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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醫療糾紛2021-03-28 12:36:28

目前教科書里 沒有說明春秋戰國時期,卿,相,大夫的官職大小順序,哪位高人指點?詳細

初步形成
編輯
春秋后期,中原各國由于經濟發展,某些卿大夫逐漸強大起來,許多力量較小的卿大夫陸續被強大的卿大夫所兼并;原來的國君由于宗族內訌、連年戰爭和“國人”(即國都中的士和工、商)的叛變,更由于農民的反抗斗爭,逐漸衰弱了。而某些卿大夫由于所推行的政策比較符合于歷史發展的要求,就逐漸代替了原有國君的地位,因而出現了“三家分晉”和“田氏取齊”的局面,逐漸形成了魏、趙、韓、齊、楚、秦、燕七雄稱霸的局面。七雄中小則方圓千里,大則方圓數千里。七雄之外,還有宋、衛、中山等數個小國并存,也都擁地數百里。春秋戰國之際,戰爭愈演愈烈,規模越來越大。春秋時期的戰役,一般交戰兵力不過千人;而戰國時期 [1] 的戰爭,往往是上十萬,甚至幾十萬人參與。
為了應付大規模而頻繁的戰爭,各國不但需要一支可以直接調遣的龐大常備軍,而且還需要一套完善的國家行政機構,以便有條不紊地分配調動全國人力、物力。于是,官便有了文武之分,各國開始建立起以君王為首的君王集權制度,而各個諸侯王為了更牢固的掌控政權紛紛確立起這一制度。《尉繚子·原官》云:“官分文武、君之二術。”就是指在中央設置由國君直接任免的輔相和將軍,并由他們負責統帥文武百官。在地方置郡縣,由國君親自任免長官,鎮守國土和治理民眾。這是戰國以來,新的職官制產生和發展的趨勢。只有這樣,國君才能將全國的行政、軍事、財政、司法等大權,有效地集中在自己手中,一切政令才能直達各部門、各地方。戰國時代這套官僚制度之所以能夠鞏固地建立起來,據楊寬在《戰國史》一書的分析,主要是由于推行了以下四種制度:
首先是戰國時代各國對官吏的任用,一般都采用俸祿制度。當時各國俸祿計算的單位是不同的,如衛國是用“盆”來計算,有“千盆”,“五百盆”等等級(見《墨子·貴義篇》)。齊魏等國用“鐘”來計算,例如魏文侯時魏成子官為相國,有“食祿千鐘”(見《史記·魏世家》)。秦、燕等國用“石”、“斗”來計算,秦國有五十石、一百石以至五百石、六百石以上俸祿的官,大體上以五十石為一級(據《韓非子·定法篇》、《史記·秦始皇本紀》始皇十二年),最小的官吏也還有“斗食”的(據《戰國策·秦策三》、《史記·秦始皇本紀》始皇十一年)。燕國也有三百石以上俸祿的官(據《韓非子·外儲說右下》、《戰國策·燕策一》)。
這種俸祿制度之所以能普遍推行,是和當時社會經濟發展有關。這時社會上已出現了雇傭勞動者,既有雇農、又有雇工。有所謂傭客、傭夫、市傭、傭保,因而各國任用官吏和挑選常備兵,也采用了雇傭辦法,普遍采用了俸祿制度。《荀子·議兵篇》曾稱這種辦法為“傭徒鬻賣之道”,《韓非子·外儲說右下》記載田鮪教其子田章的話有兩句說得更明白:“主賣官爵,臣賣智力”。從此國君對各級官吏可以隨時任免,隨時選拔。
其次,戰國時代對于功臣的賞賜,已開始用黃金貨幣。這也是與當時社會經濟的發展有關。由于商品經濟的發展,貨幣的廣泛流通,黃金也已成為貨幣性質,于是國君對于功臣的賞賜,就不必采用分封土地的辦法,可以用黃金貨幣來賞賜了。賞賜黃金百鎰、千鎰,百斤、千斤或百金、千金的事,在戰國時代是常見的。無論是俸祿制度或是賞賜黃金的辦法,對于廢除封建領主制度來說,都是起著推動作用的。
第三,這時已建立了公文用璽(即官印)和發兵用符(即虎符)的制度。春秋后期已有用璽來封的文書,即所謂“璽書”,到戰國時,無論下達命令或來往公文,都必須用璽來封泥(即在封簡牘時蓋上璽印的方塊泥記,其作用和后來的火漆印差不多),作為憑信,否則便不能生效。公元前238年,秦國長信君嫪毐作亂,想征發縣卒和衛卒,就是偽造了國王的御璽和太后的璽來行文征發的(《史記·秦始皇本紀》始皇九年)。這時國防軍隊的調發,已必須有存在國王處的右半爿虎符來拼合,作為憑信,否則便不能調發。所以魏國信陵君魏無忌救趙時,想要奪取將軍晉鄙所帶領的軍隊前往救趙,非先竊取存在魏王處的半個虎符和偽造命令,是不能奪得晉鄙所帶軍隊的指揮權。秦國曾明確規定:“甲兵之符”,右半歸王掌握,左半歸將領掌握。凡用兵五十人以上的,必須有存在國王處的半個虎符來拼合,才敢行動。但是,如果突然遇到外敵侵略,邊塞有烽火,雖沒有國王的右半個虎符拼合,也可行動。由于這種嚴密制度的推行,大權就集中到國君手中了。
因為用璽、符為信物,對官吏的任免是以璽為憑的;對于將帥的任免,是以符為憑的。凡是丞相、郡守、縣令等官,都由國君任命時發給璽,免職時收回璽。如果要辭職,也必須收回璽。如《韓非子·外儲說左下》載:
西門豹為鄴令居期年上計,君收其璽,豹自請曰:“愿請璽,復以治鄴”文侯不忍而復與之期年上計,文侯迎而拜之遂納璽而去。
《呂氏春秋·執一篇》也記載了吳起告訴商文說:“今日釋璽辭官,其主安輕?”《戰國策·秦策三》也說:“應侯因謝病歸相印。”這些記載都證明了戰國時代凡官必有璽。一般的璽是銅制的,而丞相的璽則是黃金制的。《史記·范雎蔡澤列傳》記載蔡澤對御者說:“懷黃金之印,結紫綬于要(腰),揖讓于人主之前。”就說明丞相是金印紫綬的。
第四,在行政管理上已創立了年終考核制度。《荀子·王霸篇》說:“歲終奉其成功,以效于君,當則可,不當則廢”。這就是《周禮·太宰》所說的“歲終,則令百官府各正其治,受其會,聽其政事,而詔王廢置。三歲則大計群吏之治而誅賞之”。這種考核制度,有個專有名詞,叫“上計”。《淮南子·人間篇》說魏文侯時,“解扁為東封上計而入三倍”,按規定,當時中央重要官吏和地方首長,都必須把一年賦稅的收入預算數字寫在木“券”上,送到國君那里。國君把券剖為兩半,由國君執右券,臣下執左券。這樣,國君可以操右券來責成臣下。到了年終,臣下必須到國君那里去報核,這個報核就是所謂“上計”。上計時由國君親自考核,或由丞相協助考核。如果考核成績不佳,便可當場收璽免官。高級官吏對下級官吏的考核,也是采取同樣的辦法。《韓非子·外儲說右下》,有一則故事記載較為詳細:
田嬰相齊,人有說王者曰:“終歲之計,王不一以數日之間自聽之,則無以知吏之奸邪得失也。”王曰:“善。”田嬰聞之,即遽請于王而聽之計……田嬰令官具押券,斗石之計……田嬰復謂曰:“群臣所終歲日夜不敢偷怠之事也,王以一夕聽之,則群臣為勉矣。”王曰:“諾”。俄而王已睡矣,吏盡揄刀削其押券升石(當是斗石)之計。
從這些記載可以看出當時“上計”的情況。這時期官吏上計,采用了合券計數的方法,為了明確標準和防止舞弊起見,就必須統一度量衡制度。所以商鞅變法把統一斗、桶(斛)、權衡、丈、尺也作為重要政策之一,秦孝公十八年(前344年)曾頒布了標準量器,這就是存世的“商鞅方升”。田齊的子禾子和陳猶為了防止“左關”的官吏舞弊,決定“左關之釜”以“倉廩之釜”為標準,鑄造了標準量器。度量衡器和符節契券,同樣是當時政府考核官吏和防止官吏舞弊的工具,所以《荀子·君道篇》說:“合符節,別契券者,所以為信也。”
由于戰國時代官僚機構中有這四種新制度的創立,這就使得一整套官僚機構能夠層層控制,集中權力于國君手中,形成中央集權的國家機構。秦漢以后,封建王朝所用的官僚制度,便是沿襲戰國時代的制度而加以發展的。

