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嫩草国产线免费观看_欧美日韩中文字幕在线观看_精品精品国产高清a毛片_六月婷婷网 - 一级一级特黄女人精品毛片

和物業發生糾紛,投訴找哪個部門

首頁 > 醫療糾紛2021-04-23 17:15:40

業主與物業發生糾紛應向什么部門投訴處理

你好,物業歸房產部門管理,對物業有意見可以向房產部門投訴。也可以通過社區協調處理。
業主和物業之間有矛盾的話可以先進行協商,如果無法解決的話那么你可以尋求法律途徑

和物業發生糾紛,投訴找哪個部門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理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投訴。

可以有效監管物業的的部門有:居委會,業委會,街道辦,開發商和“忠實仆人”這種第三方平臺,基本街道辦和居委會只負責調解,開發商如果和物業一家的也不會有什么作用,找平臺投訴最簡單粗暴

物業糾紛找哪個部門

在很多小區都會有物業進行服務,但是我們經常會發現業主和物業之間產生一些糾紛。那么,當我們產生糾紛之后,應該找誰來進行處理呢?一、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協商解決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可以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合同的規定,自愿平等地進行磋商,進而解決管理糾紛。二、由第三人調解一般調解可分為民間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三種。比如可以由物業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三、投訴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發生糾紛時,業主可以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49條,向其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四、提起訴訟或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業主通過以上方式仍無法解決糾紛時,可以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將糾紛提請有管理權的仲裁機構即物業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進行裁決以解決糾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你好,物業歸房產部門管理,對物業有意見可以向房產部門投訴。也可以通過社區協調處理。

應該向哪個部門投訴物業

我是濰坊的,我想投訴物業,不知去哪投訴?是12345熱線嗎,沒有打過,不知道好不好用

對于物業公司的一般性問題,業主可以向選聘單位業主委員會(或開發商)投訴,責其按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改正。對于物業企業的較大問題的,業主可以向當地房管局的物業管理科進行投訴,該科主要負責受理業主委員會(或開發商)的投訴。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理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投訴。

1、可以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物業管理處進行投訴,這個部門是物業行業主管部門;

2、投訴前做好相應工作。盡量不要采取口頭投訴的方式,盡量以書面方式提交;

3、提交前看看與物業公司簽署的物業管理協議中,物業公司未盡到職責的地方是哪些,證據要充分完整。

擴展資料:

舉例:物業亂收費 

如果所在小區有成立業主大會的,業主可以向業主大會反映,由業主大會出面與物業進行協商或決定是否需要更換物業公司。

另外,業主也可以到物價局了解,物業的收費是否經過物價局批準,業主認為與物業收費與服務不符,未經物價局批準亂收費的,有權向物價局投訴,物價局對物業公司執行的收費有明確規定,有權有義務對其進行監管。

房管局是物業公司的行業管理部門,有義務對物業公司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理。業主也可以向房管局或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

如果上述投訴手段仍不能解決的,業主也可以收集證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物業管理條例

投訴小區物業,應該到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投訴。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理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投訴。
1、可以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物業管理處進行投訴,這個部門是物業行業主管部門;
2、投訴前做好相應工作。盡量不要采取口頭投訴的方式,盡量以書面方式提交;
3、提交前看看您與物業公司簽署的物業管理協議中,物業公司未盡到職責的地方是哪些,證據要充分完整。
根據《物權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可以解聘物業公司。
擴展資料: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并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并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居民小區的付費“物業管理”的道理何在?:

  1. 為小區的“安全” ?
  請問如果居民家被盜,車被偷, 物業公司能承擔賠償責任嗎?能負責偵察,抓捕犯罪人嗎?
  如果不能負責,則付費管理的意義在那?

  安全問題是公安機關的行政責任,我們生活在這個小區,管轄本小區的公安部門就有保障這個小區的居民生活安全的責任義務。老百姓納稅人繳的稅不正是要政府承擔保障老百姓安全生活嗎?為什麼居民還要自己再掏腰包解決安全問題?

  政府支持“物業管理”,我認為是轉移公安治安的責任。居民生活安全保障的行政責任能由一個盈利性私人企業“物業公司”承擔嗎?“居民生活安全”能被一個企業用來牟利嗎? 老百姓花錢買“平安”是黑社會的強盜邏輯。

  2. 為小區的“環境美化和衛生”及秩序?
  居民生活的周圍環境是城市整體環境的組成部分,而且是最重要的部分,它的美麗和清潔是市政管理各級責任。政府擔當居民生活上的各項服務義務是政府收取公民稅款的最主要的理由。
  政府支持“物業管理”做“市政服務”工作,是轉移政府責任,讓老百姓重復掏錢做市政事業

  3. 為樓內的衛生?
  居委會(根據居委會組織法成立的居民群眾組織)可以組織雇請專門人員打掃,居民每月交納一點錢(比如10元)。老小區就是這樣做的。
  有必要常年包養一個公司來做樓內的衛生嗎?

