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消費者的權益有哪些?
(1)知情權。是指消費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知悉的情況具體包括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2)自由選擇權.即消費者自主選擇商品服務的權利。包括兩方面含義:一是對商品的品種、服務及其提供者應有充分選手的余地;二是對于選擇商品、服務及其提供者應有自由選擇的權利而不受強制。(3)安全權。即消費者享有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4)公平交易的權利。是指消費者在購買商品和接受服務時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準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5)求償權。是指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時有 要求經營者依法予以賠償的權利。(6)參與和監督的權利。即時消費者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7)接受消費教育的權利。即消費者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8)建立消費者組織的權利。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有權要求國家建立代表消費者利益的職能機構;二是有權建立自己的組織,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還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其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消費者享有哪些權利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消費者權利有:1) 安全保障權2) 知悉真情權3) 自主選擇權4)公平交易權5)依法求償權6)求教獲知權7)依法結社權8)維護尊嚴權9)監督批評權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主要享有那些權利
知情權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的消費者的權利有哪些?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九大權利,分別是:
1.悉真實情況權。即消費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的過程中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2.自主選擇權。即消費者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包括兩方面:一是對商品的品種、服務方式及其提供者應有充分選擇的余地;二是對于選擇商品服務及其提供者應有自由決定的權利而不受強制。
3.身財產安全權。即消費者享有在購買商品如果人身、財產受到威脅。
4.交易權。是指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公平合理、計量準確無誤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
5.法求償權。求償權是指在當權利、資源等因個人或集體而遭受侵害、損失的時候,所具有的要求賠償的權利。
6.得知識權。即消費者“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
7.建立消費者組織的權利。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有權要求國家建立代表消費者利益的職能機構;二是有權建立自己的組織,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8.監督批評權即消費者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特別是消費者有權參與國家消費政策和相關立法的制定,并對其實施加以監督。
9.受尊重權。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其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消費者有如下權利:1、人身財產安全權。2、受尊重權和信息安全權。3、知情權。4、自主選擇權。5、公平交易權。6、求償權。7、監督權。8、其他權利。
1、《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條規定,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本法未作規定的,受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保護。
2、《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條規定,經營者為消費者提供其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規定的,應當遵守其他有關法律、法規。
3、《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條規定的經營者,除了贏利性活動的主體外,還包括不以盈利為目的,但是提供的服務是面向生活消費的,如醫院、學校,都要劃入經營者范圍。
4、《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4條規定,農民購買、使用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生產資料,參照本法執行。
5、所以,《消法》的適用范圍包括為生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為消費者提供其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者;購買、使用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生產資料的農民三類。
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的權利有哪些
1、 安全保障權,是指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具體包括兩個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權,二是財產安全權。
2、知悉真情權,是消費者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3、自主選擇權,是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4、公平交易權,是指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所享有的獲得質量保障和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的權利
5、依法求償權,是指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時,依法享有的要求獲得賠償的權利。
6、求教獲知權,是從知悉真情權中引申出來的一種消費者的權利。是指消費者所享有的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
7、依法結社權,是指消費者享有的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
8、維護尊嚴權,是指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所享有的其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9、監督批評權,是指消費者享有的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消費者九項基本權利,以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這九項權利是: 1、人身、財產安全權。《消法》第二章第七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2、知悉權。《消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或者服務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3、自主選擇權。《消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選擇提供商品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4、公平交易權。《消法》第十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5、求償權。《消法》第十一條規定,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6、結社權。《消法》第十二條規定,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 7、受教育權。《消法》第十三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消費者應當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務的知識和使用技能,正確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8、受尊重權。《消法》第十四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享有其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9、監督權。《消法》第十五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保護消費者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對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法律雖然賦予消費者種種權利,但是也要求消費者不得濫用權利。法律要求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要遵守社會公德,尊重經營者的勞動和服務。在挑選商品時要愛護商品,正確使用。出現問題投訴時,要事實求是,并提供有關的證據。
1、《消費者權來益保護法自》第2條規定,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本法未作規定的,受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保護。
2、《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條規定,經營者為消費者提供其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規定的,應當遵守其他有關法律、法規。
3、《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條規定的經營者,除了贏利性活動的主體外,還包括不以盈利為目的,但是提供的服務是面向生活消費的,如醫院、學校,都要劃入經營者范圍。
4、《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4條規定,農民購買、使用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生產資料,參照本法執行。
5、所以,《消法》的適用范圍包括為生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為消費者提供其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者;購買、使用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生產資料的農民三類。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的權利主要有:
(1)安全權;(2)知情權;(3)自主選擇權;(4)公平交易權;(5)獲得賠償權;(6)結社權;(7)獲得知識權;(8)人格權;(9)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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