機構建立
編輯
春秋戰國時,各國自從經過了新興地主階級的政治改革,就出現了中央集權的官僚政治,在國君之下有一整套官僚組織作為統治工具。在這個官僚組織中,是以“相”和“將”為首腦的。
相是官僚組織的“百官之長”,中原六國中央均有設置。在出土的眾多兵器中,有的器物上有“相邦義戈”、“相邦呂不韋戈”等字樣,那是秦相張儀、呂不韋督制的兵器,據《睡虎地秦墓竹簡·工律)說:“公甲兵各以其官名刻之。”這意思是說公家督造的兵器要刻上督造者的官名。可見戰國時期相的法定名稱叫相邦,“相”有輔佐之意,作為一種官稱,春秋時代就已經有了,那時只是一種地位不高的禮賓官。“邦”就是國,相邦就是輔佐國君辦理軍政大事的官員,就是國君下面的大總管。漢人避劉邦諱,改相邦為相國。先秦的古書如《莊子·盜跖》稱宰相,《戰國策·趙策三》則稱丞相,指的都是同一官職。“宰”作為官名,甲骨文就已出現了,春秋時代某些國家,已有總領百官的冢宰、太宰,也有助卿、大夫總管一家一邑事務的家宰和邑宰。這些冢宰、太宰或相,還是某些強大的卿大夫的世襲官職。作為一國最高行政長官的相,其設置當萌芽于春秋齊景公時,景公曾設左右相。相的職權,據《荀子·王霸篇》云:
相者,論列百官之長,要百事之聽,以飭朝廷臣下百吏之分,度其功勞,論其慶賞,歲終奉其成功,以效于君,當則可,不當則廢。
戰國最早設相是魏,繼后是韓、趙。秦國受三晉的影響,置相比較晚,秦孝公時,商鞅由魏入秦,始為左庶長,后升大良造,并未稱相,但是他的地位相當于三晉的相邦,所以史稱“商鞅相秦”。最早記載的秦相是秦惠文君十年(前328年),以張儀為相,秦武王二年(前309年),初置丞相,并分左、右。樗里疾、甘茂就是秦最早的左右丞相。此后也有只設丞相,不分左右的。丞相之稱,趙國也曾用過,《戰國策·趙策三》載:建信君說:“秦使人來仕、仆官之丞相。”趙國除稱丞相外,還有稱假相、假相國和守相。如《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載:“假相大將武襄君攻燕。”《戰國策·秦策五》載:“文信侯出走,與司空馬之趙,趙以為守相。”所謂假就是兼理的意思,守是指試用或代行官職。假相,應為兼任相職,守相則是試用性質的相,戰國時代的宋、衛、中山、東周等小國也都設有相。
戰國時期的相職一般多由文人充任,相之外又設擅長兵法的人統兵打仗,鎮守邊邑,稱為將或將軍。從《秦簡》看,“將”是簡稱,法定官名應叫“將軍”。將軍原是春秋時晉國“六卿”的稱號。不過晉六卿是合軍政于一身,不單是統兵官的專稱。原來春秋時的卿大夫不僅有統治的權力,而且有宗族和“私屬”的軍隊親自統率著。到戰國時,由于統治范圍的擴大,官僚機構的龐大復雜,常備兵的建立和征兵制度的推行,以及戰爭規模的擴大和戰爭方式的改變,在官僚機構中不得不文武分家,產生文官的首長——相,以及武官的統領——將。作為最高軍事長官的將,其職位僅次于相。例如魏國,在魏文侯時,曾先后以魏成子、翟璜、李悝為相,而另有樂羊、吳起、翟角為將。又如齊國,齊威王曾先后以鄒忌、田嬰為相,而另有田忌、申縛為將。燕國的樂毅,趙國的廉頗,魏國的吳起,齊國的田忌都是戰國時代赫赫有名的將軍。
秦國在初設相位時,文武尚未嚴格分家,為相的張儀、樗里疾、甘茂等還是統軍作戰的將軍。后來,丞相專事文職,而大良造專為武職,例如白起屢建戰功,封為列侯,官職還是大良造。秦設將軍的官職,是在秦昭王時,秦昭王初立時以魏冉為將軍,保衛首都咸陽,從此秦才有將軍,但是,秦國的將軍不是固定專職的,往往是在出征時由國君臨時委任的。
原來春秋時代晉國的上、中、下三軍還設有尉,因為中軍地位最尊,中軍的尉又稱元尉,元是大的意思。戰國時代各國仍有中尉的官名。《史記·趙世家》載:“趙烈侯使荀欣為中尉,選練舉賢,任官使能。”這和《禮記·月令》所說太尉的職責“贊桀(杰)俊,遂賢良,舉長大”是相同的。后來趙國在將軍之下又設有國尉、都尉。秦國在昭王時,也在大良造下增設國尉一級。例如白起,初為左庶長,繼升為左更,再升為國尉,最后升為大良造。在秦國設丞相以后,大良造便成了高于國尉的武官。后來秦國不設大良造,國尉便成為中央最高的軍事長官。秦國在統一全國后以太尉掌管全國軍事,便是沿襲國尉這個職官而來的。
御史在商周時代已有設置,這個官職在戰國時代本是充當國君秘書之類的差事,別國使臣來獻國書,往往由國君的御史接受,國君臨朝接待外賓,御史常立身邊。《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云:
秦王飲酒酣,曰:“寡人竊聞趙王好音,請鼓瑟。”趙王鼓瑟。秦御史前書曰:“某年月日,秦王與趙王會飲,令趙王鼓瑟。”
國君宴會群臣,御史也常陪同在旁。《史記·滑稽列傳》云:
(齊)威王大說,置酒后宮,召(淳于)髡賜之酒。問曰:“先生能飲幾何而醉?”髡曰:“賜酒大王之前,執法在旁,御史在后,髡恐懼俯伏而飲,不過一斗徑醉矣”
《秦律》規定,廷尉每年要到御史處核對刑律。這些都說明戰國時代的御史是保管文書檔案、負責記錄,與國君十分接近的官員。秦統一中國后,三公中的御史大夫,還是秘書兼監察性質的官,這當是沿襲戰國時代的官制的。
戰國時代縣的官僚機構是和國的官僚機構差不多的。商鞅在秦國變法時,每縣設有令和丞,縣令下的丞,在縣中的地位是相當于國君的相的。韓、魏等國在縣令之下還有御史,縣御史在縣中的地位相當于國君的御史大夫。
司寇,掌管司法的官職,戰國時代各國均有設置,但名稱不一。三晉沿用司寇之名,趙國的李牧曾任此職。秦國雖然也有這個名稱,但根據《秦律·司空》的記載,它卻是一種刑徒。秦國掌司法的官稱為廷尉。廷尉的取名,可能與東周王期的“討奸之官”尉氏有關,是一種殿中的執法官。齊國中央政府掌司法的官稱為士師,《孟子·公孫丑下》云:
孟子謂蚔(音蛙)曰:“子之辭靈丘,而請士師,似也,為其可以言也,今既數月矣,未可以言與?”又云:
彼如曰:“孰可以殺之?”則將應之曰:“為士師,則可以殺之。”
從孟子談話的語氣,士師應是齊國殿中的執法官。士師一名是沿襲周朝的官稱,周的士師就是司寇官屬。
戰國時期各國的中央官主要由上述幾個官稱分別掌握由中央到地方的軍、政、法各部門的權力。
戰國時代是以地主的統治代替了領主的統治,其封建社會和封建政權的本質并未改變,還是維護著等級制度。站在這等級最高階層是國君,在國君之下有各種等級的爵位。三晉、齊、燕的爵位,大致是沿襲春秋時代,可分為卿和大夫兩級:
一、在卿當中有上卿、亞卿之分。例如魏國翟璜“欲官則相位,欲祿則上卿”。趙國藺相如、虞卿都曾“拜為上卿”,在齊國,孟子曾做過卿。在燕國,樂毅曾為亞卿,荊軻曾被尊為上卿。
二、在大夫之中,有長大夫、上大夫、中大夫等。例如魏國,吳起做西河守時,獎勵軍功,曾以長大夫賞人。后來須賈曾為魏中大夫。在趙國藺相如做過上大夫。在齊國,淳于髡、田駢、接子、慎到、環淵等都做過上大夫。
戰國時,秦國的爵位比較特殊,商鞅曾分為二十級。第一級公士,第二級上造,第三級簪裊,第四級不更,是相當于士的,第五級大夫,第六級官大夫,第七級公大夫,第八級公乘,第九級五大夫,是相當于大夫的,第十級左庶長,第十一級右庶長,第十二級左更,第十三級中更,第十四級右更,第十五級少上造,第十六級大上造,第十七級駟車庶長,第十八級大庶長,是相當于卿的,第十九級關內侯,第二十級徹侯,是相當于諸侯的。級高位尊。同時,秦的官和爵是不分的,大概第十六級大上造(或稱為大良造)以下,既是爵位名稱又是官職名稱。秦國還有所謂客卿,凡是別國人士入秦,得到卿的爵位的就通稱為客卿。