  4. 為房屋和公共區域的維修?
  現在不管多復雜的家裝居民都是在市場上找裝修公司,更不要說房屋的修修補補了。從市場獲得這樣的服務很容易,不需要居民花高費常年包養一個公司。包養公司的做法不符合節約經濟的觀念。

  房管部門、街道及居委會都可以就涉及公共區域維護進行管理,如有鄰里糾紛可以訴請法院。

  5.“物業管理”真的很必要,沒有不行嗎??
  老的小區大多沒有象新的小區那樣必須聘請收費的物業管理,但那里的居民生活井井有條,派出所負責治安,街道社區負責環境美化和整治,居委會負責樓到的衛生管理。

  居民委員會(居委會)是居民自治的群眾組織,其核心任務就是為所在小區居民生活服務

  請問為什麼新小區不能仿效行政部門服務型的小區管理呢?這不是政府的不折不扣的責任嗎?除此之外,基層政府做什麼比這更重要呢?為本區的居民提供安居服務不正是本區行政部門義不容辭,最本分的工作嗎?

  把居民生活小區的“安全”、“美化”、“衛生”、“維護”……..,這些政府公共服務性的工作交給盈利性私人企業“物業公司”來做并獲取利潤,由公民出錢購買,是政府的懶政和失職。公民生活上的“安全”和“衛生”等需求能被企業(物業公司)利用賺錢牟利嗎?

  不合理的事物必然導致公民的抵制,現在發生在收費物業管理上矛盾激化充分說明它的不合理和不正當。希望政府在居民生活服務上不能懶政,更不能因為經濟利益驅使,迫使居民接受付費的物業管理。希望回歸社區服務管理型的居民區,還公民一個安居樂業的家園。

  鳳凰網資訊 > 滾動新聞 > 正文
  “前期物業管理制度”該廢除了2011年04月21日 02:36
  來源:大河報
  字號:T|T0人參與0條評論打印轉發今日關鍵詞

  物業管理

  試想,如果沒有長期沿用的“前期物業管理制度”,那么明鴻新城小區首個物業管理公司就是小區業主聘請的,這樣,當初開發商德億公司和業主之間的矛盾很可能就會避免。

  閱讀提示

  位于鄭州經三路上的明鴻新城小區,是鄭州市首批商品住宅小區,由于部分業主與已退市的德億公司和小區物業公司產生糾紛,使得該小區長期處于混亂動蕩的局面。2009年6月,該小區業主委員會進行換屆選舉,但“金水區房管局”遲遲不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去年6月,“業委會”起訴“金水區房管局”行政不作為,12月14日,一審法院判決“金水區房管局”對“業委會”的備案申請予以備案。“金水區房管局”不服提起上訴。昨天,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

  □陳鳳山

  “前期物業管理制度”與《物權法》存在明顯沖突

  此案很復雜,拖的時間很長,社會影響很大,但是,如果順藤摸瓜查找原因,就會發現它與長期沿用的“前期物業管理制度”有很大關系。比如,該小區建成后,其開發商德億公司便依照該制度自己設立了物業管理公司。試想,如果沒有這個“前期物業管理制度”,首個物業管理公司是小區業主聘請的,那么,當初開發商德億公司和業主之間的矛盾很可能就會避免。這一事件再次告訴我們:“前期物業管理制度”該廢除了!

  當城市居民因自購住房變身為業主、入住擁有物業管理服務的商品房小區后,業主與開發商和物業公司的糾紛經年累月地見諸報端,最為甚者,西安萬強藝術家小區業主左宏煒因發起籌備業委會,被物業公司雇兇當街打成腦死亡。《物權法》規定,業主有通過成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行使小區共同管理權的權利。然而,業主法定權利的維護,何以需要以生命為代價?

