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能委托做醫療過錯鑒定嗎
醫療過錯司法鑒定,法院在受理醫療損害賠償民事訴訟案件中,人民法院依職權或醫療糾紛中一方當事人提出申請并經人民法院批準,委托具有法定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對醫療糾紛中涉及的醫方診療行為是否具有過錯、損害結果與醫方過錯之間是否具有因果關系、過錯參與度等專門性問題進行分析、判斷并提供鑒定結論的活動。
自己可以委托醫療過錯鑒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后,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
醫療事故鑒定和醫療過錯鑒定賠償上,那個對患者有利。
當然是醫療過錯鑒定,相對公正些。
但是也經不住醫院的操作。
醫療人身損害賠償有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損失費。
不過從今年7月1日起,侵權法更對患者有利些!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復如下:
首先,因人身傷害引起的損害賠償,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其次,確認人身損害事實后,確認造成人身損害的相應的責任,根據責任大小來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人身傷害賠償需要對傷殘等級進行鑒定,根據鑒定的結果確認具體的賠償數額。傷殘等級鑒定是由專門的鑒定機構鑒定
第四,對于人身損害的傷殘等級確認后,主要賠償范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精神損害賠償等。
第五,據當地的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以及受害人的年齡、戶籍來確認各項賠償責任。
第六,人身損害賠償,可以聘請律師,律師費用也由將來的加害方承擔。
祝福!
關鍵是要以人身損害賠償起訴
7月1日了,侵權法實施了,不用選擇了
醫療損害鑒定和醫療過錯責任鑒定有什么區別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是指由醫學會組織有關臨床醫學專家和法醫專家組成的專家組,運用醫學、法醫學等科學知識和技術,對涉及醫療事故行政處理的有關專門性問題進行檢驗、鑒別和判斷并提供鑒定結論的活動。
從上述定義中可以看出,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有以下特點:
1、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目的,是為衛生行政部門在處理醫療事故時遇到的專門性問題提供的一種技術服務。需要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解決的專門性問題包括:
(1)判斷醫療行為是否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
(2)醫療過失行為與人身損害后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
(3)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責任程序;
(4)醫療事故等級;
(5)對醫療事故患者的醫療護理醫學建議。這些專門性問題是衛生行政部門處理醫療糾紛與事故的前提與基礎。
2、鑒定機構選擇具有高度的專屬性。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只能由醫學會組織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專家組來完成,不存在選擇其他鑒定機構的可能。
3、鑒定結論以醫學會的名義發出,不實行鑒定人個人負責制。因此,一般難以追究鑒定人的行政或法律責任。
4、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鑒定結論證據學要求顯著寬松。表現為缺乏鑒定資料和材料嚴謹的保全、固定與保存制度,原始鑒定材料與資料被涂改、遺失、毀損的情況時有發生;鑒定結論以醫學會的名義出具,無需鑒定人簽名蓋章,因此無法對鑒定人進行有效的監督管理,也無法落實蜒人出庭質證和錯鑒追究制度。
醫療過錯鑒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醫療損害賠償民事訴訟案件中,依職權或應醫患任何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委托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對串方所訴醫療損害結果與醫方過錯有無因果關系等專門性問題進行分析、判斷并提供鑒定結論的活動。由此可見,醫療過錯鑒定的目的,是為醫療損害賠償民事訴訟中遇到的專門性總是提供的一項技術服務。這些專門性問題包括:
(1)是否存在損害事實;
(2)醫療行為是否存在過錯。
5、損害事實與醫療過錯行為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 王水
醫療事故賠償是醫療事故糾紛中爭議最大的話題,也是解決醫療事故問題的主要途徑,了解醫療事故賠償標準和計算方法的法律知識對于醫療事故的當事人來說十分重要。
醫療過錯鑒定
我想問一下,醫療過錯自己是否可以去做?是要病人本人去的,還是提交材料的?跟醫院協商沒能,開始醫生說免費手術,后面協商賠償到其他醫院做后續治療,醫院說自己沒有過錯了,讓我們上衛生行政部門反應,我們想上訴發院,請問這種情況采取哪種方法好? 一、愿意協商的,共同申請。
如果發生醫療糾紛后,患者及其家屬與醫療機構通過協商,共同委托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鑒定的,則雙方當事人可以共同到當地的衛生行政部門辦理醫療事故鑒定的手續。到達醫學會后,需要填寫相關的表格、證明相互身份的證件等等。如果其中一方當事人不愿意,或者不能夠一起到達現場辦理手續的,可以提交表明愿意通過醫療事故鑒定、與對方協商一致的書面材料。這是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醫療事故鑒定的情況。
二、患者一方單獨申請的:
患者及其家屬單方面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有關事實、具體請求及理由等。書面申請是對患者及其家屬單方申請的要求,而且對于書面申請的內容也做了相關的規定,不再是簡單的表格和意思表示,具體為對鑒定事實的敘述和鑒定結果的請求、理由等等。如果患者及其家屬撰寫相關材料確實存在困難的,可以向工作人員提出,請求協助和幫忙。
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同時申請醫療過錯司法鑒定:
醫療過錯司法鑒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醫療損害賠償民事訴訟案件中,依職權或應醫患任何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委托具有法定鑒定資質的機構對患方所訴醫療損害結果與醫方過錯有無因果關系等專門性問題進行分析、判斷并提供鑒定結論的活動。
由此可見,醫療過錯司法鑒定的目的,是為醫療損害賠償民事訴訟中遇到的專門性問題提供的一項技術服務。
從上述規定可知,患者方可以自由選擇,不過,相關的收費是不一樣的,具體情況,你可以咨詢當地的醫學會或法院。
依法醫方舉證,責任倒置;患方訴醫療過錯,醫方卻申請做醫療事故鑒定,讓患方申請醫療過錯司法鑒定。
以上醫方申請做完醫療事故鑒定,市級定為不屬于醫療事故 ,患方不想申請再次省級事故鑒定,是否就說明醫方沒有醫療過錯責任。讓精神和費用已經受損害的患方,來出費用申請醫療過錯司法鑒定,舉證醫療過錯;其做法是否符合法理,是依據那項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351號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已經2002年2月20日國務院第5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四條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可以收取鑒定費用。經鑒定,屬于醫療事故的,鑒定費用由醫療機構支付;不屬于醫療事故的,鑒定費用由提出醫療事故處理申請的一方支付。鑒定費用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您好
我做律師之前是做醫生的,所以,這方面比較熟悉。
第一個問題:由于我在北京,所以北京的法規比較熟悉,依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22、患者一方起訴要求醫療損害賠償,經鑒定不構成醫療事故,但醫療行為造成患者人身損害并且醫療機構確有過錯的,醫療機構應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個問題:這種做法是合理的,依據如下:15、當事人沒有明確是申請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還是其他醫療鑒定的,應要求其予以明確。一方當事人申請進行有關醫療過錯的司法鑒定。而另一方當事人申請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委托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并要求提出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申請的一方當事人預交鑒定費。人民法院已經委托進行有關醫療過錯的司法鑒定并有鑒定結論,當事人又申請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是否準許,應從嚴掌握。
16、醫療行為經鑒定構成醫療事故,當事人又申請就醫療過錯進行司法鑒定的,不予支持。醫療行為經鑒定不構成醫療事故,當事人申請就醫療過錯進行司法鑒定,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的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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