長官設置
編輯
春秋初期,秦、晉、楚等大國往往把新兼并的地方,建設為縣。到春秋中期,楚國新設的縣已逐漸多起來,有所謂九縣(九指多數)。春秋后期,晉國又把縣制推行到內地。在卿大夫的領地里也分別設縣。最初縣都設在邊地,是帶有國防作用的。縣與卿大夫的封邑是不同的,縣內有一套集中的政治組織和軍事組織,特別是有征賦制度,其中包括征發軍實和軍役,以加強國防力量。如《左傳·成公七年》載:楚圍宋之役,“子重請取申、呂(二侯爵國各五個都邑合為一縣,地與西周公爵國十個都邑想當,所以設縣公 [2] )以為賞田”,申公巫臣說:“不可,此申、呂所以為邑也,是以為賦,以御北方,若取之,是無申、呂也,晉鄭必至于漢。”楚王聽了申公巫臣的話才沒有答應子重的請求。戰國初期,秦國還不斷在東部邊疆設縣,公元前456年開始在頻陽(今陜西富平縣東北)設縣。公元前398年在陜(今河南陜縣)設縣,公元前374年又在櫟陽(今陜西臨潼縣東北)設縣。這些地方置縣的目的,是為了防衛外敵,保護邊疆,這是很清楚的。
郡是春秋末年才開始設置的,最初出現在晉國,是在內地推行縣制以后設立的(晉國秦國的縣遠比楚國要小,只相當于西周滿滿四個都邑的大男爵國 [2] )。郡本來設在新取得的邊地,因為邊地荒陋,地廣人稀,其面積雖然較縣為大,但是地位要比縣為低(晉國的縣域邊長50公里,西周的都域邊長25公里,有可能《左傳》是手抄時把都誤寫為郡,杜預時已經沒有都的概念,所以注解時也把都誤讀為郡 [2] ),
《左傳·哀公二年》云:簡子誓曰:“范氏、中行氏反易天明,斬艾百姓,欲擅晉國而滅其君。寡君恃鄭而保焉。今鄭為不道,棄君助臣,二三子順天明,從君命,經德義,除垢恥,在此行也。克敵者,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都]……。”
杜預注引《周書·作雒篇》:“千里百縣,縣有四郡[都]。”
可證春秋時縣大于郡。
到戰國時代,邊地逐漸繁榮起來,人口逐漸增多,因為郡地盤太大不易管理,便在郡下劃分為若干小縣,產生了郡縣兩級地方組織。這種郡統縣的制度,也是三晉最先推行。例如魏的上郡有15個縣,趙的代郡有36個縣,韓的上黨郡有17個縣。后來秦、楚、燕三國也效法三晉的郡縣制度。
戰國時代的郡都是設在邊地,主要是為了鞏固國防,所以一郡的首領稱為守,也稱郡守、太守。太守是國君直接任免的,都是由武官來充任的,有權征發本郡役卒。代行或試用期的郡守稱假守。郡的署衙稱府,郡守以下設有主管軍務的都尉以及負責監察的御史。
戰國時,只有齊國始終沒有設郡,但有類似郡的都的制度。齊國共設有五都,五都均設有選練的常備兵,即所謂技擊,也稱“持戟之士”,因而有所謂“五都之兵”,也稱為五家之兵。《戰國策·齊策一》云:
蘇秦為趙合從,說齊威王曰:“齊地方二千里,帶甲數十萬,粟如丘山,齊車之良,五家之兵,疾如錐矢,戰如雷電。
又《戰國策·燕策一》載,齊宣公令“子章將五都之兵以因北地之眾以伐燕。”
都的長官仍舊稱為大夫,平陸是齊的五都之一。 《孟子·公孫丑下》云:
孟子之平陸,謂其大夫曰:“子之持戟之士,一日而三失伍,則去之否乎?”
齊桓公時,管仲整理政治軍事,實行“叁(三)其國而伍(五)其鄙”的政策,曾把鄙分為五屬來統洽。戰國時,齊設五都,可能是從五屬演變而來的。五都不同于五屬,就是五都已帶有郡的性質。
當時各國郡的設置,雖僅限于各國的邊區,但縣的設置已很普遍。大概凡是有城市的都邑都已建為縣,所以史書上縣和城往往互稱。只有秦國在戰國初期還未普遍設縣,因而普遍設縣也就成為商鞅變法的主要內容之一。
縣的官僚組織主要有縣令、縣丞、縣尉、縣司馬、縣司空。
縣令是一縣最高的行政長官,秦國的縣令也稱大嗇夫。縣令的屬官有令史,助縣令掌文書,調查案件,率卒捉拿人犯等。縣令(縣嗇夫)有缺,令史可以代理。令史有屬官叫令史掾。
縣丞,地位僅次于縣令(縣嗇夫)。縣丞分管經濟和司法,包括糧草的征收和親自審問案件。縣丞有屬官稱丞史。
縣尉,分管縣內軍務,有權發一縣役卒,監督役卒服役和督造文書等,其屬官有尉官吏(或稱尉史)、士吏等。
縣司馬,《秦律》規定,若馬匹不好使用,司馬要受處罰。可見這個官與一縣的馬政有關,或許是專司一縣馬匹的征調和使用。其屬官有司馬令史和司馬令史掾。
縣司空,本主管縣工程建筑(以軍事性質為主),但因建筑工程多用刑徒,所以又是分管刑徒的官。其屬官有司空佐史、司空嗇夫、士吏等。
據《韓非子》、《戰國策》的記載:韓、魏的縣還設有御史。從新鄭出土的韓兵器銘可知,韓國縣還設有司寇,主管縣的刑法,也管兵器的制造。但是秦國的司寇則是一種刑徒。
秦國相當于縣一級的地方官職還有道和都。道是設在少數民族聚居區的,設道官,又叫道嗇夫。都是設在有王室私產和宮室的地方,有都官。不屬縣令管轄而直屬中央內史,自己有一套機構,屬官有佐、史、嗇夫之類。
在縣之下有鄉、里、聚(村落)等組織。鄉的組織在春秋時代已出現,據《國語·齊語》、《左傳·宣公十一年》(前598年),襄公九年(前564年),及三十一年(前542年)載,齊、宋、鄭、楚等國已經有鄉的設置。鄉以下里的組織在春秋戰國間也已出現。《墨子·尚同》里所提到的行政系統是天下、國、鄉、里。《呂氏春秋·懷寵篇》里所提到的行政系統有國、邑、鄉、里。邑有大有小,大邑相當于縣,小邑是隸屬于鄉、里。所謂聚,就是民眾聚居的地方,實際上是相當于一個村落。據《史記·商君列傳》載,商鞅在秦變法時,曾合并鄉、邑、聚為縣。鄉中的小官吏有三老,掌一鄉之教化;嗇夫,掌一鄉獄訟和稅收;游徼,掌鄉中捕盜。里有里正,或稱里典。秦國充任里典的多是鄉間豪強有勇力之人,即所謂“率敖”。里中的居民統稱里人,以家為單位,按什伍編組,并設有伍老。編入伍的居民統稱伍人,也叫四鄰。編入伍的各家男丁稱士伍。
此外,戰國時代還有“亭”的設置。《韓非子·內儲說上》記載魏吳起為河東守時,秦在其邊境設亭,起攻亭,一朝而拔之。
由上述可知,戰國時期各國地主政權的統治機構,從國到郡、從郡到縣、從縣到鄉,已有系統地分布到各個角落,控制著整個國家和社會,形成一個非常完善的官僚體制。
戰國時期,各國還有一些地方性的專職官吏,如在關津要道、貿易中心設置關吏、津吏、市者、市掾;在重要河道水利處設置河丞等。

