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后和肇事車主在交警隊簽訂了賠償協議,但保險公司不給按協議內容賠償
車禍后和肇事車主在交警隊簽訂了賠償協議,但保險公司不給按協議內容賠償,協議書里寫著按100天賠償,賠償額8000元左右,可保險公司只同意按30天賠償,賠償額就只有2000多元,我們決定提起訴訟,法院能支持原來的100天賠償嗎?現在車主以保險公司不賠為理由一直拖延至今有1年多的時間了,(車禍發生距今有1年半時間,協議書簽訂距今有6個月)我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告肇事車主,要求他履行協議書里的賠償嗎1.本案車禍后和肇事車主在交警隊簽訂了賠償協議,應該有三方簽字,有的話,對你和肇事車主有法律效力。
2.本案協議書達成100天,保險公司只按30天,就需要你提供按100天的足夠證據和憑據(如住院時間、住院的伙食費、出院后的醫療時間、有無需要陪護的時間及費用等憑據和單據),如果證據、憑據、單據確鑿,符合協議商定的賠償金額,法院會支持,缺少一樣可能會減少相應的一些賠償。
3.車禍發生距今有1年半時間,協議書簽訂距今有6個月的問題關鍵在訴訟時效。
經過交警部門調解,調解達成協議,但當事人不履行的,自調解書中寫明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算,一年內起訴有效。 你可以看看協議書的內容,確定是否超過訴訟時效。
4.由于本案賠償拖的時間比較長,建議在當地咨詢律師和法律顧問,收集好相關的證據和單據,然后才向法院起訴(可以將車主或保險公司同時起訴),爭取最大限度的勝訴。
本案賠償分為兩部分,一是保險公在保險額度范圍內 進行賠償,二超出保險額度的部分由肇事者進行補足。
如肇事者不愿履行義務你可去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出示你們雙方協議即可。
不能,因為那個賠償協議是你與對方簽署的,并不是保險公司認定的,肯定走的是雙方協商處理手續,原則上,如果對方有保險,那么從他報案時起,一切責任和權利就都轉移到了保險公司,肇事車主本人已經無權與你單獨簽訂賠償協議。你要與保險公司簽訂賠償協議。所以起訴的話如果是告保險公司,那么肯定沒戲,可以告肇事車主,因為這是他與你簽訂的協議,所以由他進行賠償。
估計已經過了時效 如果有協議 可以起訴 時效繼續有效 必須在一年內起訴 保險公司 和車主
發生交通事故后,交警認定我是肇事逃逸,然后和受害方達成賠償協議,
發生交通事故后,交警認定我是肇事逃逸,然后和受害方達成賠償協議,對方也同意私了,陪完錢,簽完字后,交警也沒處理我,就把我放了,現在對方已經出院康復,對方反悔了,簽的字也不承認了,然后對方和交警都讓我現在去交警隊簽肇事逃逸責任認定書,我拒絕了,如果這樣的情況下,我該怎么辦,我一直不去交警隊簽這個字,交警有沒有權利抓我,交警讓我簽這個字合不合規,畢竟事情發生到現在一年多了,誰能和解答一下,十分感謝🙏🙏!!和對方協商再多給點錢就行了,逃逸會拘留、罰款、扣駕照,很麻煩的
按理來講,這個案子既然已經結案了而且雙方都簽字了就應該算是結束了。
如果受害方要真有什么訴求,他們應該像法院來起訴你,而不是再次通過交通隊來找你后賬。
我覺得你也沒必要去,你可以現在開始收集證據(錄音、錄視頻、找當初簽過字的協議),然后跟對方表明如果有訴求找法院,通過法律去解決。因為這是不是剛發生,是已經發生一年了,而且當時就已經解決了該賠償賠償完畢了,當時雙方都沒有異議的。
另外交警沒有權利抓你,因為你現在并沒有違法,如果他們想抓你也得需要法院的認可文件。
因為你也不確定受害方和交通隊私底下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勾當,所以通過法院的話這樣更公正,如果法院也認為你應該負責只有理由合理那就認了唄。
你好,你們當時簽訂的賠償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你可以出示你們之間的協議證明
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要去交警隊嗎
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要去交警隊
交通事故后,在交警隊簽署的賠償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當場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由各方當事人簽字,分別送達各方當事人。
調解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調解依據
(二)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基本事實和損失情況
(三)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數額
(四)各方的損害賠償責任及比例
(五)賠償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調解日期。
經調解各方當事人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調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送達各方當事人。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當事人不履行在交警隊達成的賠償協議 訴訟中該協議是否有效
1、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當事人在交警調解時已經達成調解協議的,肇事責任人拒不履行的,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履行賠償協議。
2、法院經審查認為,原調解協議沒有違反自愿原則,且不違反法律損害他人、國家和集體合法權益的,法院會認可調解協議的內容,并判決肇事責任人按協議履行。
1、若該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法規,經雙方簽字就應該有效,除非協議中約定了生效日期。
2、但協議中未涉及的一些賠償項目,或協議中的賠償數額與受害者實際損失數額相差較大,顯失公平的,當事人都可以通過訴訟再要。
本人交通事故,交警隊判我全責,簽署賠償協議,補償400快錢,但是對方反悔重新起訴了我,錢能拿回來嗎?
對于交通事故,這個沒有敗訴這一說,你不用擔心:
第一,假如法院支持對方的訴訟請求,你只需要帶著訴訟的判決書到保險公司走一下第三者的理賠手續就可以。
第二,至于你自愿賠付的4千元錢,你也可以再訴訟賠償時提出。4千塊錢是不小的數目了,反正你的車輛已經提出來了,你主張回來,不要就太傻了。
第三,法院的賠付程序是:交強險直接給傷者,商業險部分你先墊付給對方,然后你去保險公司報銷。你可以在墊付給對方的時候扣除來。
第四,千萬不要再自行私了,這樣的人會再次反悔,所以等著法院判決。
你好!
對方起訴,你可以當提出反訴,因為你如果保險齊全,完全沒有必要在保險金額以外另行賠償對方任何費用。然后對方起訴你和保險公司,主要是保險公司應訴的問題,和你沒有太大關系。
如有疑問,請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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