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立案以后多久抓人
詐騙立案后多久抓人沒有明確的時間規定,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
詐騙立案后多久抓人
詐騙立案后多久抓人網上被人詐騙了不會。按照法律的規定,犯罪經過一定的期限就不再追訴,這就是刑法上的追訴時效。但在辦案機關立案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本案中,公安機關已經對涉嫌詐騙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立案,犯罪嫌疑人為了逃避偵查不歸案,不受追訴時效限制。再說了,追訴時效最短也要五年,不影響公安機關抓人。
《刑法》第八十八條【追訴期限的延長】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1、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
2、《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
3、對于詐騙罪,立案之后公安機關是可以依法采取強制措施,對其進行刑事拘留,對于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該依法逮捕
詐騙十萬,派出所已經立案,多久才可以實施抓
所謂抓捕,就是刑事拘留或逮捕,案件偵查過程中,何時采取這二種強制措施,要根據案情的實際而定。公安機關立案后,應當及時傳喚犯罪嫌疑人,并根據訊問的情況,決定下一步應當采取的措施。
法條鏈接:《刑事訴訟法》
1、第一百一十三條 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
2、第一百一十四條 公安機關經過偵查,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的案件,應當進行預審,對收集、調取的證據材料予以核實。
3、第一百一十六條 訊問犯罪嫌疑人必須由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負責進行。訊問的時候,偵查人員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羈押以后,偵查人員對其進行訊問,應當在看守所內進行。
4、第一百一十七條 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注明。
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傳喚、拘傳犯罪嫌疑人,應當保證犯罪嫌疑人的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時間。
5、第一百一十八條 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首先訊問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為,讓他陳述有罪的情節或者無罪的辯解,然后向他提出問題。犯罪嫌疑人對偵查人員的提問,應當如實回答。但是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有拒絕回答的權利。
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可以從寬處理的法律規定。
不知道
詐騙罪的,已經立案了,要多久時間才去捉人呢?
在家里門口都不敢出門,怕他用手段來傷害我1、騙子會不會還所騙錢財,何時還錢,這話只能問騙子。
2、至于能否追回被騙錢財,主要取決以下幾個方面:騙子是否愿意歸還、司法機關是否能追繳到位、被害人起訴后是否有財產可以執行。
3、對于司法機關追繳不到位的,被害人可以向法院另行提出訴訟。
相關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范圍問題的規定》法釋〔2000〕47號
第五條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處置被害人財產而使其遭受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被追繳、退賠的情況,人民法院可以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
經過追繳或者退賠仍不能彌補損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立案了就可以捉人了,警察不去咋也沒辦法,只能催。求警察辦案真的好難!“我們會處理他的”——人都不抓回來處理空氣啊!
報警沒用的
警方立案后多久抓人。
異地.1400公里一、當獲取證據不夠充分時,可能對你朋友先采取拘傳,這是最輕的一種強制措施,即強制到案接受訊問,其持續時間12小時。結束后可能放人,也可能被取保候審或者刑拘。
二、當獲取證據充分時,就會直接抓人,即被取保候審或者刑拘。
當然,如果經查后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達不到追訴標準,或者已過了追訴期的,會撤銷案件。這時,就真正沒事了。
公安局立案后不一定是會馬上抓人,在沒有得到允許的情況下或是沒有獲得相關的證據,公安局是不會貿然的進行抓人
派出所立案后,如果有證據,可以立即抓人。
如果沒有證據,則需要先取得。
否則,不能抓人。
派出所立案后多久抓人,并不是可以確定,首先要有抓人的理由。
其次,派出所出勤抓人是隨時都可以,但是不能進行逮捕證,逮捕需要檢察院批準逮捕書的。
如果在沒有出示逮捕證的情況下,只能被拘留24小時,超時必須釋放。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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