兵制推行
編輯
春秋時代,各國的軍事組織是封建割據的。各國卿大夫有其獨立的軍事組織,有宗族部隊和“私屬”部隊。這些部隊都是憑著封建從屬關系組織起來的。各國軍隊主要成分除“國人”外,還強迫征發所隸屬的農民服役。中原各國的國君,由于宗族的內訌和對外戰爭,由于“國人”的叛離和農民的反抗斗爭,因而權力逐漸削弱了。而某些卿大夫卻在逐漸強大,國的軍事組織不可避免地為卿大夫所分割而瓦解。如《左傳·襄公十一年》載:
季武子將作三軍,告叔孫穆子曰:“請為三軍,各征其軍。”穆子曰:“政將及子,子必不能。”武子固請之……正月,作三軍,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
晉國到平公時,公室勢力也已削弱,《左傳·昭公三年》載:
叔向曰:“然,雖吾公室,今也季世也。戎馬不駕,卿無軍行,公乘無人,卒列無長,庶民罷敝,而宮室滋侈。”
舊的軍事組織在瓦解分裂,而新的軍事組織——郡縣的軍事組織卻在不斷的生長和發展。縣原來就有一套征賦制度。所謂賦,包括軍備和軍役在內。
到春秋后期,縣的軍隊已成為很有力的部隊了。到戰國時期,各國邊地都已分設郡縣,中心區也普遍設縣,于是征兵制度就推行到全國,郡縣成為征兵的地區單位。據《戰國策·齊策一》載:
蘇秦為趙合從說齊宣王曰:“臨淄之中七萬戶,臣竊度之,下戶三男子,三七二十一萬,不待發于遠縣,而臨淄之卒,固以二十一萬矣。
韓國的大縣宜陽,城方百里,也有“材士十萬”,整個魏國如果“悉起其百縣勝兵”,也不下三十萬。這時期各國在戰爭時征兵,大都以郡為單位。
戰國時服兵役的年齡,大概從十五歲到六十歲。《史記·白起王翦列傳》記載長平之役說:
秦王聞趙食道絕,王自之河內,賜民爵各一級,發年十五以上悉詣長平,遮絕趙救及糧食。
《戰國策·楚策二》記載,楚國大司馬昭常防守在楚的東地,曾對齊的使者說:
我典主東地,且與死生,悉五尺至六十,三十余萬弊甲鈍兵,愿承下塵。
當時各國遇到大戰,往往征發全國壯丁、傾國以赴。如長平之役,趙國“悉其士民,軍于長平之下,以爭韓之上黨”。秦國滅楚之戰,秦將王翦帶了六十萬人伐楚,他曾說“今空秦國甲士而委我”。但若是一般小戰。則只征發與敵國鄰近的郡縣壯丁去作戰。其他郡縣就休養生息,以備將來。
戰國時代,各國除實行以郡縣為單位的征兵制外,還建立了常備兵制度。春秋末年,各國已有奉養力士和挑選訓練勇士的風氣。晉國世卿虊懷子曾有勇士州綽、邢蒯和力士督戎等。吳王闔閭曾選猛士五百人和跑得快的三千人為前陣,并曾教練七年,要帶甲士兵一口氣跑三百里才得休息。戰國時,由于各國建立了集權的封建政權,常備兵制也就建立起來。李悝曾教魏文侯“奪淫民之祿,以來四方之士”。吳起曾教楚悼王“裁減百官之祿秩,損不急之官,以奉選練之士”。商鞅曾教秦孝公“禁游宦之民而顯耕戰之士”。
這時各國的常備兵大多是考選出來的,有特殊的待遇。例如魏國考選武卒時,“衣三屬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負服(箙)矢五十個,置戈其上,冠佩帶劍,贏三日之糧;日中而趨百里”,通過這幾種嚴格地考核,中試的就可以免除全戶徭賦和田宅的租稅。當時各國出兵時,往往以常備兵帶領新征發來的士兵作戰。
你好!看你的問題,應該是一位歷史迷吧!目前的教科書是一些所謂的專專家編的,只是用來考屬試的,并沒有一些歷史的興趣的東西。在春秋戰國時期,人們常說出將入相。而戰國七雄和春秋五霸這些國家 他們的爵位他們的爵位和官職又是不同的。比方說趙國武將最高,官職是上大將軍。文官最高官職是上卿。而楚國最高官職是令尹,武將的最高官職是上柱國。但是大多數國家的爵位和官位是一樣的。相和上卿是一個級別的。其他的卿地位不如相。而大夫最小。

肺癌做不了手術,不做放化療,還能有多久的生存時間呢?

聽來的一個病例,已經是幾年前了,當時的一個肺癌病人,吃了第1代的靶向藥,剛開始控制的挺好,后來逐漸耐藥,并且發生了全身轉移,腦子骨頭肝臟,真的已經是終末期,各種方法都試過了,也沒有辦法控制病情。

突然看到這個病人又來復查了,問了她緣由才知道,當時她女兒給她去找了還沒上市在做臨床試驗的藥,那時候還叫9291,其實他是沒有資格加入臨床試驗的,因為當時的那個藥的臨床試驗入組標準控制的很嚴,他女兒很無奈,只有到不正規的渠道買原料藥,自己天平稱好灌膠囊給她吃,沒想到一吃又是好幾年。雖然是很罕見的病例,但說明這個藥還是有很好的作用的,肺癌也不是說不能變成慢性病,即使發生了腦轉移也能活得久。

肺癌腦轉移是臨床常見而嚴重的情況,也是肺癌治療失敗的常見原因之一。小細胞肺癌在作出診斷時約有20%的患者已有腦轉移,而在小細胞肺癌患者的死亡病例尸檢中腦轉移發生率高達80%。非小細胞肺癌患者在整個病程中約有30%左右病人會發生腦轉移,其中以腺癌和大細胞未分化癌較多見,鱗癌次之。

肺癌之所以容易腦轉移,是因為肺是個血管非常豐富的器官,肺癌細胞容易突破血管壁進入肺血管床;更重要的是在肺血管與椎靜脈之間有吻合支,癌細胞團進入靜脈后可以通過體循環逆行直接進入顱內。

肺癌細胞擴散到顱內,當顱內轉移灶較小時,可沒有任何癥狀,有部分腦轉移病人是復查頭顱磁共振時發現的。當顱內病灶增大,出現“占位效應”,病灶周圍會出現水腫帶,水腫明顯時會出現顱內壓增高的典型三聯征,為頭痛、嘔吐、視乳頭水腫。頭疼性質多為比較劇烈,常常可以在清晨就可以發病,有時在睡眠之中可以疼醒,患者頭疼的時候也可以刺激嘔吐中樞而出現嘔吐。嘔吐多在頭疼之后出現,多為噴射性的嘔吐,同時顱內壓增高還可以使靜脈血回流不暢導致視乳頭水腫,損傷眼底視網膜上的視覺細胞,導致視力下降。

當肺癌腦轉移病人出現頭痛時怎么辦?

