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醫療糾紛
如何處理醫療糾紛第一,發生醫療糾紛后,首先醫患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調解,達成協議,糾紛處理結束。
第二,如果雙方協商不成,醫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處理請求。請求進行醫學鑒定,根據鑒定結果,協調雙方承擔相應責任。達成調解協議,糾紛處理結束。
第三,如果不服協調,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跳過第一、第二,直接向法院起訴。法院會根據案情,委托鑒定機構進行司法鑒定。并根據鑒定結果,做出依法判決。
如何解決醫患糾紛,處理醫療糾紛有什么原則
一、解決醫患糾紛的方式:
1、協商調解。就是醫患雙方進行商議,對賠償金額和其他事宜達成一致。
2、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在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的主持下,明確具體責任并對賠償等作出結論。
3、在協商調解無法解決醫患糾紛時,可以采用訴訟方式。
二、處理醫療糾紛的原則:
1、堅持不以醫療事故鑒定為前置的原則。由于鑒定委員會常由當地的醫療專家組成,由其進行鑒定,無異于讓他們自己給自己鑒定,其公平性大打折扣,患者也很難相信。
2、公平公正原則。醫患雙方和相關職能部門在處理醫療糾紛過程中應遵循公平、公正原則,既維護患者的合法權益,也要保護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3、依法處理原則。
法律依據: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解決醫療糾紛的方法有醫患雙方協商調解、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和向法院提起訴訟三種途徑。
如何有效解決醫療糾紛
有效解決醫療糾紛要用最短的時間、最少的人力財力達到最滿意的效果。
第一步:及時復印、封存病歷。
客觀病歷:①門診病歷;②住院志;③體溫單;④醫囑單;⑤化驗單(檢驗報告);⑥醫學影像檢查資料;⑦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⑧手術及麻醉記錄單;⑨病理資料;⑩護理記錄;
主觀病歷: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等。
第二步:發生死亡進行尸檢,明確死因。
第三步:進行醫療評估。
1. 明確院方的過錯、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
2. 明確院方過錯參與度與賠償金額。
第四步:選擇維權方式
(1)醫調委調解:患者無醫療、法律知識、無法提出正確的訴求。
(2)雙方協商:患者缺乏公平協商解決的基礎,醫院強勢、患者相對弱勢;患者無法有理有據指出醫院過錯。
(3)訴訟:訴訟較之前兩個方式來講更加客觀公正。
建議患者請具有專業的醫療背景和臨床經驗的醫療律師來訴訟,在首次開庭的病歷質證環節及司法鑒定聽證會質證環節達到最佳效果。而目前專業醫療律師少,大部分律師缺乏醫療專業知識,只從法律程序幫助患者,維權效果不佳。在這種情況下患者可以申請專家輔助人幫助自己出庭質證,這樣一來在很大程度上彌補了患者自身和他的律師對醫學專業知識不了解的缺點,同樣有利于患者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何解決醫療糾紛
如何解決醫療糾紛醫療糾紛有三種法律處理方式:醫患雙方協商(即私了);向衛生局投訴做行政處理;向法院起訴。
三種方式可以任選一項,無順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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