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離婚后孩子的撫養權判決
我現在已經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已經立案,因為他曾有家庭暴力現在又有賭博惡習,我已經原諒他好幾次,他都沒有悔改,現在我們爭奪孩子的撫養權,兒子剛滿七周歲,做出自己的選擇能否法院會做依據?另外我丈夫現沒有工作沒有穩定收入,他曾有犯罪前科,但我沒有房產,而且孩子是他爺爺奶奶帶大的,這些對孩子撫養權判決我有多少把握?離婚后孩子的歸屬,哺乳期內的孩子,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父親則需按月按法院的判決或雙方協議的數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2周歲以下的孩子,一般隨母親生活。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此外,2-10周歲的孩子,可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有利于子女成長的原則、考慮父母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10周歲以上的孩子,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法律依據:《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離婚后孩子撫養權問題,規定在《婚姻法》的三十六條和三十七條,大體精神是,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該意見較為詳細地規定了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處理孩子撫養問題的意見。
1、什么情況下,法院將孩子撫養權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一、兩周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第二、孩子雖然兩周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后改為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
第四、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于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洶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第六、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第七、十周歲以上的孩子愿意隨母親生活的。
2、什么情況下,法院將孩子撫養權判歸男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一,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
第二,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撫養義務的。
第三,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機率較小,而女方卻處于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的。
第六,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的。
據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對哺乳期后、二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爭執不下時,人民法院一般會依照上述法律規定,結合夫妻雙方的具體情況來確定孩子的撫養權。一般情況下,誰具備上述優越條件的,即由誰優先取得孩子的撫養權。
如果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基本相同,那么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一般還會根據《若干意見》第4條的規定來作為確定孩子的撫養權的一個優先條件?!度舾梢庖姟返?條規定:"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可作為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如果孩子的年齡已到十周歲以上的,法院在作出判決前還會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即征求該孩子的意見,看他愿意和誰在一起生活,并以此作為判決的依據。但同時也希望能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妥善解決問題,以使孩子能在健康的環境中成長。
7歲的孩子現在不可以作出選擇,待10周歲則可。像現在這種情況,很可能判給你。
對于孩子撫養問題,要從有利于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后判決,但哺乳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適合小孩成長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見。不撫養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歲以前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間。如果在今后的撫養期內,一方不適合撫養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訴,要求變更小孩撫養權。
父母離婚,孩子的撫養權一般會歸誰?財產會如何判決?
16歲的孩子,父親下崗沒有工作,但是有意向找工作.母親是個體戶,一年有3萬元左右的收入.孩子比較希望跟母親,但是又不希望父親生氣.如果是協定離婚,那么孩子可以自己選擇或是跟父母商量好被誰撫養嗎?還有,財產的話,如果協定決定平均分成三份,誰撫養孩子就得兩份,可以嗎?可以直接雙方寫協定,不用經過法院判決嗎?離婚的程序會很復雜嗎?父母離婚,孩子一般是歸有利于孩子成長和教育的一方。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分配為一人一半。
離婚案中法院會根據對小孩成長有利的原則判小孩撫養權,2周歲以下的原則歸女方,超過2歲的一般看雙方的經濟條件、小孩撫養的現狀等情況決定,小孩如超過10歲了,法院重點考慮小孩自己的意愿。
關于離婚夫妻財產分配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不用說了..有意向不代表有能力 孩子肯定會跟母親 如果雙方均有撫養能力才會滿足讓孩子選擇的條件 但是顯然您現在還不滿足
財產暫時是沒有孩子的 因為財產分割不等于財產繼承 只能夫妻雙方各執50% 離婚程序不復雜 如果雙方均有離婚的一項 可直接去辦理離婚就可以了 沒有必要去法院 但是如果有一方執意不肯離婚 另一方卻要無論如何都要離婚的話 此時多數需要法院進行調解 如調解不成則采取正規法律程序
你的問題太專業了 如果一定要準確答案的話應該問律師 但是協議離婚都是可以自己商量的,16歲的孩子可以自己選跟誰啊,實際點 當然要選條件好一點的了 父親真為孩子好有什么好生氣的 其他財產都是自己協商的 孩子歸誰 誰就多拿點 是應該的
撫養權在雙方不放棄時,一般判給由經濟好的一方。
離婚掙撫養權,法院怎樣判決孩子的歸屬?是不是現在孩子跟著誰就判給誰?
