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以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為依據?
最新的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為依據。地方性法規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審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該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為依據。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參照規章。
依法行政,行政有行政訴訟法。
不完全正確
準確表述是
政訴訟法規定,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為依據,參照行政規章。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可以依據的規范性文件是( )。
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
你怎么不給選擇項啊。
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依據什么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為依據。地方性法規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審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該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為依據。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參照國務院部、委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制定、發布的規章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制定、發布的規章。人民法院認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發布的規章與國務院部、委制定、發布的規章不一致的,以及國務院部、委制定、發布的規章之間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請國務院作出解釋或者裁決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以什么為依據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為依據。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三條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為依據。
地方性法規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審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該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為依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參照規章。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為依據。地方性法規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審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該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為依據。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參照規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人民法院在審理行政案件中,經審查認為本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的規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不作為認定行政行為合法的依據,并向制定機關提出處理建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公開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供公眾查閱,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內容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六條規定 人民法院在審理行政案件中,認為行政機關的主管人員、直接責任人員違法違紀的,應當將有關材料移送監察機關、該行政機關或者其上一級行政機關;認為有犯罪行為的,應當將有關材料移送公安、檢察機關。
人民法院對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將被告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情況予以公告,并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被告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提出依法給予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處分的司法建議。
根據我國《行政訴訟法》第63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為依據。地方性法規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審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該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為依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參照規章。由此可見,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應首先以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為依據。對地方性法規、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以及規章的適用,應以具體審理案件為準。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為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為依據。地方性法規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審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該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為依據。
人民法院在審理行政案件時的判案依據
對于法規、規章以外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人民法院在審理行政案件時可以以此類規范性文件作為判案依據。rn這是一道判斷題,答案是錯,我覺得行政規范性文件是可以作為判案依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為依據。地方性法規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審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該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為依據。
只有法律、行政法規可以作為判案依據。其他只能是參考,不能作為依據。
行政訴訟法52條、53條。望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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