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質上相同。
1、民事案件到法院起訴,法院經過審查,接受了立案,會給出相應的“受理案件通知書”,也就是所謂的立案回執單。有些法院圖省事,只有一張訴訟費繳納票據,這個票據不能證明案件已經受理,可以拿著票據找到立案的法官,要求其再開具一份受理案件通知書。
2、立案回執單是指報案的機關(公安局)接受了報案人的報案,給報案人的一個回單。立案回執單上主要要報案人信息、案件類型、簡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員、聯系電話以及立案時間等內容。就是說司法機關已經立案受理,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要求當事人實施相關訴訟行為。
3、《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六十八條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時,應當制作受案登記表,并出具回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七條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范圍,立案偵查。
擴展資料:
1、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機關及其它行政執法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自首以及自訴人起訴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轄范圍進行審查后,認為有犯罪事實發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時,決定將其作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或者審判的一種訴訟活動。
2、公安司法機關對立案材料進行審查和必要的調查后,應分別不同情況予以處理:
①對于需要立案的案件,先由承辦人員填寫《立案報告表》,包括:填報單位、案別、編號、發案時間和地點、傷亡情況及財物折款、案情概述、承辦人員姓名及填表時間等。然后制作《立案請示報告》,經本機關或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制作《立案決定書》。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訴案件,經審查認為具備立案條件的,應當在收到自訴狀或口頭告訴第2日起15日以內立案,并書面通知自訴人。
②對于決定不立案的,由工作人員制作《不立案通知書》,有關負責人同意后,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并告知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主管機關應當認真復議,并將復議結果通知報案,控告,舉報的單位或者個人。自訴案件不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15日以內作出不立案決定,書面通知自訴人并說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對于那些雖然不具備立案條件,但是,需要其他部門給予一定處分的,應當將報案、控告或舉報材料移送主管部門處理,并通知控告。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立案
本質上相同。
1.民事案件到法院起訴,法院經過審查,接受了立案,會給出相應的“受理案件通知書”,也就是所謂的立案回執單。有些法院圖省事,只有一張訴訟費繳納票據,這個票據不能證明案件已經受理,可以拿著票據找到立案的法官,要求其再開具一份受理案件通知書。
2.立案回執單是指報案的機關(公安局)接受了報案人的報案,給報案人的一個回單。立案回執單上主要要報案人信息、案件類型、簡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員、聯系電話以及立案時間等內容。就是說司法機關已經立案受理,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要求當事人實施相關訴訟行為。
拓展資料:
立案告知書的作用:
告訴你案件已經受理,3個月內,最長6個月內要結案。
立案告知書是指受案的機關接受了報案人的報案,給報案人的一個回單。立案回執單上主要報案人信息、案件類型、簡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員、聯系電話以及立案時間等內容,由司法機關、行政機關等發放; 立案告知書是一種司法文書,作用在于告知相關當事人“已經立案”。 憑此文書,可以知道立案時間,可以認為是一種憑證。
參考資料:立案決定書——百度百科
本質上相同。
1.民事案件到法院起訴,法院經過審查,接受了立案,會給出相應的“受理案件通知書”,也就是所謂的立案回執單。有些法院圖省事,只有一張訴訟費繳納票據,這個票據不能證明案件已經受理,可以拿著票據找到立案的法官,要求其再開具一份受理案件通知書。
2.立案回執單是指報案的機關(公安局)接受了報案人的報案,給報案人的一個回單。立案回執單上主要要報案人信息、案件類型、簡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員、聯系電話以及立案時間等內容。就是說司法機關已經立案受理,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要求當事人實施相關訴訟行為。
3.《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六十八條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時,應當制作受案登記表,并出具回執。4.《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七條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范圍,立案偵查。
拓展資料: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第一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向當事人告知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或者口頭告知。
第一百二十七條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本質上相同。
1.民事案件到法院起訴,法院經過審查,接受了立案,會給出相應的“受理案件通知書”,也就是所謂的立案回執單。有些法院圖省事,只有一張訴訟費繳納票據,這個票據不能證明案件已經受理,可以拿著票據找到立案的法官,要求其再開具一份受理案件通知書。
2.立案回執單是指報案的機關(公安局)接受了報案人的報案,給報案人的一個回單。立案回執單上主要要報案人信息、案件類型、簡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員、聯系電話以及立案時間等內容。就是說司法機關已經立案受理,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要求當事人實施相關訴訟行為。
3.《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六十八條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時,應當制作受案登記表,并出具回執。
4.《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七條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范圍,立案偵查。
拓展資料: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七十五條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后,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于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不予立案。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并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 立案決定書
意思是公安局在你報警后,接受了你的報案,公安機關調查后,確定有犯罪事實存在,需要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責任且屬于該公安機關管轄的,公安機關辦理立案手續。并且司法機關已經立案審理,案件已經進入到司法程序了。
立案告知書是指報案的機關(公安局)接受了報案人的報案,給報案人的一個回單。立案回執單上主要要報案人信息、案件類型、簡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員、聯系電話以及立案時間等內容。
就是說司法機關已經立案受理,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要求當事人實施相關訴訟行為。如果法院立案之后,會在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給你,立案通知書一般是指受理案件通知書,是給原告的,被告收到的是應訴通知書和舉證通知書。受案回執說明你報過警。
擴展資料:
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或單位,非法將槍支出租、出借給具有公務用槍配備資格的人員或單位,以及依法配置民用槍支的人員或單位,非法出租、出借民用槍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人員輕傷以上傷亡事故的;
(二)造成槍支丟失、被盜、被搶的;
(三)槍支被他人利用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四)其他造成嚴重后果的情形。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意思是公安局在你報警后,接受了你的報案,公安機關調查后,確定有犯罪事實存在,需要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責任且屬于該公安機關管轄的,公安機關辦理立案手續。并且司法機關已經立案審理,案件已經進入到司法程序了。
立案告知書是指報案的機關(公安局)接受了報案人的報案,給報案人的一個回單。立案回執單上主要要報案人信息、案件類型、簡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員、聯系電話以及立案時間等內容。
就是說司法機關已經立案受理,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要求當事人實施相關訴訟行為。如果法院立案之后,會在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給你,立案通知書一般是指受理案件通知書,是給原告的,被告收到的是應訴通知書和舉證通知書。受案回執說明你報過警。
擴展資料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百八十七條 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及時進行偵查,全面、客觀地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
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安機關經過偵查,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的案件,應當進行預審,對收集、調取的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及證明力予以審查、核實。
第一百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偵查犯罪,應當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采取強制措施和偵查措施,嚴禁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僅憑懷疑就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和偵查措施。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