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土地承包合同法,違約金怎樣計算
根據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金,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則就要賠償守約方經濟損失
乙方承包我家農田,承包費每畝400元,兩年未交承包費甲方違約,本人可以要違約金嗎可以要多少
土地承包合同雙方違約金定的一千元如果違約就給一千元就終止合同了嗎
土地承包合同雙方違約金定的一千元如果違約就給一千元就終止合同了嗎土地承包合同如果一方違約,且屬于根本違約,單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回同。
根本違約是指一答方當事人違反了合同的主要義務,而使另一方當事人訂立合同的目的難以實現。
根本違約的判斷標準:第一,違約方的違約行為違反了合同的主要義務。無論預期違約還是實際違約,只要違反了合同的主要義務,即為根本違約,可導致合同的解除。第二,違約行為致使另一方訂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
根本違約單方解除合同,另一方仍有請求賠償的權利,亦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若不屬于根本違約,則按照《合同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不符合規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不應解除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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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違約金怎樣計算
承包合同違約金的計算是以調整到實際損失的130%為原則,約定的違版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權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土地合同法的違約金規定
我去年在別人那承包了5坰水田地花了2萬,期限是3年,我只種了一年,昨天告訴我只能再種今年一年了,明年他要賣出去,給我當時簽合同時交的全部金額2萬,我們當時沒有簽違約怎么算,我想知道我到底應該得到多少錢? 《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第十條還規定:“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于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管理你們村的土地的主體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而不是鎮政府。
第四十六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根據以上法律規定,承租戶與本村簽訂二十年的土地承包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是受到法律保護的,除縣級人民政府可以依法進行征收外,包刮鎮政府在內的其它任何單位或組織都是沒有權利撤消或解除承租戶與本村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的。國家征收土地的必須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條 “鄉鎮企業、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農村村民住宅等鄉(鎮)村建設,應當按照村莊和集鎮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建設用地,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對問題補充的回答:
第一個問題:
你的問題就涉及到《農村土地承包法》、《物權法》、《土地管理法》 《合同法》
第二個問題:
鄉政府要征地,必須依照法制規定的以下征地程序征地:
1:首先要在征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這就是法律規定的“告知程序”。
2:由國土資源部門擬確認被征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共同確認。 這就是法律中規定的“確認征地調查結果”
3: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征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規定的程序和有關要求組織聽證。這是法律中規定的“ 組織征地聽證”的程序。
4: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任何沒有通過以上程序的都屬于違法征地,根據2008年10月12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第三段的第二段落“耕地實行先補后占”的規定,鄉鎮給與的終止合同通知是無效的,是違反《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一條規定的,鄉鎮應當承擔本條法律規定的一切責任。《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一條規定的原文如下: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一條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利用職權干涉農村土地承包,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產經營自主權,或者強迫、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等侵害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行為,給承包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等責任;情節嚴重的,由上級機關或者所在單位給予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應該退還你的相關租金,要求對方賠償你對耕地的相關投入。此事可訴訟。
當事復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制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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