如果想盡快改善頭痛的問題,比較快捷的方式就是靜脈輸注脫水劑,比如甘露醇、糖皮質激素、甘油果糖等,降低顱內高壓,緩解癥狀。不過,這些藥物的特點作用時間比較短,需要一天6-8小時反復給藥,而且治標不治本,隨著病灶的增大,脫水劑會逐漸失效,腦水腫進一步增加有可能誘發繼發性癲癇,甚至出現昏迷而危及生命。所以除了脫水之外,還需要考慮同時進行腦部抗腫瘤治療。其方法包括:

1.手術 對于顱內單發病灶或者病灶在3個以內,且能完全切除者,可考慮手術治療。可以減輕占位效應,促進神經功能恢復。不過肺癌腦轉移意味著晚期,手術切除顱內腫瘤后需要兼顧肺部原發灶的治療,包括化療、靶向治療、免疫治療等。

2.放療 放療在腦轉移病人中發揮很重要的作用,能取得很顯著的治療效果。對于多發病灶,一般選擇全腦放射治療。單發病灶可選擇精確立體定向放療。比如:γ刀、射波刀、tomo刀等。

3.化療 由于血腦屏障的存在,化療藥物很難到達顱內發揮作用,使用替莫唑胺單藥治療非小細胞肺癌腦轉移顯示了一定的活性,但有效率低。而替莫唑胺與放療同時應用治療腦轉移瘤時,相比單純的放療而言有效率提高,替莫唑胺起到一定的輔助治療作用。

4.靶向治療 靶向藥物屬于小分子藥物,能夠透過血腦屏障發揮一定的作用。對于EGFR突變的腦轉移患者目前指南推薦首選奧西替尼,也可以選擇厄洛替尼。而阿來替尼入腦效果好,治療ALK基因突變的肺癌腦轉移患者效果顯著,明顯優于一代的ALK抑制劑。

得了肺癌晚期,淋巴結轉移了,不能手術,醫生也不建議放化療,作為家屬能怎么做?怎么護理讓他少受罪?

肺癌晚期,淋巴結轉移,不能手術,醫生不建議放化療。問題來了:淋巴結轉移是怎樣的轉移,是哪個部位的轉移,不是所有的淋巴結轉移都不能手術。就像不能手術,為什么不建議化療?理由是什么?我估計是綜合醫院的外科醫生吧(當然不是一定,只是概率上猜想這種可能性較大),也許在他看來,不能手術,治療就沒有價值,反正是治不好的。這種醫生還真不少,是的,晚期肺癌無法治愈,但不等于不能治,而且你不能幫病人和家屬做決定!不少醫生是這樣,只要是不能手術的癌癥,他就說別治了,回家想吃什么吃什么。這太武斷,甚至可以說太簡單粗暴,醫生要做的是把客觀病情以及可能的治療,療效,預后等信息告知病人和家屬,然后綜合決定是否要治療。

事實上,有的晚期肺癌,通過治療,有可能帶瘤生存好些年。除了化療,晚期肺癌還有一個更重要也是副作用相對較小的治療,那就是口服靶向藥物治療,難道醫生沒有推薦?有沒有到正規的腫瘤內科就診?晚期肺癌如果不能手術,就要轉到腫瘤內科進一步治療,并不是除了手術就沒有其他治療方法,除非病人和家屬就是不想治療。

晚期肺癌的治療原則就是以藥物治療為主,包括化療和靶向藥物治療,現有又有了免疫治療,必要時視具體情況配合局部治療(比如放療,介入或姑息手術等,注意,是必要時,是視具體情況,不是一定要)。當然,還要根據具體病情,只是告訴你,不能手術的晚期肺癌,現在藥物不少,如果條件允許,不建議輕易放棄。

接下來的問題,如果確實既不能手術,也不能放療化療,也不能靶向治療、免疫治療等,也就是所有的抗腫瘤治療確實都不能做,那怎么辦?即你的問題,怎么護理讓他少受罪?

這個時候在醫學上有個名詞叫做最佳支持治療,也就是出現什么不舒服就處理什么不舒服,咳則止咳,燒則退燒,痛則止痛,……,當然,這個也只是盡力而為,由于腫瘤沒有得到控制,這些對癥處理的措施其效果也是有效的,只是盡可能去減輕一些痛苦,還無法做到完全無痛苦,除非腫瘤得到控制,但前面說了,是已經無法手術,也不能化療不能靶向治療,所有抗腫瘤都不能做的情況下,腫瘤當然也就會一直存在并發展,這個時候的對癥處理就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醫望值不能太高。另外,生活照護和心理撫慰很重,特別是到了后期臨終階段,這在目前的中國,由于沒有專門的臨終照護機構,更多的是家屬的責任,多陪伴,多耐心,細心。在不能減輕的情況下,至少不要人為地增加痛苦。

簡單地說,如果還沒有什么不舒服的話,那就該怎樣就怎樣,該吃吃,該睡睡,但真是這種情況的話,為什么不考慮進行抗腫瘤治療呢?當然,這只是一種簡易,各人有各人的選擇,并沒有絕對的對錯之分,所有的選擇都是值得尊重的。如果已經出現某種不舒服,比如疼痛,那就進行規范的止痛治療。其他并沒有什么太特別的。前面說過,多點陪護比什么都重要。

隨著日新月異的新藥和新技術的出現,肺癌領域在近二十年來迎來了變革性的進步,靶向治療、免疫治療在癌癥治療上的出現,給患者打開了希望之窗。在非小細胞肺癌(NSCLC)領域,這兩者同樣改變了局部晚期和晚期患者的治療格局。因此,國內很多患者在確診后,往往一味追求最前沿的治療,認為放化療治療耐受性較差、療效不好,是無計可施之后的“姑息”治療。

對于III期非小細胞肺癌,放化療治療仍然是指南推薦、且能使大部分患者獲益的治療方式。放化療加上免疫治療鞏固,可以極大提升患者的生存期。

III期非小細胞肺癌:尷尬的“夾縫求生”

非小細胞肺癌(NSCLC)約占所有肺癌的85%,其影響面大、破壞力強,是肺癌家族中最大的黑惡勢力。而在NSCLC患者中,約1/5的患者都為局部晚期(III期)。

III期非小細胞肺癌,又稱為局部晚期非小細胞肺癌,是指在位置上被限定在肺部原發灶附近,而在疾病進程上,腫瘤已通過淋巴轉移逐步浸潤,但沒有發生遠處轉移(如骨、肝、腎上腺、腦等臟器)。

肺癌分為I、II、III、IV期,III期被夾在早期和晚期之間,并進一步細分出IIIA、IIIB和IIIC期,5年生存率分別對應為36%、26%和13%。III期NSCLC患者的情況各不相同,治療方案的選擇取決于腫瘤是否“可切除”。 對于可手術切除的III期NSCLC患者,標準治療是在術后配合輔助化療,進一步清掃腫瘤細胞,達到治愈目的,是否需要術后放療則視情況而定。而更多如IIIA-N2、IIIB、IIIC期患者,基本上沒有手術機會。某種程度上來說,III期不可切除NSCLC患者可謂是“夾縫求生”,但是這部分患者仍有治愈機會。

放化療仍是III期NSCLC標準治療方案

在肺癌的各個不同時期,放化療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有時甚至是不可替代的作用。對于III期不可切除NSCLC,治療模式從1980年代的單純化療,發展到1990年代的放療聯合化療,直到2000年后,才正式確立了同步放化療為標準治療模式。

隨著2017年PACIFIC研究的發布,III期肺癌的治療模式也迎來了新的變革。該研究針對不可切除、接受同步放化療后未進展的III期NSCLC患者,今年ASCO會議上公布——患者3年生存率已經達到57%!根據最新美國國家綜合癌癥網絡(NCCN)指南推薦, III期不可切除NSCLC患者可在標準治療——即同步放化療后,使用免疫治療進行鞏固,達到治愈目的。

然而,在中國的臨床實踐中,只有30%的III期不可切除NSCLC患者接受了同步放化療。這意味著如果按照PACIFIC臨床模式,半數以上III期不可切除NSCLC患者無法從中獲益。

