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指腸穿孔醫療事故
患者信息:女 63歲 河北 承德 rn病情描述(發病時間、主要癥狀等):rn治療黃疸出現醫療事故:有手機錄音。醫生承認在檢查膽管堵塞(由于腫瘤壓迫)過程中出現十二指腸穿孔事故,在修復十二指腸過程中于膽管內放入支架,外置引流管引流,現膽黃疸臨時解決,共花費11萬,要求出院,并要求我個人支付除報銷外另付3.5萬元費用,后續醫生不做任何承諾。(隨著時間推移,四天后又出現發燒癥狀,于是準備采取更換大一點的支架,將外引流管繼續打開等措施)rnrnrn想得到怎樣的幫助:rn1:后續這樣的措施合適嗎?2:算是醫療事故嗎,怎樣得到賠償?3外引流管一直拿不掉嗎,后續是否經常出現發燒癥狀?是否需要轉院4:我們需要怎么做?rnrnrn曾經治療情況及是否有過敏、遺傳病史:rn無過敏使,一年前曾經做彩超只是發現有腫瘤,懷疑膽囊炎進行中藥治療,不見腫瘤增長,一年后后發現眼部身體發黃,做ct,給出結論:不排除CA病變可能,于是到此醫院繼續胃鏡十二指腸檢查。首先,診斷是?從你的描述,推測可能是膽管癌或胰頭癌,為解決膽管堵塞,膽汁引流做的姑息治療?;卮穑?.黃疸解決了,基本達到原先目的(醫生術前應該會向家屬說明只是姑息治療,解決黃疸問題-嚴重黃疸可引起肝細胞壞死、代謝障礙、肝衰竭、合并感染),原發病無法解決,后續治療置入支架外置引流屬補救措施,防止膽汁及其他消化液流到腹腔,引起腹膜炎。這樣的措施是一種補救,除非你剖腹手術修補(可能是患者已沒機會做手術,或身體條件不適宜做,否則早就做膽腸吻合術了)2.客觀地說,這不屬于醫療事故,事前的檢查同意書會說明有穿孔并發癥的,而且周圍組織是腫瘤,質地脆;再者受壓迫,局部解剖不清晰,進鏡受影響,穿孔機會增加。只能說是一個醫療意外。3.引流管拿掉基本不現實,你希望膽汁在腹腔里流淌發炎,或者堵在膽道系統把你的肝細胞毒死完?發熱癥狀可能是合并感染(膽道感染、腹膜炎),也可能是腫瘤本身壞死物質吸收引起的,考慮大的支架可能是因為引流不暢。是否需要轉院首先確定診斷,如是膽管癌或胰頭癌,轉不轉院意義不大;其次看該院的級別和水準,當地是否還有在肝膽外科方面技術力量更雄厚的醫院,第三,看家屬本身的意愿。4.家屬要平復心情,不要武斷,一開始就自己定性為醫療事故。意外不是醫生想發生的,理解病情,接受事實,多和醫生溝通。本人盡自己所能說了那么多,希望能幫到你。愿該患者痛苦減少,家屬少煩憂。
做腸鏡檢查時發生腸穿孔是否屬于醫療事故
58歲的男患者由于長期腹瀉,到醫院做腸鏡檢查時,發生腸穿孔。醫院及時為患者轉院,手術,使傷害降到最低。請問這屬于醫療事故嗎?理論上不算,應該是并發癥,,,但現實條件下,只要出事就是醫療事故
您好,雖然在事故發生后醫院及時做出相關的處理去降低損害程度,但對于事故的發生,醫方確實存在構成事故的可能性。
屬于醫療事故。
交通事故發生后傷者在住院四個月以后死亡的負刑事責任嗎?
對于
住院四個月以后后死亡的情況要由法醫進行鑒定,如果死亡原因是交通事故引起,要根據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如果經法醫進行鑒定后死亡原因與交通事故無關,而且事故責任也已經認定,那么是不需要負法律責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嚴格依法處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對于構成交通肇事罪,應負事故主要或全部責任的肇事者,要追究刑事責任。
1.具有下列情節之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的。
(2)重傷1人以上,情節惡劣,后果嚴重的。
(3)造成公私財產直接損失的數額,起點在3萬元至6萬元之間的。
2.具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視為“情節特別惡劣”,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2人死亡。
(2)造成公私財產直接損失的數額,起點在6萬元至10萬元之間的。
3.具有下列情節之一,并符合上述“1”或“2”的規定,按照“1”或“2”的規定從重處罰:
(1)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潛逃,或有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或隱瞞事故真相,嫁禍于人的。
(2)酒后駕車的。
(3)非司機駕駛機動車輛的。
(4)駕駛無牌照車輛的。
(5)明知機動車輛關鍵部件失靈仍然駕駛的。
(6)具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
要看死亡是否是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如果有因果關系就有可能
一是看對方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還是全部責任,二是看死亡的原因與交通事故是否有直接的關系,或者與交通事故的關聯性有多大。
您已經在住院了四個月之后才死亡的,那么是不用負刑事責任的。
交通事故一般來說,如果你沒有套肇事逃逸的話,一般來說都是不負刑事責任的,但是你要搞定傷者的家屬也就是要多賠點錢的問題。
在緊急的交通事故下需要緊急手術而在飽腹麻醉下病人出現嘔吐物吸入氣管窒息死亡是否算醫療事故?為什么?
在這種情況下,只能算麻醉中的并發癥,不能算是醫療事故。雖然麻醉醫生準內備了一定的避免措施容,但也難免許多不確定因素的發生,發生后,麻醉醫師有一定的過錯,但不是醫療事故,在目前的醫患關系緊張的環境下,賠償是免不了的了。
你說的這種情況,專業名詞是“誤吸”,指的是麻醉后,人的食道括約肌回開放,胃內容物答涌入口腔,而麻醉的病人,失去了咳嗽,噴嚏等氣管保護性反射,所以胃內容物會進入氣管,造成一些嚴重的后果。常規的手術,如果需要麻醉,成人至少要禁食水8小時,才能防止誤吸出現,否則不能接受麻醉。而在緊急的情況下,尤其是為了搶救生命的急診手術,則根本無法滿足禁食水的要求。這時,可想而知誤吸的發生率有多高。所以,這根本就不算醫療事故。
純屬醫療事故嘛!
相關推薦:
醫療損害賠償糾紛的范圍(醫療損害責任糾紛賠償標準)
職業病有哪些(我國法定職業病有十大類多少種)
醫院怎樣避免醫療糾紛(防范醫療糾紛的措施有哪些)
醫療機構如何參與訴訟(當發生醫療糾紛 醫療機構應如何處理)
醫患雙方如何調解(發生醫療糾紛怎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