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過程產生的費用由誰負責
一起工亡事件,單位沒有對該工人繳納工傷保險,事發后也未申請工傷認定,家屬因認定工傷而請律師,且一直圍繞認定工傷誤工在家,導致失業,現在工傷認定成功,那因為這個事情支出的費用及損失誰承擔?有什么依據嗎,謝謝工傷賠償須經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勞動仲裁三個必經階段。很多農民工沒有勞動合同、工作證等證明,還往往需要勞動關系的認定。醫療費1.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3.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4.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4] 誤工費(停工留薪期待遇)1.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原單位按月支付。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3.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護理費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2.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在工傷保險報銷目錄以外的費用應該有誰承
具體的勞動功能障礙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由該部門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鑒定結論。申請時應當提交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完整的醫療材料、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和復印件。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工傷認定后費用由誰支付?單位要承擔多少責任?
如題工傷認定后費用一般由用人單位支付,如果有工傷保險的話,單位應該給員工回一次答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比例根據工傷等級來劃分,最高1級工傷24個月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10級工傷,6個月工資。1——10級,每級減少2個月工資計算。剩下的由工傷保險公司支付,如果你沒上工傷保險的話,就全部由單位支付。
樓上說的,如果因員工自己違規操作導致的工傷,那么單位只承擔很少的一部分費用。
個人理解:既然是工傷,費用應由單位出,單位應該承擔100%責任!但是據我所知,工傷都是或多或少因為自己或他人的不按規則操作所致,單位不可能為每一個工作人員都安排一個監督員監督其每一個工作細節,所以單位責任大小要看是否你個人忽略了安全操作規則而定,如果完全是他人的原因,有的單位也未必承擔全部責任。
工傷全部的費用老板負擔20%,保險公司負擔80%。
工傷全部的費用都有老板負擔,
工傷認定后,工傷保險賠付以外的費用應當由誰來支付
工傷認定后,醫療費用等應該全部報銷,有限額的工傷保險是商業工傷保內險,不容是社會保險,不管單位購置的是什么保險,只要是工傷的又被確定為工傷的就需按照規定來處理,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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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金該由誰來支付
關于勞動者工傷的賠償,根據用人單位是否參加工傷保險而有所不同—— 一、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項目 如果用人單位參加了工傷保險的,當職工遭到工傷,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工傷或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的,可以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以下項目:
(1)工傷醫療費;(2)輔助器具配置費;(3)一次性傷殘補助金;(4)傷殘津貼;(5)生活護理費;(6)喪葬補助金;(7)供養親屬撫恤金;(8)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9)康復性治療費用;(10)工傷住院治療伙食補助費、外地就醫的交通費、食宿費等等;(11)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2)勞動能力鑒定費;
二、由用人單位支付的項目
除了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外,用人單位還需要支付工傷的職工一定的補償金: (1)工傷住院伙食補助、外地就醫交通費及食宿費:
住院工傷職工住院治療期間的住院伙食補助費,由職工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經批準轉診轉院去外地就醫所需的交通費、食宿費由職工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2)停工留薪期工資: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單位派人護理,所需陪護費用由用人單位按協議支付。 (3)傷殘津貼:
傷殘等級為五級和六級且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本人工資的70%和60%的傷殘津貼。
(4)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傷殘等級為五至十級且與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關系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以解除勞動關系時該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另外,如果用人單位應當參加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在此期間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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