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封存病歷
因此,發生醫療糾紛時,患者及家屬要及時復印和封存病歷資料,這樣可以有效避免病歷原貌被改變,使得病歷資料的真實、完整性不受破壞。,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可以向醫療機構申請復制病歷資料,在進入訴訟程序前,患者有權復制客觀病歷資料。通常在向醫療機構提出復制病歷資料申請時,需要向醫療機構提供以下證明材料:(1)申請人為患者本人的,應提供有效身份證明;(2)申請人為患者代理人的,應提供患者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與患者代理關系的證明;(3)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屬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及近親屬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是死亡患者近親屬的證明;(4)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與其近親屬關系的證明,申請人與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關系的證明。 筆者在上期 “病歷資料應包括哪些內容”文中已述及,病歷資料包括主觀和客觀病歷資料,在醫療糾紛進入訴訟之前,患者僅有權復制客觀病歷資料,主觀病歷資料醫院有權不給患者復印,主觀病歷資料通常采取封存的方式進行保存。封存主觀病歷資料要求醫患雙方都在場,即可以封存病歷原件,也可以封存病歷復印件,封存的病歷資料由醫院保管。患者最好要求醫院出具病歷已封存的證明材料,以防止醫療機構單方面拆封可能。
如何復印和封存病歷?麻煩告訴我
患者要求查閱、復制前款規定的病歷資料的,醫療機構應當提供。 2.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條患者有權復印或者復制其門診病歷、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病歷資料。 患者依照前款規定要求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的,醫療機構應當提供復印或者復制服務并在復印或者復制的病歷資料上加蓋證明印記。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時,應當有患者在場。 醫療機構應患者的要求,為其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可以按照規定收取工本費。具體收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第十六條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應當在醫患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封存和啟封。封存的病歷資料可以是復印件,由醫療機構保管。二 具體程序 1. 什么人可以復制封存病歷? 醫療機構應當由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負責受理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的申請。受理申請時,應當要求申請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材料:(一)申請人為患者本人的,應當提供其有效身份證明;(二)申請人為患者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與患者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三)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屬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及其近親屬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是死亡患者近親屬的法定證明材料; (四)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與其近親屬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申請人與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 (五)申請人為保險機構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復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患者死亡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復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 如何操作? 封存病歷時,紙袋裝好病歷之后,用紙條粘上所有的接口,騎封條的縫簽名及寫上日期,復制病歷時,最好編上號,對于粘貼化驗單上有多張化驗單的,一定每張化驗單都復印。 三 病歷分類病歷資料包括主觀和客觀病歷資料。 在醫療糾紛進入訴訟之前,患者僅有權復制客觀病歷資料,主觀病歷資料醫院有權不給患者復印,主觀病歷資料通常采取封存的方式進行保存。主觀病歷主要是病程記錄、上級醫生查房記錄以及會診意見,主要是醫務人員對病情的分析記錄,客觀病歷包括門診病歷、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病歷資料。實際中的做法一般是封存所有病歷。四 復印或封存時間 任何時候都可以,無論是住院,還是出院,越快越好。醫院出于各種目的會拒絕患者復制病歷,常見的理由有,欠費、還沒出院、病歷要做科研,這些都是托詞,患者心里要記住一點,醫院沒有任何理由阻止患方復制封存病歷,這是法律賦予患者的權力。五 醫院拒絕復制病歷怎么辦?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投訴。所以一定要引起足夠的重視
如果醫院對您說病歷還沒有寫完現在不能封存那是在騙您《病歷書寫基本規范》有明內確容的規定什么內容什么時間內完成您告訴醫院現在寫了多少就封存復印多少如果醫院告訴您說現在還在住院期間,封存料病歷我們怎么治療護理那是醫院在裝傻您告訴醫院封存病歷復印件即可并不影響治療
為防止醫療機構偽造、涂改、隱匿或銷毀病史資料,患方應到醫療機構專將可以復制的病歷資屬料予以復制,由醫療機構加蓋病史復印專用章;然后再要求予以封存病歷;封存后在封條騎縫處簽名或蓋章并寫明封存日期。醫療糾紛的訴訟時效是一年
病歷封存的程序是什么?
