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不會。本案已經移送到檢察機關審查起訴了,檢方需要找你再次核對相關事實,同時,告知你在審查起訴階段的權利義務。如果同時找保證人的,可能要重新辦理取保候審的手續。
法條鏈接:〈刑事訴訟法〉
1、第一百七十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辯護人、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的意見,并記錄在案。辯護人、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附卷。
2、第四十四條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隨時委托訴訟代理人。
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
擴展資料:
一、訴訟參與人是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享有一定訴訟權利,承擔一定訴訟義務的除國家專門機關工作人員以外的人。訴訟參與人包括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
(一)當事人
當事人是指與案件事實和處理結果有切身利害關系的訴訟參與人。具體包括:
(1)被害人。是特指在公訴案件中,直接遭受犯罪行為侵害的人。自訴案件的被害人稱之為自訴人。
(2)自訴人。是指以個人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犯罪而被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決定立案偵查,尚未被提起公訴的人。
(4)被告人。是指被指控犯有某種罪行并被起訴到人民法院的當事人。包括自訴案件的被告人和公訴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自被提起公訴之日起稱為被告人。
(5)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是指向司法機關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被告人對犯罪行為所造成的損失做出物質賠償的人。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人是指對其犯罪行為所造成的損失承擔物質賠償責任的人。
(二)其他訴訟參與人
其他訴訟參與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以及訴訟代理人。
二、證據的收集和審查
收集證據是指公安、司法機關和律師為了證明特定的案件事實,按照法律規定和程序,收集證據和證據材料的法律活動。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和公安人員必須依照法定程序,
收集能夠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無罪以及犯罪情節輕重的各種證據,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或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證據。公檢法機關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證據。
刑事證據的審查,是指司法人員對于已經收集到的各種證據材料,進行分析研究,審查判斷,以確定各個證據有無證明力和證明力大小,并對整個案件事實做出合乎實際的結論。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而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而其他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刑事訴訟
通常不會。本案已經移送到檢察機關審查起訴了,檢方需要找你再次核對相關事實,同時,告知你在審查起訴階段的權利義務。如果同時找保證人的,可能要重新辦理取保候審的手續。
法條鏈接:〈刑事訴訟法〉1、第一百七十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辯護人、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的意見,并記錄在案。辯護人、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附卷。
2、第四十四條 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隨時委托訴訟代理人。
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
在民商事案件中,共同被告是可以委托同一代理人的。根據有關的民商事立法,并沒有具體規定禁止共同被告委托同一代理人,根據“法無禁止即自由”原則,所以是可以的。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第五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的共同訴訟,可以由當事人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代表人的訴訟行為對其所代表的當事人發生效力,但代表人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或者承認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必須經被代表的當事人同意。
擴展資料:
《民事訴訟法》中關于委托代理人的規定:
第五十八條 委托代理人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第五十九條 授權委托書
委托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必須記明委托事項和權限。
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
第六十條 代理權變更和解除
訴訟代理人的權限如果變更或者解除,當事人應當書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對方當事人。
第六十一條 代理人權利
代理訴訟的律師和其他訴訟代理人有權調查收集證據,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查閱本案有關材料的范圍和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
可以共同委托同一代理人的。如果兩個被告對訴訟標的有共同的權利和義務時,可以共同委托一名代理人代理案件的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為二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并經當事人同意的,為共同訴訟。
共同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對訴訟標的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經其他共同訴訟人承認,對其他共同訴訟人發生效力;對訴訟標的沒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對其他共同訴訟人不發生效力。
擴展資料:
委托訴訟代理人的基本原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七十八條、第八十五條制定,供公民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共同訴訟代表人委托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用。
2、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共同訴訟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當事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請,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出上訴,申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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