代理人代理的對象是自然人;法定代表人代表的對象是法人。
其三,履行職責的時間不同。法定訴訟代理人只限于在訴訟過程中履行代理職責,而且還須以被代理人在此期間無訴訟行為能力為前提;法定代表人始終代表法人履行職責,不管是否發生訴訟。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 訴訟代理人
關于訴訟代理人和辯護人的區別,下面將從對象、訴訟方式、地位三方面進行詳細說明。
對象不同:前者針對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訴案件中的被告而設立的,后者針對自訴人、被害人、附民事訴訟的當事人而設立的
辯護人與訴訟代理人進入刑事訴訟的方式不同,前者除了因為委托進入訴訟,還可以通過法院指定進入訴訟,代理人進入訴訟,是受被代理人委托進入訴訟的。
辯護與代理人的地位有較大差別,前者具有獨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檢察院及其他個人團體的干涉,后者必須在委托人依法授權的范圍內活動,因為代理人的行為不僅同被代理人在行為上有共同的效力,產生的法律效果由委托人全部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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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代理人指的是在代理的權限內,代理被代理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在中國,除法律規定必須由當事人親自進行訴訟的案件外,刑事訴訟中的被害人、自訴人以及民事訴訟中的原告人、被告人和第三人,均可由訴訟代理人代理訴訟。
辯護人是指接受被追訴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辯護權以維護其合法權益的人。辯護人既可以是律師,也可以是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還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但指定辯護的只能是律師。
辯護人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他既不從屬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不從屬于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辯護人
1、訴訟地位不同:辯護人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以自己名義進行辯護而不受被告人約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是附屬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從事活動。
2、對象不同:前者針對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訴案件中的被告而設立的,后者針對自訴人、被害人、附民事訴訟的當事人而設立的。
3、 辯護人與訴訟代理人進入刑事訴訟的方式不同:前者除了因為委托進入訴訟,還可以通過法院指定進入訴訟,代理人進入訴訟,是受被代理人委托進入訴訟的。
訴訟代理人指的是在代理的權限內,代理被代理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在中國,除法律規定必須由當事人親自進行訴訟的案件外,刑事訴訟中的被害人、自訴人以及民事訴訟中的原告人、被告人和第三人,均可由訴訟代理人代理訴訟。
辯護人是指接受被追訴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辯護權以維護其合法權益的人。辯護人既可以是律師,也可以是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還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但指定辯護的只能是律師。
辯護人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他既不從屬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不從屬于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參考資料:華律網 刑事訴訟中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區別
1、訴訟地位和任務不同
辯護人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以自己名義進行辯護而不受被告人約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是附屬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從事活動。
刑事辯護承擔的是辯護職能,即反駁控方控訴,證明嫌疑人、被告人無罪或罪輕,應減輕或免除刑事責任;而代理職責在于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
2、適用范圍不同
兩類對象的訴訟利害關系正好相反,刑事辯護適用于公訴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訴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適用于公訴案件的被害人、自訴人和附帶民事當事人。
3、權利內容和范圍不同
刑事辯護人享有法律規定的會見權和通信權、調查取證權等廣泛權利,有的權利甚至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也不享有的;而刑事代理人享有的權利由被代理人授予,而且不能超過被代理人的權限范圍。
辯護人享有的權利是法律賦予的,不存在被告人授權問題,其授權也僅僅是在于使辯護人參加訴訟;而代理人是否參加訴訟,在何權限范圍內從事活動都須授權決定。
4、意思不同
辯護人是指接受被追訴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辯護權以維護其合法權益的人。辯護人既可以是律師,也可以是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還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名義進行代理活動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自然人為代理人時,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法人為代理人時,其代理行為應符合法人的宗旨和業務范圍。
參考資科:
百度百科-辯護人
百度百科-代理人
一、委托主體不同。
訴訟代理人:
1、公訴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
2、自訴案件: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3、附民案件:附民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4、沒收程序案件:犯嫌、被告人的近親屬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
辯護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二、地位不同。
辯護人:
獨立的訴訟參與人。
訴訟代理人:
非獨立的訴訟參與人。
三、職能不同。
辯護人:
辯護職能。
訴訟代理人:
一般為控訴職能。
四、委托時間不同。
訴訟代理人:
1、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自第一次被訊問或者 采取強制措施之委托時間不同日起,有權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
2、自訴案件:隨時可以委托。
辯護人:
1、公訴案件: 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委托。
2、自訴案件:隨時可以委托。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辯護人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訴訟代理人
一、產生根據不同。
1、辯護人參加刑事訴訟根據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權或法院的依法指定。
2、代理人參加訴訟只能是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權。
二、訴訟地位不同。
1、辯護人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以自己名義進行辯護而不受被告人約束。
2、代理人不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是附屬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從事活動。
三、 對象不同
1、辯護人針對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訴案件中的被告而設立的。
2、代理人針對自訴人、被害人、附民事訴訟的當事人而設立的。
四、辯護人與訴訟代理人進入刑事訴訟的方式不同
1、辯護人除了因為委托進入訴訟,還可以通過法院指定進入訴訟。
2、代理人進入訴訟,是受被代理人委托進入訴訟的。
擴展資料:
辯護人的主要責任
1、只能依據事實和法律進行辯護,不得捏造事實和歪曲法律。
辯護人在刑事訴訟中必須始終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這一基本原則,在任何情況都不得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編造口供、串供、偽造、毀滅證據或者威脅、引誘證人提供不實證據。
2、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
3、依法只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辯護人在刑事訴訟中只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并不是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所有利益,更不是維護依法予以限制或剝奪的權益。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辯護人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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