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體損傷程來度鑒定標準源》規定,致人臉部傷口長度超過4.5厘米就構成輕傷二級,或者多個創口長度累計6厘米以上也構成輕傷二級。
1、第十四條
面部軟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3.5厘米(兒童達3厘米),或者創口累計長度達5厘米(兒童達4厘米)或者頜面部穿透創。
2、第十五條
面部損傷后留有明顯瘢痕,單條長3厘米或者累計長度達4厘米;單塊面積2平方厘米或者累計面積達3平方厘米;影響面容的色素改變6平方厘米。
3、第十六條
面神經損傷致使部分面肌癱瘓影響面容及功能的。
擴展資料
肢體損傷
1、第二十條
肢體軟組織挫傷占體表總面積6%以上。
2、第二十一條
肢體皮膚及皮下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10厘米(兒童達8厘米)或者創口累計總長度達15厘米(兒童達12厘米);傷及感覺神經、血管、肌腱影響功能的。
3、第二十二條
皮膚外傷性缺損需植皮的。
4、第二十三條
手損傷
參考資料來源:蘭陵縣人民檢察院——關于印發《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的通知
法醫鑒定輕傷標準是根據國《刑法》有關規定,以醫學和法醫學的理論與技術為基礎,結合法醫檢案的實踐經驗制定,為輕傷鑒定提供依據。鑒定損傷程度,應該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后果為依據。
依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規定,面部輕傷標準為:
一、5.2.3 輕傷一級
1、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6.0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0.0cm以上。
2、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4平方厘米以上;多塊面積累計7平方厘米以上。
3、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明顯色素異常,面積累計30平方厘米以上。
二、5.2.4 輕傷二級
1、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4.5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6.0cm以上。
2、面頰穿透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
3、口唇全層裂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
4、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3.0cm2以上或多塊面積累計5平方厘米以上。
5、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色素異常,面積累計8平方厘米以上。
三、5.2.5 輕微傷
1、面部軟組織創。
2、面部損傷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變。
3、面部皮膚擦傷,面積2平方厘米以上;面部軟組織挫傷;面部劃傷4.0cm以上。
擴展資料
構成輕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輕微傷處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
《傷殘鑒定標準》十級評定規定如下:
1、面部瘢痕形成,面積6cm2以上,或面部線專條狀瘢痕屬10cm以上。
2、 面部細小疲痕(或色素明顯改變)面積15cm2以上。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十級標準規定如下:
1、符合中度毀容標準之一項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異物色素沉著或脫失>2 cm2(注:2為平方)。
3、全身瘢痕面積<5%,但≥1%。
擴展資料:
傷殘鑒定時的注意事項:
1、當事人應與鑒定人員積極配合,主動提供相關的傷情資料、物證和檢材,如實接受鑒定人員的詢問、調查和檢驗。
2、在鑒定過程中不得弄虛作假、提供偽證,如提供偽證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3、當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醫鑒定書的內容,否則該鑒定書無效。
4、如果對法醫鑒定的結論不服,可以申請由雙方共同認可或公安、司法機關依法指定的鑒定部門重新進行鑒定。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傷殘鑒定標準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勞動能力鑒定標準
你好!
面部疤痕傷殘鑒定沒有時間限制,但是越晚,傷殘鑒定就越不好,傷情穩定后三個月之內是最佳時間。
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
第十四條 面部軟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3.5厘米(兒童達3厘米)回,或者答創口累計長度達5厘米(兒童達4厘米)或者頜面部穿透創;
第十五條 面部損傷后留有明顯瘢痕,單條長3厘米或者累計長度達4厘米;單塊面積2平方厘米或者累計面積達3平方厘米;影響面容的色素改變6平方厘米;
第十六條 面神經損傷致使部分面肌癱瘓影響面容及功能的。
擴展資料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刑法》 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則》第119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
致人身體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誤工、護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間伙食補助、必要的營養等費用;損傷達到傷殘等級的,還需要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
依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規定,面部輕傷標準為:
一、5.2.3 輕傷一級
1、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6.0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0.0cm以上。
2、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4平方厘米以上;多塊面積累計7平方厘米以上。
3、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明顯色素異常,面積累計30平方厘米以上。
二、5.2.4 輕傷二級
1、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4.5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6.0cm以上。
2、面頰穿透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
3、口唇全層裂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
4、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3.0cm2以上或多塊面積累計5平方厘米以上。
5、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色素異常,面積累計8平方厘米以上。
三、5.2.5 輕微傷
1、面部軟組織創。
2、面部損傷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變。
3、面部皮膚擦傷,面積2平方厘米以上;面部軟組織挫傷;面部劃傷4.0cm以上。
擴展資料
構成輕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輕微傷處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
面部傷口構成輕傷一級的長度為: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6.0cm以上;多個內創口或者瘢容痕長度累計10.0cm以上;
面部傷口構成輕傷二級的長度為:
1、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4.5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6.0cm以上;
2、面頰穿透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
3、口唇全層裂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
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規定,面部輕傷標準為:
一、5.2.3 輕傷一級
1、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6.0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0.0cm以上。
2、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4平方厘米以上;多塊面積累計7平方厘米以上。
3、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明顯色素異常,面積累計30平方厘米以上。
二、5.2.4 輕傷二級
1、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4.5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6.0cm以上。
2、面頰穿透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
3、口唇全層裂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
4、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3.0cm2以上或多塊面積累計5平方厘米以上。
5、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色素異常,面積累計8平方厘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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