來源:互聯網 作者:佚名 封存的程序,如果是本人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醫院的醫政科或病案室直接要求封存病歷。如果是被授權的人,應當持病人的有效身份證件的復印件,并在復印件背后由病人親筆寫的授權委托書,委托書載明委托事項是復印和封存委托人的某某時段在某某醫院的病歷。如果是病人死亡,病人親屬應持病人的死亡醫學證明和身份證明,但更重要的戶籍證明,證明申請人與病人之間的親屬關系,醫院才會接待。如果是病人死亡,病人親屬委托他人復印和封存病歷,除上述證明外,還應當持病人親屬身份證復印件及其授權委托書。 復印的病歷應當編順序頁碼,并由醫院蓋章,重要的病歷內容應由醫院加蓋確認章,其他病歷可以是騎跨章,封存的病歷應當在信封的三條縫都貼上封條,封條最好選用較薄的紙。然后在封條上、手印并注明封存日期,封存的內容,頁數。并且將貼有封條的封存件的外封做一個復印件,由醫院蓋章確認。 如果病歷沒有封存,對病歷的真實性的審查就比較困難了,當然可以申請做墨跡遺留時間的鑒定,另一方面病歷是多相吻合的時間邏輯體系。通常查房時檢查病人的病情變化并書寫病程記錄,然后開醫囑和處方以及檢查申請單,然后由護士執行醫囑并制作護理記錄,護理記錄上執行醫囑的內容、執行人及執行的時間,并由執行人簽字,檢驗報告回來后要粘貼在病歷中。病人出院時,醫院還要給病人一份住院收費的明細單。所有這些內容組成了一個邏輯體系。
如何復制和封存病歷資料
因此,發生醫療糾紛時,患者及家屬要及時復印和封存病歷資料,這樣可以有效避免病歷原貌被改變,使得病歷資料的真實、完整性不受破壞。如何復制病歷資料呢?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可以向醫療機構申請復制病歷資料,在進入訴訟程序前,患者有權復制客觀病歷資料。通常在向醫療機構提出復制病歷資料申請時,需要向醫療機構提供以下證明材料:(1)申請人為患者本人的,應提供有效身份證明;(2)申請人為患者代理人的,應提供患者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與患者代理關系的證明;(3)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屬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及近親屬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是死亡患者近親屬的證明;(4)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與其近親屬關系的證明,申請人與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關系的證明。筆者在上期“病歷資料應包括哪些內容”文中已述及,病歷資料包括主觀和客觀病歷資料,在醫療糾紛進入訴訟之前,患者僅有權復制客觀病歷資料,主觀病歷資料醫院有權不給患者復印,主觀病歷資料通常采取封存的方式進行保存。封存主觀病歷資料要求醫患雙方都在場,即可以封存病歷原件,也可以封存病歷復印件,封存的病歷資料由醫院保管。患者最好要求醫院出具病歷已封存的證明材料,以防止醫療機構單方面拆封可能。通過復制、封存病歷資料,使得記載醫療糾紛爭議的主要證據材料——病歷資料處于被相對固定狀態,為糾紛的解決做好證據材料的準備。北京市英島律師事務所 許昭霞(許昭霞)
封存病歷應當依法進行,否則會弄巧成拙。第一要持有患者和近親屬的版身份證和委托書。第二要在權治療終結最低24小時以后。第三,向醫務科提出,履行審批手續后再到病案室辦理。第四,凡客觀性病歷都可以復制。病程記錄、死亡原因討論記錄和會診記錄是不可復制的。第五,客觀性病歷復制后加蓋醫療機構的公章封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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