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部傷口達到8厘米即可達到輕傷。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規定: 輕傷二級 a)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0cm以上。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規定:
輕傷二級
1、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0cm以上。
2、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20.0平方厘米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10.0平方厘米以上。
3、帽狀腱膜下血腫范圍50.0平方厘米以上。
4、顱骨骨折。
5、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
6、腦神經損傷引起相應神經功能障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 于發布<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的公告》為進一步加強人身損傷程度鑒定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現將《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發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人體重傷鑒定標準》(司發[1990]070號)、《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法(司)發[1990]6號)和《人體輕微傷的鑒定》(GA/T 146-1996)同時廢止。
輕傷指的是伴有或不伴有器官功能障礙的輕微損傷。此種損傷在受傷時或在治療過程中對生命均無危險,勞動能力降低不超過三分之一。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在輕傷害案件中,法律對傷害賠償的標準并沒有具體規定,但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執行,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打人造成頭部傷口8厘米以上就構成輕傷。分析如下:
一、《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回規定輕傷一答級:
a)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20.0cm以上。
b)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50.0cm2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24.0cm2以上。
c)顱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顱底骨折伴腦脊液漏。
e)腦挫(裂)傷;顱內出血;慢性顱內血腫;外傷性硬腦膜下積液。
f)外傷性腦積水;外傷性顱內動脈瘤;外傷性腦梗死;外傷性顱內低壓綜合征。
g)脊髓損傷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礙(輕度)。
h)脊髓挫裂傷。
擴展資料:
1、重傷: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包括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
2、輕傷: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3、輕微傷: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造成組織器官結構輕微損害或者輕微功能障礙。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
頭皮創口累計8.0cm以上可評為輕傷二級;頭皮創口累計20.0cm以上可評為輕傷一級。
依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
輕傷一級
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20.0cm以上。
輕傷二級
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0cm以上。
擴展資料:
重傷
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包括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
輕傷
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輕微傷
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造成組織器官結構輕微損害或者輕微功能障礙。
鑒定原則
1.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持以致傷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由損傷引起的并發癥或者后遺癥為依據,全面分析,綜合鑒定。
2.對于以原發性損傷及其并發癥作為鑒定依據的,鑒定時應以損傷當時傷情為主,損傷的后果為輔,綜合鑒定。
3.對于以容貌損害或者組織器官功能障礙作為鑒定依據的,鑒定時應以損傷的后果為主,損傷當時傷情為輔,綜合鑒定。
鑒定時機
1.以原發性損傷為主要鑒定依據的,傷后即可進行鑒定;以損傷所致的并發癥為主要鑒定依據的,在傷情穩定后進行鑒定。
2.以容貌損害或者組織器官功能障礙為主要鑒定依據的,在損傷90日后進行鑒定;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根據原發性損傷及其并發癥出具鑒定意見,但須對有可能出現的后遺癥加以說明,必要時應進行復檢并予以補充鑒定。
3.疑難、復雜的損傷,在臨床治療終結或者傷情穩定后進行鑒定。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
根據《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規定有以下情況構成輕傷:頭皮銳器創口累計長度達8厘米,兒童達6厘米;鈍器創口累計長度達6厘米,兒童達4厘米。
輕傷指的是伴有或不伴有器官功能障礙的輕微損傷。此種損傷在受傷時或在治療過程中對生命均無危險,勞動能力降低不超過三分之一。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根據《民法通則》第119條規定,致人身體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誤工、護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間伙食補助、必要的營養等費用;損傷達到傷殘等級的,還需要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
擴展資料:
造成輕傷的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參考資料:人體輕傷鑒定標準—百度百科
頭部傷口達到8厘米即可達到輕傷。《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規定:輕傷二級a)頭內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容度累計8.0cm以上。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規定:
輕傷二級
1、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0cm以上。
2、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20.0平方厘米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10.0平方厘米以上。
3、帽狀腱膜下血腫范圍50.0平方厘米以上。
4、顱骨骨折。
5、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
6、腦神經損傷引起相應神經功能障礙。
擴展資料:
輕傷量刑賠償:
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則》第119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致人身體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誤工、護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間伙食補助、必要的營養等費用。