不是的!
夫妻離婚孩子怎么判,撫養權歸誰
離婚關于子女撫養權的問題,由雙方協議處理,無法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出發,根據具體情況判決,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雙方均要求撫養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1、已做絕育手術或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身心健康明顯不利的;3、無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另一方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對十周歲以上的子女,要考慮孩子的意愿。
一、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屬于哺乳期內,為保證嬰兒的發育成長,一般應隨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如癌癥),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指對子女有遺棄、虐待行為),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3. 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勞教、有嚴重殘疾、母方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母親品行不端如有賭博、吸毒、亂搞兩性關系等惡習的),子女確無法隨母生活的;
4.父母雙方協議2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的,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二、兩周歲以上的子女,會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孩子。
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主要考慮:經濟狀況、個人素質、生活環境、對子女的責任感、以及與子女的感情親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 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婦女權益保障法》第46條有明確規定;
2. 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長期兩地分居的情況;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及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等;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離婚后再婚困難的,可以作為優先因素加以考慮;
6.子女單獨隨(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協助照顧(外)孫子女;
5-6不是法定的優先撫養子女的情況。
三、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
四、父母雙方可協議輪流撫養子女,這個會根據雙方自愿達成的撫養協議,或者在法院的參與下達成撫養協議。
離婚怎么判孩子?這涉及到孩子的年齡、夫妻雙方的經濟條件、孩子未來成長教育等許多方面的因素。夫妻離婚孩子怎么判,撫養權歸誰?這是每個關心孩子未來成長的父母都會考慮的問題。
一、什么是孩子的撫養權?
什么是孩子的撫養權?夫妻離婚后,是從法律上解除了婚姻關系,夫妻間的相互的權利和義務隨之終止。但是,這并不意味著解除了婚姻關系也就解除了對孩子的撫養、教育的義務。這產生了孩子的撫養權問題。離婚后,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無妻離婚時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那么,具體來說,離婚怎么判孩子呢?
二、夫妻離婚孩子怎么判?
夫妻離婚孩子怎么判?父母離婚后,子女隨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據“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边@樣的話,離婚怎么判孩子?法院會參照一下幾種情況綜合判斷。
(一)離婚怎么判孩子?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屬于哺乳期內,為保證嬰兒的發育成長,一般應隨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1.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如癌癥),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2.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指對子女有遺棄、虐待行為),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3. 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勞教、有嚴重殘疾、母方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母親品行不端如有賭博、吸毒、亂搞兩性關系等惡習的),子女確無法隨母生活的;4.父母雙方協議2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的,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二)離婚怎么判孩子?兩周歲以上的子女,會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
(二)離婚怎么判孩子?兩周歲以上的子女,會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孩子。
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主要考慮:經濟狀況、個人素質、生活環境、對子女的責任感、以及與子女的感情親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1. 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婦女權益保障法》第46條有明確規定;2. 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長期兩地分居的情況;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及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等;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5.一方離婚后再婚困難的,可以作為優先因素加以考慮;6.子女單獨隨(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協助照顧(外)孫子女;5-6不是法定的優先撫養子女的情況。
(三)離婚怎么判孩子?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
(三)離婚怎么判孩子?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
(四)離婚怎么判孩子?父母雙方可協議輪流撫養子女,這個會根據雙方自愿
(四)離婚怎么判孩子?父母雙方可協議輪流撫養子女,這個會根據雙方自愿達成的撫養協議,或者在法院的參與下達成撫養協議。
總的來說,離婚怎么判孩子?法院在判決孩子撫養權時主要考慮這么幾個因素:一是孩子的年齡;二是夫妻雙方的經濟狀況;三是雙方的受教育程度;四是孩子的意愿(指年齡稍大且能進行意思表示的孩子);五是孩子的生活習慣;六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撫養意愿且有撫養能力的情況,等等,但總的原則在于:將孩子的撫養權判給某方是否利于孩子未來的成長。如果案情比較復雜,或者雙方都想獨自撫養孩子,那么這個時候如果有專業的婚姻家庭律師的介入,并獻計獻策的話,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會顯得更有把握。畢竟,離婚怎么判孩子?離婚孩子撫養權的爭奪有時候更像一場戰爭,一旦涉及法律專業知識和訴訟技巧,光靠個人熱情、一廂情愿是遠遠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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