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對方拖著不起訴怎么辦
交通事故,本人全責,交通隊協調無果,我自己墊付的醫藥費,單子都在我手里,然后交了保證金提車出來了,等待對方起訴處理。 現在我的問題有兩個:1.對方一直拖著不起訴,無法結案,保險怎么報銷 2.一直沒結案的話,車輛保證金就一直無法退還給我么?那我不是很被動了。交通事故起訴需要在事故發生后一年內提出,如果不提出就過了訴訟時效了,你可以讓他們起訴。
如果他們不起訴一直叫你拿錢的話,律師建議不再理會,否則可能沒完沒了,你多賠償的保險公司也不會給你報銷。
交通事故沒有造成重傷、死亡、沒有逃逸都不會追究刑事責任,就是民事賠償的問題,法律也沒有規定你必須墊付費用,所以那你完全可以不用在墊付,不再給錢。
擴展資料: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交通事故不僅是由不特定的人員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造成的;
也可以是由于地震、臺風、山洪、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的行駛途中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
(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
(3)在運動中發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于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于交通事故;
(4)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
(5)造成事態的原因是人為的。
是指發生事態是由于事故當事者(肇事者)的過錯或者意外行為所致。
如果是由于人無法抗拒的各種自然災害造成,均不屬于交通事故;
(6)必須有損害后果的發生。
損害后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后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7)當事人心理狀態是過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
若當事人心理狀態處于故意,則不屬于交通事故。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交通事故
1、建議問清楚對方為什么不起訴,如果對方不起訴,可以告知對方訴訟時效為一年,一年過后你將不賠償,保險公司也不會賠償。保證金也會退還。
2、帶上相關材料,先去保險公司把你墊付的費用報銷了,如果傷者還不起訴,對你影響也不大。
《民法通則》第136條第一項規定 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問為一年。交通事故起訴需要在事故發生后一年內提出,如果不提出就過了訴訟時效了,你可以讓他們起訴。如果他們不起訴一直叫你拿錢的話,建議你不再理會,否則可能沒完沒了,你多賠償的保險公司也不會給你報銷。
交通事故沒有造成重傷、死亡、沒有逃逸都不會追究刑事責任,就是民事賠償的問題,法律也沒有規定你必須墊付費用,所以那你完全可以不用再墊付。
擴展資料:
因侵權行為而發生的賠償請求權,從受害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或損害發生時起計算。
損害事實發生時,受害人知道的從損害時起算;損害事實發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從知道時起算;在人身損害賠償中,侵害當時即發現受傷的,從侵害當日起算。
侵害當時未曾發現的,事后經檢查確診并證明是由該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
訴訟要受訴訟時效的限制,起訴的時間超過一定的期間,在法院打官司就不會勝訴。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民法通則
首先,如果交警部門已經出具了你方全責的事故認定書,提車就不應該需要交保證金。
1、對方起訴有訴訟時限,超過訴訟時效你方可以就已有單據的賠償額進行理賠。
2、原則上不結案不能退保證金。
交通事故起訴需要在事故發生后一年內提出,如果不提出就過了訴訟時效了,你可以讓他們起訴。如果他們不起訴一直叫你拿錢的話,律師建議不再理會,否則可能沒完沒了,你多賠償的保險公司也不會給你報銷,交通事故沒有造成重傷、死亡、沒有逃逸都不會追究刑事責任,就是民事賠償的問題,法律也沒有規定你必須墊付費用,所以那你完全可以不用在墊付,不再給錢。
交通事故一直拖著,對方不起訴,我該怎么辦
交通事故后調解不成功對方又不起訴,可以等待,如果過了訴訟時效,就沒有賠償義務了。訴訟時效相關規定如下:
一、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三、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四、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五、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六、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等,如果是雙方責任,你也可以起訴。你一方責任,就等
你賠錢
交通事故起訴需要在事故發生后一年內提出,如果不提出就過了訴訟時效了,你可以讓他們起訴。如果他們不起訴一直叫你拿錢的話,律師建議不再理會,否則可能沒完沒了,你多賠償的保險公司也不會給你報銷,交通事故沒有造成重傷、死亡、沒有逃逸都不會追究刑事責任,就是民事賠償的問題,法律也沒有規定你必須墊付費用,所以那你完全可以不用在墊付,不再給錢。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司機負全部責任死者家屬不起訴多少天可以結束案子
發生交通事故,司機負事故全部責任,致使一人死亡,司機已經涉嫌構成交通肇事罪,要追究刑事責任,死者家屬與司機家屬達不成賠償協議,在法院審理司機刑事案件過程中,死者家屬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損失;
刑事案件從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提請批準逮捕,到檢察院批準逮捕、提起公訴,再到法院審理判決,要四個月左右。
法律依據: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
第一百五十四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六十九條 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第二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這已經涉及公訴案件了,對方不起訴,公安機關也會涉入調查,會按照刑事案件處理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負全責檢查院酌定不起訴是不是可以理解不夠成交通肇事罪
不一定,死亡一人,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涉嫌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院量刑會綜合考慮犯罪動機、主觀惡性、社會危害性、是否累犯、有無自首、立功等從輕減輕情節,以及當事人的認罪態度等因素確定。建議及時委托律師,會見當事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幫助,辦理取保候審;閱讀案卷,調取有利證據,查清案情,盡最大努力爭取最低刑期或緩刑,以免錯過最佳時機,最大限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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