損傷達到傷殘等級的,還需要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
打人造成頭部傷口8厘米以上就構成輕傷。分析如下:
一、《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專》規定輕傷一級:屬
1.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20.0cm以上。
2.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50.0cm2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24.0cm2以上。
3.顱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4.顱底骨折伴腦脊液漏。
5.腦挫(裂)傷,顱內出血,慢性顱內血腫,外傷性硬腦膜下積液。
6.外傷性腦積水,外傷性顱內動脈瘤,外傷性腦梗死,外傷性顱內低壓綜合征。
7.脊髓損傷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礙(輕度)。
8.脊髓挫裂傷。
擴展資料
1.嚴重傷害:致殘、毀容、喪失聽力、視力、其他器官或其他對健康造成重大傷害的傷害,包括一級和二級嚴重傷害。
2.輕傷:造成身體或面部損傷、聽力、視力或其他器官功能部分受損或其他對人體健康造成中度傷害的傷害,包括一級和二級輕傷。
3.輕傷:由各種損傷因素引起的原發性損傷,導致組織器官結構輕微損傷或輕微功能障礙。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
應當進行法醫鑒定,部位不同,要求的傷害面積、長度、程度也不同,應當依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鑒定。
例如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0cm以上就構成輕傷二級,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4.5cm以上構成輕傷二級,頸前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5.0cm以上構成輕傷二級,頸部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構成輕微傷,不足1.0cm的不構成傷情。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
3.1重傷
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包括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
3.2輕傷
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3.3輕微傷
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造成組織器官結構輕微損害或者輕微功能障礙。
擴展資料:
傷情鑒定須知
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后,應當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鑒定委托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情鑒定。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人身傷情鑒定標準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院診斷證明,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鑒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鑒定機構應當在受委托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鑒定意見,并在3日內出具鑒定文書。
對傷情比較復雜,不具備即時進行鑒定條件的,應當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內提出鑒定意見并出具鑒定文書。
對影響組織、器官功能或者傷情復雜,一時難以進行鑒定的,待傷情穩定后及時提出鑒定意見,并出具鑒定文書。
參考資料來源:河間市人民法院網-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
不同部位輕傷的傷口長度標準不一樣,具體參照《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以下列舉幾個部位的輕傷標準:
1、5.1.3 輕傷一級
(1)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20.0cm以上。
(2)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50平方厘米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24平方厘米以上。
2、5.1.4 輕傷二級
(1)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0cm以上。
(2)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20平方厘米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10平方厘米以上。
(3)帽狀腱膜下血腫范圍50平方厘米以上。
3、5.2.3 輕傷一級
(1)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6.0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0.0cm以上。
(2)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4.平方厘米以上;多塊面積累計7平方厘米以上。
(3)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明顯色素異常,面積累計30平方厘米以上。
4、5.2.4 輕傷二級
(1)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4.5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6.0cm以上。
(2)面頰穿透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
(3)口唇全層裂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
(4)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3.0cm2以上或多塊面積累計5平方厘米以上。
(5)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色素異常,面積累計8平方厘米以上。
5、5.5.3 輕傷一級
(1)頸前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0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6.0cm以上。
(2)頸前三角區瘢痕,單塊面積10平方厘米以上;多塊面積累計12平方厘米以上。
6、5.5.4 輕傷二級
(1)頸前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5.0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0cm以上。
(2)頸前部瘢痕,單塊面積4平方厘米以上,或者兩塊以上面積累計6平方厘米以上。
擴展資料
輕微傷標準:
1、5.1.5 輕微傷
(1)頭部外傷后伴有神經癥狀。
(2)頭皮擦傷面積5平方厘米以上;頭皮挫傷;頭皮下血腫。
(3)頭皮創口或者瘢痕。
2、5.2.5 輕微傷
(1)面部軟組織創。
(2)面部損傷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變。
(3)面部皮膚擦傷,面積2平方厘米以上;面部軟組織挫傷;面部劃傷4.0cm以上。
3、5.5.5 輕微傷
(1)頸部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 以上。
(2)頸部擦傷面積4平方厘米以上。
(3)頸部挫傷面積2平方厘米以上。
(4)頸部劃傷長度5.0cm以上。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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