III期NSCLC在國外采取同步放化療比較多,在國內則臨床上仍多見序貫放化療。目前針對III期NSCLC,國內主要有兩個試驗在開展。除了針對不可手術切除的接受同步放化療患者的PACIFIC試驗外,還有針對不可手術切除的、接受同步放化療以及序貫放化療患者的GEMSTONE-301試驗。后者如果能成功,則會讓更多更廣的患者獲益。對于癌癥患者,參與臨床試驗是接觸最前沿治療的最佳機會。

放棄放化療不可取,肺癌治療需規范化

談到III期NSCLC的治療,仍存在很多誤區。比如許多患者只聽到放化療的副作用和一些不實傳言,就懼怕接受放化療治療。事實上這幾年放療技術已經提升很多,現在放療技術可以非常精準地照腫瘤,把周圍的組織保護起來,減少副作用。在III期,進行標準同步放化療的患者中,有1/5是可以完全治愈的。放棄放化療,就可能放棄了治愈的機會。

此外,中國在NSCLC治療領域獲批的免疫治療,只有針對晚期(IV期)的K藥和O藥,在國內,針對III期尚無獲批藥物。許多患者在確診后,出于對放化療的恐懼而盲目相信免疫療法,有些即使并沒有獲批的藥物,也愿意超適應證盲目使用。選擇不適合自己的治療方式,很可能會影響到后續的治療選擇和效果,甚至錯過最佳治療時機。

放化療治療仍然是III期NSCLC指南推薦,且能使大部分患者獲益的治療方式。對于基層醫生來說,應該清楚在這個階段的治療推薦,并且根據指南制定治療方案,對于患者來說,要克服盲目恐懼的心理,了解這一階段的治療目標和策略,積極與醫生討論自己的治療方式。這樣才能讓1/5的病人治愈,讓一半的患者可以長期生存。而這是通過醫生和患者一起努力可以做到的。

肺癌十問

III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可否不做放化療?

1.什么是非小細胞肺癌?

非小細胞肺癌(NSCLC)約占所有肺癌的85%,其影響面大、破壞力強,是肺癌家族中最大的黑惡勢力。非小細胞肺癌可以進一步細分為肺鱗癌、肺腺癌和肺大細胞癌,其中肺腺癌及肺鱗癌是最常見的類型,分別約占肺癌的40%-50% 及30%-35%。

2. III期非小細胞肺癌,是不是也算是“晚期”了?大概能有多長的生存期?

肺癌分為I、II、III、IV期,I期我們稱為早期,IV期為晚期,III期則被夾在早期和晚期之間,稱為局部晚期。在NSCLC患者中,約1/5的患者都為III期。

之所以將III期非小細胞肺癌,稱為局部晚期,是指在位置上,腫瘤被限定在肺部原發灶附近;而在疾病進程上,腫瘤已通過淋巴轉移逐步浸潤,但還沒有發生遠處轉移(如骨、肝、腎上腺、腦等臟器)。III期非小細胞肺癌可以進一步細分為IIIA、IIIB和IIIC期,5年生存率分別對應為36%、26%和13% 。

3. III期非小細胞患者目前有什么有效的治療方式?還能手術嗎?

III期NSCLC患者的情況各不相同,治療方案的選擇取決于腫瘤是否“可切除”。

對于少數可手術切除的III期NSCLC患者,標準治療是在術后配合輔助化療,進一步清掃腫瘤細胞,達到治愈目的,是否需要輔助放療視情況而定。

而更多患者基本上已經沒有了手術機會,某種程度上來說,III期不可切除NSCLC患者可謂是“夾縫求生”,不過這并不意味著他們就失去了治愈機會。目前,無論是在中國CSCO的最新指南中還是美國NCCN的指南中,都推薦將同步放化療治療+免疫治療鞏固作為III期NSCLC的標準治療,這是全世界學術界公認的,能使大部分患者獲益的治療方式。

4. 現在已經有靶向、免疫療法,為什么III期NSCLC依舊推薦使用放化療,效果好嗎?

在肺癌的各個不同時期,放化療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有時甚至是不可替代的作用。在III期這個階段,不可手術的患者通過同步放化療,大約1/5的病人能夠實現治愈,加上免疫治療,則有半數以上可以活過3年,而未經過同步放化療的患者中,僅有不到5%能活過5年。

5. 放化療副作用是不是很大?不耐受的患者怎么辦?

放化療的毒副作用相較目前靶向、免疫治療而言更大,但如因恐懼副作用而放棄放化療,對III期不可切除NSCLC患者而言,就相當于放棄了可能治愈的機會。

患者如果擔憂放療副作用無法承受,一方面可以選擇有放療經驗和優勢的醫院,從而堅持療程,取得更好療效。另一方面,近幾年放療技術也已不斷進步,現在放療技術可以非常精準地照射腫瘤,把周圍的組織保護起來,副作用已大大減少了。

6. 放化療建議同步做還是先化療、再放療?

建議可耐受的患者進行同步放化療。雖然序貫放化療(先化療、后放療)已經比單純放療的生存率提高了10%,但同步放化療則能達到讓1/5的患者實現五年以上生存的效果。在美國NCCN指南中所推薦的標準治療,也特指同步放化療,這是能讓更多患者生存獲益的治療方式。

7. 放化療之后病情穩定了,以后還會復發嗎?如何鞏固療效?

盡管同步放化療已經能讓1/5的III期患者達到治愈,但仍有4/5的患者在1-2年內復發,且時間越長復發比例越高。

所幸的是,隨著2017年PACIFIC研究的發布,III期NSCLC的治療模式也迎來了新的變革。根據最新美國NCCN指南推薦, III期不可切除NSCLC患者可在標準治療,即同步放化療后,使用免疫治療進行鞏固,達到治愈目的。

今年ASCO會議上公布的PACIFIC研究顯示,針對不可切除、接受同步放化療后未進展的III期NSCLC患者,在同步放化療后使用免疫療法作為鞏固治療,3年生存率已經達到57% !相較沒有加免疫治療的患者生存率提高了近3倍。

8. 為什么放化療后使用免疫治療能達到更好的治療效果?

從機制上說,化療、放療和免疫治療具有協同作用。比如,通過放療后,部分腫瘤細胞被殺死,并崩解出一些細胞碎片出來。這些細胞碎片可以引起我們的免疫系統識別它,從而進一步清除腫瘤。要知道當腫瘤細胞未經放療殺傷、崩解之前,免疫機體無法識別多數的腫瘤細胞,所以說放射治療增加了免疫細胞識別腫瘤細胞的能力,兩相結合便能達到更好的療效。

9. PACIFIC研究要求的是同步放化療,但我是序貫放化療,加免疫療法還有效果嗎?

III期NSCLC在國外采取同步放化療比較多,但在國內臨床上大約只有30%患者使用同步放化療,70%還是用的序貫放化療。因此,如果在國內照搬PACIFIC臨床模式,約半數以上III期不可切除NSCLC患者無法從中獲益。

不過,國內針對III期不可切除NSCLC患者的臨床試驗,除了PACIFIC之外,還有一個GEMSTONE-301試驗,目前病人入組正在進行中。該試驗和PACIFIC的區別之一就在于將接受同步放化療以及序貫放化療的患者都納入其中,如果能取得成功,會讓更多更廣的III期NSCLC患者獲益。

10. 我是否可以跳過放化療,直接“搏一搏”免疫療法?

