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訴訟應提供哪些證據
發包方或者承包人拖欠工程款項的,被拖欠人可以通過訴訟等方式維權,但是,根據誰主張誰舉回證原則,答被拖欠人需要承擔舉證責任。那么建筑工程欠款糾紛證據有哪些?1、證明雙方當事人身份的證據材料。個人的是雙方身份證資料,公司的是雙方工商登記資料,如營業執照或工商查詢資料。2、證明建設工程合同關系成立的證據材料。如合同,會議紀要,來往郵件、信函,現場工程簽證單等等一切相關的證據材料。3、證明建設工程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材料。(1)工程預、決算報告;(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憑證;(3)當事人對工程量、工程質量共同確認的證據,如工程驗收、結算憑證,質檢報告等。4、提交其它訴訟相關的證據資料。如向法院提交主張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及計算清單等。事實上,建筑工程糾紛涉及的因素往往比較多,尤其是對相關費用的計算,更是容易引發糾紛的熱點,一般人往往是難以在既準確又能保障自身利益的前提下,通過法律處理的。要是情況復雜,涉及金額大的,建議委托律師介入處理更為保險。
合同糾紛訴訟需要的證據有:1.雙方主體資格證明,自然人身份戶籍信息,內法人營業信息及法定代表人或主容要負責信息;2.合同關系證據;3.合同履行情況證據,收付款情況、違約情況等;4.其他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
(1)企業法人、個(營業執照原件,如是復制件,須與原件核對并加注明后,將原件退還),開戶銀行和帳號。起訴狀上的原、被告名稱,須與營業執照、合同章相符合,如不一致或被告主體已變更、合并、關閉,需加以說明,并提供被告現在的準確所在地。
(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必須寫明代理事項和代理權限。
(3)合同及與合同有關的文書、電報、信函(包括信封)、圖表;變更、補充合同的協議、合同和其他附件,合同簽訂地及其證明材料。應提供原件,復制件須經過核對。
(4)送貨、提貨、托運、運輸、驗收、發票等憑證。
(5)貨款、工程款、運輸費、保管費、租賃費、轉讓費、勞務費、酬金等結算憑證和有關財務帳目的復印件。
(6)要求賠償損失的依據及有關證明。
(7)要求支付違約金的依據、計算辦法及有關證明。
(8)起訴前自行協商或通過有關部門處理的有關憑證。
(9)其他與訴訟有關的依據。 2414081146
合同訴訟證據有哪些,合同訴訟證據如何
合同糾紛提起訴訟需要提交的證據有合同書等證明自己訴訟請求的證據。具專體參考如下如下 法律依據《中屬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合同糾紛訴訟需要的證據有:1.雙方主體資格證明,自然人身份戶籍信息,法人營業內信息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容負責信息;2.合同關系證據;3.合同履行情況證據,收付款情況、違約情況等;4.其他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
合同糾紛需要哪些證據?