  至2003年國務院出臺《物業管理條例》,再到2007年全國人大批準通過《物權法》,每一次都讓業主們飽含希望,但之后矛盾依舊。依筆者之見,消除矛盾,就要找準矛盾之源——改變現有物業管理制度,還權于業主,恢復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市場契約關系。這意味著,必須廢止現在這種入住時由開發商指定小區物業公司的“前期物業管理制度”。

  前期物業管理制度是當代中國的一項發明。開發商以此為法寶,將業主們的共同管理權據為己有。SOHO中國開發的某小區因物業管理糾紛陷入混亂后,開發商就曾公開說,要收回管理權。在開發商看來,小區管理權由開發商指定物業公司來行使,從來都是名正言順的。至于“前期物業管理制度”與《物權法》的沖突,則自上而下被眾多部門和公眾所忽視。

  2006年,就有律師提請全國人大對《物業管理條例》進行違憲審查,后來是否有所結果不得而知。2007年《物權法》頒布后,《物業管理條例》并未取消“前期物業管理制度”,其與《物權法》的沖突更加明顯。

  據北京市官方的一份公開資料,北京大概有八成小區沒有業委會,而據民間統計,僅有的兩成中還有不少因各種阻力陷于癱瘓。通過“前期物業管理制度”,小區變為任由物業公司和開發商予取予奪的“殖民地”,業主的權利主張途徑變為多方博弈選擇。這不僅消耗大量的社會成本,還成為社會不穩定因素。當業主們對物業管理不滿時,希望通過訴訟主張權利時,發現幾乎不可能勝訴。因為《物業管理條例》中根本沒有把《合同法》列為上位法,因為業主訴訟物業公司侵權時舉證非常難,業主們無奈只能用成本最低的不交費作為對抗,消極等待物業公司來起訴自己——這已經不僅僅是安居才能樂業的問題,而是一個道德消耗和法治受損的不斷疊加。

  北京規定:沒有選出業委會之前業主不交納物業費

  當80%小區沒有業委會,《物權法》賦予的權利無法實現的狀況普遍存在,是不是該責怪業主們不積極主張權利呢?這就好像責怪一個乞丐為啥吃不上滿漢全席一樣,非不愿為也,實是難以作為。因為業主成立自己的組織時,必然觸及業已習慣于賺取不透明利潤的前期物業公司的利益。

  如果啟動市場招標選聘物業,更是等于砸了前期物業公司的飯碗。由此,業主的法定權利的實現,就必然帶有砸碎前期物業公司飯碗的畫外音。甚至,成立業主組織還會引發更大的利益沖突——從住房制度改革至今,很多小區已經進入大修期,如果沒有業主組織的存在,任由物業公司動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將對業主權益形成新一輪侵害。而沒有業主組織,業主們交納的專項維修資金就只能趴在指定銀行里,每年以活期利息的形式生息。在現有的加息周期里,業主每年的潛在損失和將來的矛盾,難以估量。

  好在在多年的呼吁下,有些政府部門已經意識到“前期物業管理制度”不甚合理。北京市就已明確規定,2010年10月以后入住的小區,沒有選出業委會前業主不交納物業費,將“無代表不納稅”的政治學原理,變身為“無組織不交費”落實于業主權益實現上。同時,北京市住建委還聯合街道辦事處,在某小區嘗試推進了“前置業委會”的選舉——就是業主在入住前,就召開業主大會選出業委會,并由業委會公開聘用物業服務公司。

  當然,這種以行政措施小步推進的方式,對于現在普遍的業主組織缺失,《物權法》法定權利無法實現的現狀來說,只是杯水車薪。因為牽扯到開發商等諸多方面的利益,業主權益和物業管理的立法工作,一直阻力重重。在法治備受重視的今天,將《物權法》確立的業主權益貫徹始終,將《合同法》作為上位法引入物業管理制度,理順小區中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的主從關系,不應是難事。筆者認為,真正要解開小區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死結”,讓城市住宅小區成為社會重建的“活力因子”,應深入借鑒國外和香港早已成熟的經驗,盡早廢止“前期物業管理制度”,還業主以法定權利,還《物權法》以法治尊嚴!

  物業必須由業主認可,業主有聘用權和罷免權。業主和物業是服務和被服務的關系,服務也是一種商品,不能強買強賣,我們是和諧社會,不是黑社會。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版應當及時處理業主權、業主委員會、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投訴。

1、可以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物業管理處進行投訴,這個部門是物業行業主管部門;

2、投訴前做好相應工作。盡量不要采取口頭投訴的方式,盡量以書面方式提交;

3、提交前看看您與物業公司簽署的物業管理協議中,物業公司未盡到職責的地方是哪些,證據要充分完整。

相關推薦:

醫療損害賠償糾紛的范圍(醫療損害責任糾紛賠償標準)

職業病有哪些(我國法定職業病有十大類多少種)

醫院怎樣避免醫療糾紛(防范醫療糾紛的措施有哪些)

醫療機構如何參與訴訟(當發生醫療糾紛 醫療機構應如何處理)

醫患雙方如何調解(發生醫療糾紛怎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