答:中國在NSCLC治療領域獲批的免疫治療,只有針對晚期(IV期)的K藥和O藥,而在III期尚無獲批藥物,并且免疫治療也不是III期患者的標準療法,如果不經過放化療就直接使用免疫治療,生存率和生存時間都比目前指南推薦的要差。

此外在III期治療這個階段,我們希望有1/5的患者可以通過同步放化療治愈,有半數以上的患者能長期生存,這是目前的標準治療做得到的,通過普及專業知識使基層醫生和患者肺癌知識的提高,我們希望能達到這個目標。但是如果在這個階段去盲目使用免疫療法,有時候甚至會出現超發展,獲益與風險不成正比,因此不做推薦。

目前,肺癌已形成以手術、放療、化療、靶向、免疫等5種為主的治療方法,肺癌也是治療進展最快的領域,尤其是晚期,6.19日國家還審批某國產免疫藥物用于晚期肺癌的一線治療。

肺癌以治療方法不同分為小細胞肺癌SCLC和非小細胞肺癌NSCLC兩大類,其中小細胞肺癌能手術的情況非常少,以放療、化療為主要治療方法,也可考慮聯合抗血管生成藥物、免疫藥物治療。

非小細胞肺癌的手術適應癥為Ⅰ、Ⅱ及ⅢA期,一些ⅢA期病人也可考慮新輔助治療后再手術。某些病人可能由于年齡、體力狀態、或合并癥等問題不適宜手術,畢竟治療以人為本,不是為了手術而手術。

放療也是局部治療的方法,身體狀況不好也可以考慮放療,有些治療效果也不一定差。放療還用于術后輔助治療以及姑息性治療,比如腦轉移患者,放療或可延長病人一些時間、改善一些生活質量,但若不做治療,或許就兩三個月的時間,生活質量也不能提。

化療,通過靜脈、或口服化學藥物全身性治療方法,新輔助治療用以縮小腫瘤、提高手術切除率,術后化療降低復發轉移率,而晚期是化療的主要戰場,延長生命、提高生活,化療適應于所有晚期肺癌!

問題是,病人能不能耐受化療?化療有多個方案可選擇,毒副反應大小因方案、因人而異,比如肺腺癌某種化療藥物一般反應如靜脈注射維生素。不愿化療還是不能化療呢?若是不能,身體狀況應該不容樂觀,致命的或許不是癌癥,生存能多久呢?

未做任何抗腫瘤治療,晚期非小細胞肺癌中位生存期大概只有6-8個月,而小細胞肺癌更糟糕,僅僅2-3個月!

但是,晚期治療除了化療之外,還有靶向治療,多適應于肺腺癌,目前數據是適應靶向治療的晚期肺癌中位生存時間可延長至4年多。還可以抗血管生成藥物治療,也顯示了明確的效果,非鱗非小細胞肺癌和小細胞肺癌都可以考慮!

近兩年免疫治療肺癌“異軍突起”,其治療對象不是癌細胞,而是監視、絞殺癌細胞的免疫細胞,恢復它們的功能,同化療、靶向治療的機制都不一樣。效果是有的,有些還很顯著,但目前人們還未能完全“駕馭”它,希望越來越好。

癌癥不等于死亡、沒救了!改變一些觀念,全面評估,選擇一個適宜的治療方案,生命至上,科學抗癌才是對生命的尊重!

別讓癌癥嚇破膽走投無路把聯系方式告訴俺,先讓我給病人治三天你就知道中國中醫解決所謂的醫療難題有多簡單。

我的聲帶沙啞了2年了,可以說話不能唱歌,去檢查說是聲帶增厚,有比較快的治愈方法嗎?