大家在履行借款合同過程中,經常會出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之后,借款人回不能按時償還借答款的現象,對于這種情況,很多出借人就會選擇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此類借款糾紛。那么借款合同糾紛的起訴需要哪些證據呢。通常情況下,出借人向法庭舉示借款合同、借條、收條、銀行轉賬憑證等,便足以證明雙方的借貸關系。但是有的借款糾紛中,雙方既沒有簽訂借款合同、借款人也沒有向出借人出具借條、收條,甚至出借人向借款人轉賬的憑據也沒有,那么在這種情況下,出借人要如何證明雙方的借貸事實呢,根據法律規定,證據包括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等,這種情況下,出借人可以提供電話錄音、短信或是微信聊天記錄、證人證言等證據來證明借貸事實。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合同糾紛需要哪些證據?應向人民法院提供相關的證據:1、主體及經營資格情況工商營業執照副本,企業的開辦單位和主管部門、驗資注冊、合伙開辦、聯營開辦等設立企業的有關證明文件、開戶銀行和銀行帳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企業關、停、并、轉、分立和歇業的,提供債權債務清理情況及工商登記的證據材料。2、合同關系設立情況合同(協議)書、有關合同內容的補充的條款、變更的條款、廢除的條款、合同解除等有關協議、來往電函材料;口頭合同成立的證據材料。訂立合同的經辦人的權限等證據材料。3、合同的履行情況交接的貨物品種、型號、數量、包裝、時間、運輸方式、交接貨物地點、驗收貨物等有關原始憑證及收貨條等其他相關的證據材料,如是承包合同有無財產交接清單。付款方式等原始憑證及收款條等相關的證據材料,如是借款,還款的數額時間。4、請求保證合同效力的,要提供合同是否真實有效的證據或根據;請求追究違約責任的,要提供對方存在違約事實、損失數額等證據材料;請求追究產品質量責任的,要提供產品質量是否合乎合同約定標準或國家及有關部門的標準、產品質量缺陷等有關的證據材料;屬于成套設備的,提供有關技術資料;貨物質量糾紛的,還要保持原樣或保存原物及樣品,提供是否動用及貨物所在地點等有關證據材料。5、合同有擔保的,提供擔保合同(協議)、擔保書(函)、以及擔保人名稱、住所,用于擔保的財產品種、數量、存放地點及證件、憑證等有關證據材料。有抵押的是否辦理了抵押登記,有質押的或留置情況的亦要提供相應的書面證據。6、合同及有關事項經過公證、鑒證或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確認、處理的,提供公證書、鑒證書及主管部門處理意見等有關證據材料。7、依據合同向對方主張權利或要求對方履行義務的,提供與主張權利或要求履行義務有關的內容、時間等證據材料。8、申請訴訟財產保全的,提供申請理由成立的證據、被申請人的實際履行能力、開戶銀行及帳號或財產所在地點及品種、數額等有關情況。9、你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據材料。
打官司注重證據,需要什么證據也是當事人最為關心的事。下面匯總了18類案件需要收集提交的證據,供大家參考。
合同糾紛的證據有哪幾類,合同糾紛證據如何
一、合同糾紛的證據有哪幾類:(1)書證,是指用文字記載人的思想或行為以及用符號、圖表等表達一定的思想,其內容能夠證明事件真實情況的物品。(2)物證,是指凡能夠以自己的外形、質量、規格、特征等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物品和痕跡。(3)視聽資料,是指利用錄音、錄像所記錄的內容或者反映的圖像以及電子計算器儲存的數據和材料,作為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證據。這是將現代科學技術應用到糾紛中來的一種新證據。(4)證人,是指了解案件情況并受人民法院傳喚出庭作證的人。證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能夠證明案件情況的陳述,稱為證人證言。證人證言一般應由證人到庭用口頭陳述,但證人有正當理由不能到庭,也可提供書面證言。(5)當事人陳述,是指當事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事實情況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陳述。6、鑒定結論,是指鑒定人運用自己的專門知識,根據所提供的案件材料,對人民法院所指定的案件中的某些專門性問題經過分析、鑒別后所作的結論。7、勘驗筆錄,是指人民法院的審判人員對與案件有關的現場和物品等進行勘驗、檢查所作的記錄。
二、合同糾紛證據如何保存:舉證責任決定的是當事人要保存證據的重點范圍,證據種類決定當事人保存證據的形式。證據保存的目的在于使有利自已的事實處于可以證明的狀態,不致于事實是有利于已的但是卻無法證明,造成吃啞巴虧的實際后果。合同糾紛證據保存的具體要求如下:1、對《合同書》及有關協議,以及當事人約定納入合同內容的有關資料完整保存。這些書證直接證明了合同的成立與生效以及合同的具體內容。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向對方履行了合同的證據要保存。交付貨物的要有收據,交款的要有發票或其它收款賃證。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對方發送的告知、通知、提出的異議。但有可能,均應予以完整保留。尤其對于產品質量異議與解除合同的通知務必以書面形式作出或由其簽收、或郵寄、或以電話方式作出,同時進行電話錄音。
所有權證據、租賃合同,合同履行的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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