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必須有哪些主要條款?
依《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項規定,借款合同的主要內容有:一、借款方、貸款方、保證人的名稱、住址、法人代表的姓名(保證人是否需要要據借款方的情況或者借貸雙方協商,由借款方提出)。二、貸款的種類。三、貸款的用途。國家政策規定,貸款不準用于彌補虧損、墊交被挪用的稅收、利潤,不準用于行政開支和職工福利,不準用于基本建設(建行的基建貸款除外),只能用于提高經濟效益,擴大再生產。四、借款幣種。借款的幣種是指人民幣還是其他外幣。五、借款的數額。是指經批準的數額,超規定借款要經上級人民銀行批準。六、借款的期限。借款的期限雙方應在合同中約定,它是指借款人還款的時間,借款人應當按照規定按期履行,超過期限要承擔民事責任。在借款合同中還款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一般應補充協議確定或者按交易習慣解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或按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借款人可以隨時還款,貸款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在合理的期限內還款。七、借款利率。利率是國家嚴格規定的,雙方應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上下限之間確定借款利率。八、還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還款結算方式歸還借款,如不能按期還款,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可以延期歸還,逾期不還,應承擔民事責任。九、保證條款。是指借款人對所借款項的使用方向、還款期限所作的承諾。十、違約責任。是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借款用途以外的項目或者逾期還款應承擔的責任。十一、其他條款。雙方當事人認為有必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請問借款憑據在法律意義上的幾大要素是什么?謝謝!
借款憑證是債權債務的關鍵證據,務必規范書寫,以免發生糾紛。
需要提醒的是:
1、貸款人務必當面親眼看借款人親筆簽名; 2、出借人務必當面親眼看借款人親筆簽名;
3、借條內容書寫人最好是借款人本人; 4、借款金額務必要有大寫金額,以免發生糾紛;
5、借款憑證最好是一張完好的紙,不要將紙撕一塊作為書寫條據; 6、借款憑據不要在字里行間留有“空隙”,以免被他人填寫上其他不利的文字。
根據《中華人名共和國合同法》解釋的規定,摁手印具有與簽字或者蓋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因此,借條等民間借貸憑證不論是簽字、還是摁手印,或者既簽字又按手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但是,簽字可以模仿,一旦發生糾紛,需要對筆跡進行鑒定,筆跡鑒定相對較為復雜,而且具有一定誤差率;而手印的指紋鑒定比較簡單,而且指紋具有唯一性,不存在誤差。因此,最可靠做法是在借條等民間借貸憑證上由借款人(包括保證人)既簽字又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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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憑證是債權債務的關鍵證據,務必規范書寫,以免發生糾紛。
需要提醒的是:
1、貸款人務必當面親眼看借款人親筆簽名; 2、出借人務必當面親眼看借款人親筆簽名;
3、借條內容書寫人最好是借款人本人; 4、借款金額務必要有大寫金額,以免發生糾紛;
5、借款憑證最好是一張完好的紙,不要將紙撕一塊作為書寫條據; 6、借款憑據不要在字里行間留有“空隙”,以免被他人填寫上其他不利的文字。
根據《中華人名共和國合同法》解釋的規定,摁手印具有與簽字或者蓋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因此,借條等民間借貸憑證不論是簽字、還是摁手印,或者既簽字又按手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但是,簽字可以模仿,一旦發生糾紛,需要對筆跡進行鑒定,筆跡鑒定相對較為復雜,而且具有一定誤差率;而手印的指紋鑒定比較簡單,而且指紋具有唯一性,不存在誤差。因此,最可靠做法是在借條等民間借貸憑證上由借款人(包括保證人)既簽字又按手印。
借條的基本內容包括:出借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借款金額(本外幣)、利息計算、還款時間、違約金、糾紛處理方式,最后署上債務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借款日期等要件。 以下是一個范本,你可以參考下:
借款憑據等同于借款合同,所以書寫時必須要有:1、主體,誰借誰的錢;2、數額,多少錢;3、還款方式,什么時間什麼方式還款;4、利息,最高按人民銀行同期利率4倍計算。
借款合同應包括哪些主要條款?
根據《合同法》、《商業銀行法》的規定,借款合同一般應包括以下條款: 1、借款種類 借款種類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業屬性、借款用途以及資金來源和運用方式進行劃分的。針對不同種類的借款,國家信貸政策在貸款的限額、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規定,以體現區別對待、擇優扶持的信貸原則。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訂明借款種類,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條款。 2、借款幣種 借款幣種即借款合同標的的種類。借款合同的標的除人民幣外,還包括一些外幣,如美元、日元、歐元等。不同的貨幣種類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應對貨幣種類明確規定。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圍和內容,即貸款在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與哪種生產要素相結合,它規定了貸款的使用方向。借款用途是由借款種類和條件所決定的,銀行嚴格規定各種借款用途并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有利于保證國家產業政策的實施和國民經濟的協調發展,同時也有利于保證貸款的安生性。 4、借款數額 借款數額,是指借貸貨幣數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須有數量條款,只有標的而沒有數量的合同是無法履行的。沒有數量,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大小就無法確定,借款合同沒有借款數額,就無法確定借貸貨幣的多少,也失去了計算借貸利息的依據,因此,沒有借款數額條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5、借款利率 利率是指一定時期借款利息與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對確定借貸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多少至關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沒有利率條款。 6、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是指借貸雙方依照有關規定,在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應按借款種類、借款性質、借款用途分別確定。在借款合同中,當事人訂立借款期限必須具體、明確、全面,以確保借款合同的順利履行。 7、還款方式 還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種結算方式將借款返還給貸款人。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結清和分期分批償還,如果是分期的情況,應明確具體時間以及具體金額等。 違約責任,是指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時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違約責任條款,當事人的違約行為就失去了法律約束依據,當事人的權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將受到嚴重的影響。借款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條款對于督促當事人及時、正確、全面地履行合同,保護當事人權益有重要意義,因此,也是合同的主要條款。
借款合同有那些要素,借款又有什么不同?
借款合同和借條有很大的區別,借款合同中對債權人和債務人的權利義務作出詳細地說明和規定,借條只是證明在某個時間段債權人向債務人出借部分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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