老哥,我也是和你一樣的情況,聲帶增厚,喜歡唱歌,雖然是4年之后才看到你這個帖子,但是感同身受,不知道嗓子什么時候才能恢復
怎 樣 練 聲:
練聲的目的
1,使歌唱發聲系統各器官的肌肉更有力,并能協調一致。
2,建立正確的聲音概念。
3,擴展音域,美化音質。
注意事項
1,要循序漸進。
2,要每天堅練習,持之以恒。
3,練聲時要注意力集中,精神飽滿,充滿激情。
4,要主客觀統一,經常錄音分析真實聲音與發聲時自我感覺聲音的差異。
5,要鞏固正確的發聲感覺。
6,要把練習發聲技術的心得體會運用到演唱歌曲中去。
7,初學者不應追求大音量及高音,而應追求聲音的圓潤自如和音質的優美。
具體方法
從自然音區練起,自然音區是指不太用力就能唱出的音區,是人聲中最自如最富有色彩的聲音,一般不超過八度,一般男女中音從低音量到中音降7,男女中音從2到高音1。
等到自然音區的音逐漸鞏固之后,就應該將唱這些音時圓潤、明亮、柔和的色彩和發聲的自如性,移到鄰近的高的和低的音上面去,當這樣的音的數量逐漸增加時,就使我們的音域逐漸擴大,并使整個音域統一、均勻。唱高音和低音時,都能運用自如。
如果不按從自然音區開始的方法進行練習,在自然音區的音還沒有唱好,沒有呼吸基礎時就開始唱高音和低音,那么聲音上就會產生一些毛病,有的人唱起歌來聲音分成兩節,或者高音發緊、發尖;低音壓和發啞等待現象,就是由于自然音區的音沒有基礎時練唱高低音的結果。
對已經擔任演唱工作的同志,每天抽空做一些自然音區的練習,對統一聲區并使發聲自如,都有很大益處。
聲樂教學中的病聲糾正:
學生在學習聲樂時,由于各種原因,養成不良歌唱習慣,久之形成病聲。病聲糾正是每個聲樂教師都不能回避的問題。
病聲大致分為二類,第一類是以前訓練方法不得當,破壞了嗓音機能。常見的情況是:1)喉頭開得過大,聲帶閉合不好;2)過分擠壓喉頭,發出擠音、卡音。第二類是到二三年級以后,突然發生音唱不準。這種現象往往伴隨著曲目難度的提高而愈來愈頻繁。
無論是喉頭開得過大,還是擠壓喉頭,說到底都是氣息不好造成的。由于氣息不好,找不到正確的支點,就只能用嗓子著力。在訓練中如果不注意氣息,開也罷,閉也罷,最終只能舍本求末,越練越錯以至不能自拔,呼吸作為動力,氣息沖擊聲帶發出聲音,經過共鳴腔體擴大和美化形成動聽歌聲——任何一個受過聲樂訓練的人都懂這些基本聲樂理論。
但如何引導學生正確掌握這些理論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首要的是加強氣息訓練,引導學生學會正確的呼吸方法。
保持在吸氣的狀態下唱歌:氣息吸在腰帶的周圍,要練習保持氣息、控制吸氣的速度,簡言之:全身放松,口鼻同時緩緩吸氣,稍稍保持一會兒,均勻地呼出,然后再放松。這些說起來簡單,學生要經常練習,反復體會、實踐,最終成為他們的下意識動作。其次,用u母音開始練聲。使用u母音的好處是它容易使氣束集中,便于協調氣息和共鳴腔體之間的關系。在u母音練習好的基礎上再開發其它母音,這樣使得學生易于掌握正確的發聲方法。在練聲中,開始用三度或五度的練聲曲,由淺入深,逐步使學生在學習發聲技巧的同時克服心理障礙,樹立起歌唱的信心。還可以開始用半聲方法練聲,讓每一個聲音都控制在氣息的狀態下發聲,由于這些學生歌唱機能都受過不同程度的腋壞,如放聲歌唱的話,勢必難于擺脫以前錯誤的發聲方法,實際上,半聲與全聲的區別只是氣息量大小的問題,發聲方法是一樣的。半聲方法不僅有利于學習正確的發聲方法,對聲音控制和學習演唱高難度技巧的曲目也有十分的好處。1997年5月,美國馬里蘭大學藝術系主任b.carmen教授在中國音樂學院講學時介紹了她的練聲方法,他的練聲法就是半聲練聲法。按上面談到的方法循序漸進,使學生逐步去掉了開喉頭和擠喉頭的錯誤發聲方法,學會了正確地歌唱。有個聲音只剩下三個半音的學生,曾經被一些聲樂名家判了“死刑”。經過二年的訓練后,就能夠演唱較難曲目并順利畢業。
對于第二類病聲問題:主要是氣息控制的不好(天生音不準的人是進不了音樂學院的)。氣息過猛,聲音就會偏高;氣息沒保持住,音往往偏低。通常這些學生使用氣息都不均勻,搖擺不定,因此,他們何時聲音偏高何是聲音偏低無規律可循,對這類學生,除了加強氣息訓練外,還要在曲目的選擇上下功夫。音樂學院聲樂專業學生演唱的曲目大致可分為詠嘆調和藝術歌曲。詠嘆調往往聲音色彩豐富,力度變化很大。藝術歌曲為了表現詩的意境則更多地強調聲音的控制,其力度變化較平緩。有些教師在教學中,片面地追求演唱效果,將學生演唱曲目安排的重頭放在詠嘆調上,忽視藝術歌曲的訓練。正是由于這點,有些學生過于追求聲音的力度,又沒注意呼吸,便出現音不準的現象。這就要從一些歌詞不是特別密集的藝術歌曲開始。如舒伯特的《西爾維亞》,《圖勒王》,勃拉姆斯的《薩福頌》,中國古曲《陽關三疊》、《思鄉》等。另外要讓她們準確地理解歌詞的內容,然后啟發她們盡力去想象歌唱的感覺有意識半聲、柔美地歌唱,直到達到要求再放聲歌唱。這是低聲吟唱法,就象低聲吟詩一樣。到三年級,再加大藝術歌曲曲目的難度,這樣的曲目有:勃拉姆斯的《五月之夜》,福列的《在水邊》、《月光》等。這時也可以上套曲,如舒曼的《婦女戀愛與生活》。演唱藝術歌曲還有一個好處,由于藝術歌曲與鋼琴伴奏密不可分,變化音比較多,經常轉調,學生必須熟記鋼琴伴奏的旋律、和聲結構。,這樣不僅使學生掌握了音樂的線條,學會了均勻地分配氣息量,而且無形中提高了他們的試唱練耳水平,一舉兩得。通過大量有選擇的藝術歌曲的訓練,學生大都能解決音唱不準的問題,到畢業時,他們的演唱能力有了很大提高,無論是高難度的詠嘆調還是各種不同風格的藝術歌曲,都能高質量地完成。
錯誤的聲音及糾正:
歌唱發聲時,由于歌唱器官的調節和運用不恰當,往往產生種種不良的聲音。這些不良的發聲方法的運用不僅阻礙了歌唱的發展,也嚴重影響著歌唱的表現。因此,找出形成種種不良聲音的原因而以糾正是十分必要的。
常見的不良聲音有以下幾種:
1,喉音。多見于學美聲唱法的歌手,是由于壓喉頭追求大音量、結實的聲音、渾厚深沉的音色而造成的,聲音卡在喉嚨里,感覺是喉腔或喉咽腔在擠壓著唱,聲音聽起來呆滯無泛音、悶而空,特別沉重。
喉音與胸腔共鳴是有區別的,后者是通暢、寬厚、不生硬、干凈的聲音。
糾正喉音主要是注意對聲音的審美觀,樹立正確的聲音概念,才能徹底去掉喉音。糾正時應注意聲音的高位置。
2,鼻音。多見于學民族唱法的歌手,是由于軟腭塌下,舌中部抬高音波流入鼻腔而失去口、咽腔共鳴所致。聲音曖昧不悅耳。
糾正可張大口練a母音,感覺聲音打在硬腭上。
3,喊叫。多見于通俗歌手,是由于聲音無基礎就追求音量音域,濫唱高音導致喉頭上提引起的,又叫白聲,聲音干澀而蒼白,缺乏共鳴色彩。
糾正它就要樹立正確的發聲概念,唱得柔和好聽,音量不要太大,在自然音區到中聲區內練習,循序漸進,不溢唱高音。
4,漏氣。聲音暗淡、空虛、無力、不明亮、音量弱小。是由于追求聲音松弛放松過度或為打開喉嚨而練u母音過度所致。
糾正可練頓音或跳音,lalala。
最后說明一點,許多歌手聲音的毛病不是在喉嚨里,而是在思想上,所以樹立正確的發聲觀念和聲音形象是很重要的,否則就會長期得不到進步。
發聲的科學原理:
聲帶內有環甲肌和杓肌群,環甲肌的作用是拉長拉緊聲帶,杓肌群的作用是縮短、迫緊聲帶。如單獨靠環甲肌拉長拉緊聲帶發音,則聲帶受到呼氣的沖擊即上下振動而發音,類似于二胡、吉它、提琴等弦樂器的弦受到弓的拉動而發音。如應用杓肌群把聲帶縮短迫緊而發音,則聲帶雖亦上下振動發音,但兩聲帶除自身是發音體外,相靠時還是一個很強的的氣閘,兩聲帶互相緊密靠攏,呼氣從它們的邊緣中通過,即激起邊緣部分一離一合的左右擺動,空氣通過之后即形成一種周期性的壓力波動,故此即使沒有聲帶上下振動的發音作用,單獨由靠攏擋氣,就能激起空氣發音,此時聲帶的作用相當于號手吹奏喇叭時的嘴唇、單簧管的音簧。
前者的發音稱為真聲、胸聲,主管低音。后者的發音稱為假聲、頭聲,主管高音。如果單用環甲肌工作,則音量雖大,但音質比較粗糙,唱高音的能力很差。如單用杓肌群工作,則高音能唱響,但聲音尖銳刺耳,不能表現雄壯激昂的情緒,唱得越高,聲音越刺耳,中音以下則輕浮無力,甚至發不出聲音。只有環甲肌與杓肌群兩者非常恰當的交互運用,才是正確的發聲法。
發聲的基礎知識:
聲器官是由呼吸器官、喉頭與聲帶共鳴器官和咬文吐字器官組成。呼吸器官是由口、鼻、咽、喉、氣管、支氣管、肺以及胸腔橫膈膜等器官組成。
1、 唱歌時的姿勢
精神飽滿,雙肩略后展,雙腳稍分開站穩,頭部要端正,頸部肌肉放松,下巴不要向前突出,口形也應該根據字的發音要求自然張合。
2、 唱歌時的呼吸
緩吸緩呼法:胸腔自然挺起,用口鼻將氣息徐徐吸入肺葉下部橫膈膜下降,兩肋向外擴張,小腹微收,呼氣時一定要保持吸氣狀態,即保持橫膈膜和胸腔的擴張狀態,不要使氣息很快地泄掉。
急吸急呼法:可體會到登高或跑步運動后的急吸狀態,不論是緩吸還是急吸,吸氣都要稍深些,吸氣量的多少,要根據所唱樂句的需要而定。
我們在歌唱時,要有始終保持吸氣狀態的感覺,即使在換氣時也不應兩肋完全松馳,應當在每唱完一句時,仍保留一小部分息氣,在兩肋尚未完全收縮的同時,再補進一些氣息。
3、 歌唱時的聲帶
唱低聲區時:聲帶閉合不緊并拉長,較厚,張力最小氣流通過聲門時引起聲帶的全振動。
唱中聲區時:聲帶靠攏并變薄,縮短,張力加大,氣流通過聲門引起聲帶的局部振動。
唱高聲區時:聲帶閉緊并變得更薄,更短,張力也更大氣流通過聲門時只引起聲帶的邊緣振動。
歌唱時的喉頭:在歌唱發聲中還應十分注意打開喉嚨,位置適中,不能過高形成堅固的管道,口蓋積極向上,舌根放松,下巴松馳而放下,用半打呵欠的辦法去做幫助體會喉嚨打開的感覺。
共鳴腔的運用:
① 口腔共鳴:發聲時口腔自然上下打開,笑肌微提,下腭自然放下,上腭有上提的感覺,這種共鳴效果明亮,靠前,易于和頭腔取得聯系,并可減少咽喉的負擔起到保護聲帶的作用,使口腔壁、咽腔壁的肌肉處于積極狀態。
② 頭腔共鳴:把聲波在硬腭上的集中反射點稍向后移,放下下腭,同時收腭和小舌頭上抬。(打噴啼前的感覺)讓口鼻咽腔之間的通道和空間更寬些,這種共鳴效果清脆豐滿。
③ 胸腔共鳴:咽喉部作半打呵欠狀,發聲時下腭自然下垂,把聲波的反射點從硬腭移向下齒背上,這種共鳴寬厚、結實。
吸煙使聲帶沙啞,酒就不清楚了....

練練腹式呼吸.....(自己找)
應該有幫助....
你以前是唱歌的么?~我的也沙啞了,現在兩個月了~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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